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亚叶酸钙
10 ml:0.1 g(按 C20H21CaN7O7 计)
1. 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 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 也用于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的治疗。4. 与 5-氟尿嘧啶合用,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直肠癌。
高剂量甲氨蝶呤治疗后亚叶酸钙“解救”疗法。根据甲氨蝶呤的血药浓度决定亚叶酸的剂量。一般静脉注射甲氨蝶呤 24 小时后,给予亚叶酸 10 mg/m2,每 6 小时 1 次,共 10 次。如有消化道毒性反应出现时,可胃肠外给药,不要鞘内注射本品。
当不慎超剂量使用甲氨蝶呤时,应尽可能及时地使用亚叶酸钙进行急救;排泄延迟时,也应在甲氨蝶呤使用 24 小时内应用亚叶酸钙。一般每 6 小时肌注、静脉注射本品 10 mg/m2 ,直到血中甲氨蝶呤水平低于 10-8 M(0.01μmol)。出现消化系统反应(如恶心、呕吐)时,亚叶酸钙可胃肠外给药,但不可鞘内注射。血肌酐、甲氨蝶呤水平每隔 24 小时测定一次,如 24 小时血肌酐增加超过 50% 或 24 小时甲氨蝶呤超过 9 × 10-7 M,亚叶酸剂量增加到 100 mg/m2 ,每 3 小时一次,直到甲氨蝶呤水平低于 10 -8 M。3. 叶酸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一般每天 1 mg,尚无证据证明剂量增加疗效会增加。
①5-Fu 370 mg/m 静注后,亚叶酸钙 200 mg/m 2 ,缓慢静脉注射,不少于 3 分钟。②5-Fu 425 mg/m 静注后,亚叶酸钙 20 mg/m 2 ,缓慢静脉注射。
服用抗癫痫药的儿童应慎用本品(见药物相互作用)。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禁用于恶性贫血及维生素 B12 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及用药时间执行。2.本品不应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有加大。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①治疗前观察肌酐廓清试验;②甲氨蝶呤剂量后每 12~24 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 5 × 10-8M 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③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 24 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 24 小时肌酐大于治疗前 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④甲氨蝶呤用药前用药后每 6 小时应监察尿液酸度,要求尿液 pH 值在 7 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每日补液量在 300 ml/m2);⑤本品不宜与甲氨蝶呤同时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 24~48 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浆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5.本品应避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
本品为四氢叶酸的甲酰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剂量甲氨蝶呤等叶酸拮抗剂的解救。叶酸在小肠细胞内经二氢叶酸还原酶还原并甲基化,转变为甲基四氢叶酸,然后作为辅酶参与体内嘌呤和嘧啶核苷酸的合成及某些氨基酸的转化。甲氨蝶呤可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阻断二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从而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DNA、RNA 以至蛋白质的合成。本品进入体内后,通过四氢叶酸还原酶转变为四氢叶酸,可限制甲氨蝶呤对正常细胞的损害程度,并能逆转甲氨蝶呤对骨髓和胃肠粘膜的反应,但对已出现的甲氨蝶呤所致神经毒性则无明显作用。毒理研究:大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显示,本品在人用剂量的至少 50 倍时,未见胚胎毒性。
肌注或静注后,0.6-0.8 小时达峰值。T1/2 为 3.5-6.2 小时,作用持续 3-6 小时,经肝作用后代谢成 5-甲基四氢叶酸,80%~90% 经肾排出,小量 5%-8% 随粪便排泄。
:大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显示,本品在人用剂量的至少 50 倍时,未见胚胎毒性。
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喋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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