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基本信息
- 生产企业
- Merck Sharp & Dohme LLC
说明书正文
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成份
本品系由 23 种肺炎链球菌血清型(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 和 33F)的纯化荚膜多糖混合而制成的无菌液体疫苗。本品有效成分:23 种肺炎球菌血清型荚膜多糖。辅料:0.25% 苯酚,氯化钠。本品使用前无需稀释或复溶,应直接使用。
规格
0.5 mL/支,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0.5 mL,含 23 种肺炎球菌血清型荚膜多糖(每种型别均为 25 μg)。
接种对象
本品适用于 50 岁及以上人群接种,也可用于 2 岁及以上肺炎球菌感染性疾病患病风险增加的人群接种。
作用与用途
本品适用于预防疫苗所含 23 种肺炎球菌血清型(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 和 33F)导致的肺炎球菌感染性疾病。本品不能预防疫苗未包含的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感染性疾病。本品对预防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和其它常见的上呼吸道感染无效。
免疫程序和剂量
1. 接种部位与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中部前外侧肌肉或皮下注射(推荐肌肉注射),不能静脉注射及皮内注射。2. 接种剂量与程序:接种 1 剂(0.5 mL)。3. 再次接种:不推荐已接种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的免疫功能正常者再次接种。对于肺炎球菌感染的高危人群(如脾切除者)、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接种本品超过 5 年者,或体内抗体滴度显著下降者(如肾病综合征、肾衰或器官移植者),建议再次接种。若需要再次接种,接种 1 剂次,剂量 0.5 mL。由于接种 3 剂或更多剂次本品的安全性数据不充分,一般不建议在第 2 次接种后再次接种。4. 操作说明:本品使用前应先肉眼观察有无颗粒物或变色,如出现上述情况,不得使用。请勿将本品与其它疫苗在同一注射器或西林瓶中混合。每名受种者必须使用单独的无菌注射器和针头,以防交叉感染。将预填充注射器内疫苗全部进行注射,仅限单次使用,不可重复使用。
儿童用药
不推荐 2 岁以下的儿童接种本品。尚未确定本品在 2 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保护效果。该年龄段儿童对本品的荚膜型多糖的免疫应答较弱。
不良反应
按照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推荐的分类描述对本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进行总结:十分常见( ≥ 10%),常见(1%-10%,含 1%),偶见(0.1%-1%,含 0.1%),罕见(0.01%-0.1%,含 0.01%),十分罕见(<0.01%)。1. 境外临床研究在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交叉设计的临床试验中,1008 名受试者入组 4 个不同队列,这些队列按照年龄(50-64 岁和 ≥ 65 岁)、接种状态(既往未接种肺炎球菌疫苗或在研究前 3-5 年内接种过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进行定义。比较本品首次接种(第一剂)与再次接种(第二剂)后 14 天内的安全性。分别对 444 名受试者的首次接种和 564 名受试者的再次接种进行了安全性评估。
全身不良反应首次接种十分常见:乏力/疲乏,肌痛,头痛常见:寒战,发热,腹泻,消化不良,恶心,上呼吸道感染,咽炎偶见:背痛,颈痛再次接种十分常见:乏力/疲乏,肌痛,头痛常见:寒战,发热,消化不良,恶心,颈痛,上呼吸道感染偶见:腹泻,背痛,咽炎接种部位不良反应首次接种十分常见:疼痛/酸痛/触痛,肿胀/硬结,红斑偶见:瘙痒再次接种十分常见:疼痛/酸痛/触痛,肿胀/硬结,红斑常见:瘀癍,瘙痒该临床研究中,首次接种后 3-5 年进行再次接种时,观察到接种部位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对于 65 岁及以上的受试者,再次接种后接种部位的不良反应发生率(79.3%)高于首次接种(52.9%)。受试者再次接种后报告的干扰或限制正常活动的接种部位不适或接种部位硬结 ≥ 10 cm(4 英寸)的比例(30.6%)高于首次接种(10.4%)。接种部位反应通常在接种后 5 天内消退。对于 50-64 岁的受试者,再次接种和首次接种后的接种部位不良反应发生率相似(分别为 79.6%和 72.8%)。各年龄组内受试者首次接种和再次接种后的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相似。65 岁及以上受试者中,再次接种后的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33.1%)高于首次接种(21.7%);50-64 岁的受试者中,再次接种(37.5%)和首次接种(35.5%)后的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相似。在所有年龄组中均观察到接种疫苗后使用镇痛药的受试者比例增加的现象(再次接种者中 ≤ 13%,首次接种者中 ≤ 4%),但在接种后 5 天内恢复至基线水平。严重不良反应研究中未见疫苗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2. 上市后使用经验本品获批后发现以下不良事件。由于这些事件来自数量不确定人群的自发报告,因此不能准确估计其发生频率或判断与本品暴露之间的因果关系。全身性疾病和接种部位不适蜂窝织炎不适发热(>38.8 ℃ ,即 102°F)接种部位发热肢体活动性降低注射肢体外周水肿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血液/淋巴系统淋巴结炎淋巴结病发生于处稳定状态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发生于患有其他血液疾病患者的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增多症超敏反应,包括类速发过敏反应血清病血管神经性水肿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关节炎神经系统感觉异常神经根神经病格林巴利综合征发热惊厥皮肤皮疹荨麻疹蜂窝织炎样反应多形性红斑实验室检查血清 C 反应蛋白升高
禁忌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
注意事项
1. 本品用于正在进行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时,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血清抗体应答,并可能影响以后对肺炎球菌抗原的免疫应答。2. 接种现场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种者接种本品后应在现场留观至少 30 分钟。3. 本品不得静脉注射。皮内注射本品可能引起严重的局部反应。4. 对于心血管和/或肺功能严重受损的个体,接种本品后的全身反应可引起严重危险,该类人群应慎用本品并加以适当护理。5. 若有发热性呼吸系统疾病或其它活动期感染,应推迟接种本品,除非医生认为不接种疫苗会造成更大风险时方可使用。6. 对需用青霉素(或其它抗生素)预防肺炎球菌感染的患者,接种本品后不应停止使用抗生素。7. 同任何疫苗一样,不是所有接种本品者都能获得百分之百的保护。8. 由于老年人对医疗措施的耐受性可能差于年轻人,因此不排除一些老年人不良反应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增加。本品上市后报告中发现一些患有多种并发症的高龄体弱者在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并经历了复杂的临床治疗过 程。9.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患者需推迟接种本品。10. 对于患有先天性病变、颅骨骨折或神经外科手术所致慢性脑脊液(CSF)漏的患者,本品可能无法有效预防肺炎球菌性脑膜炎。
临床试验
免疫原性一项在美国进行的研究,在 25 名 22-49 岁健康成人受试者中评价本品的免疫原性。使用放射免疫分析法检测接种前后血清型 3、6B、19F 和 33F 的抗体滴度。与基线相比,接种后 3 周 4 种疫苗血清型的抗体滴度的几何平均增长倍数为 5.4-6.9。抗体滴度升高 2 倍或以上的受试者比例为 88%-92%。一项在日本进行的 III 期临床研究,共入组 163 例受试者并在 30 名 19-80 岁受试者中评价本品的免疫原性。使用放射免疫分析法检测接种前后本品所含 23 种血清型的抗体滴度。与基线相比,接种后 3-4 周 23 种血清型的抗体滴度的几何平均增长倍数为 2.2-6.8,抗体滴度升高 2 倍或以上的受试者比例为 60%-100%。一项随机、双盲、单剂量、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研究(V110-007 研究,1008 例受试者),比较了首次接种和 3-5 年后再次接种本品的耐受性和免疫原性。接种单剂本品或安慰剂后,对本品 8 种血清型(3、4、6B、8、9V、12F、14 和 23F)的免疫应答进行了比较。根据年龄(50-64 岁和 ≥ 65 岁)和既往疫苗接种状态(既往未接种肺炎球菌疫苗或 3 至 5 年内接种过 1 剂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将 1008 例受试者分为四组。结果表明:1. 在接种疫苗之前,再次接种组的抗体水平高于首次接种组。2. 在首次和再次接种组中,每种疫苗血清型的几何平均抗体水平均在接种疫苗后出现升高。3. 疫苗接种后第 30 天诱导产生的不同血清型的几何平均抗体滴度比值(再次接种者/首次接种者)在 ≥ 65 岁年龄组中为 0.60-0.94,在 50-64 岁年龄组中为 0.62-0.97。与首次接种相比,再次接种后观察到抗体应答较低,但尚不明确其临床相关性。保护效力本品注册临床未开展保护效力研究,在美国开展的由研究者发起的回顾性队列研究(2837 例)和病例对照研究(2108 例)评价了本品和 14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的保护效果。回顾性队列研究观察到的疫苗总体保护率为 57%,在重点目标人群,如患有糖尿病、冠心病、充血性心衰、慢性肺部疾病以及解剖性无脾的接种者中所观察到的疫苗保护率分别为 84%、73%、69%、65% 和 77%,对 65 岁以上免疫功能正常者的保护率为 75%。接种本品对某些血清型(例如,1、3、4、8、9V 和 14)引起的侵袭性肺炎球菌疾病具有显著的保护作用。对于其它血清型,由于检测到的病例数太少,无法得出血清型别特异性保护的结论。病例对照研究中观察到的 983 例疫苗血清型感染患者疫苗总体保护率为 56%,在 808 例免疫功能正常患者亚组观察到的疫苗保护率为 61%。研究结果同时提示,初始接种疫苗可以提供至少 9 年的保护作用,疫苗接种后时间间隔越长,预估保护率越低,尤其是在高龄老年人( ≥ 85 岁)中。免疫持久性接种肺炎球菌疫苗后 5 至 10 年,血清型特异抗体水平出现下降;某些接种者(如儿童)的抗体水平可能下降地更快。为获得持久的保护效果可能需要再次接种。(见
免疫程序和剂量
,再次接种部分)
上市许可持有人
Merck Sharp & Dohme LLC
生产企业
Merck Sharp & Dohme L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