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亚叶酸钙
15 mg(按亚叶酸计)。
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与 5-氟尿嘧啶合用,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本品口服,作为甲氨喋呤的”解救”疗法,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的剂量为 5~15 mg,每 6~8 小时一次,连续 2 日。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日剂量 5~15 mg,视中毒情况而定。用于贫血,每日口服 15 mg。与 5-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 20~30 mg/m2,在 5-Fu 用药前半小时口服。
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禁用于恶性贫血或维生素 B12 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
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本品不应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喋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脱水、肠梗阻、胸腔积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喋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有加大。接受大剂量甲氨喋呤后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治疗前观察肌酐清除率;甲氨喋呤剂量后每 12~24 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喋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当甲氨喋呤浓度低于 5 × 108 mol/L 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测;甲氨喋呤治疗前及以后每 24 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 24 小时肌酐大于治疗前 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甲氨喋呤用药前用药后每 6 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 PH 值在 7 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每日补液量在 300 ml/m2 体表面积);本品不应与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喋呤后 24~48 小时再启用本品,并对给药剂量有所要求,血浆浓度应等于或大于甲氨喋呤浓度。本品较大剂量与巴比妥、扑米酮或苯妥英钠同用,可影响抗癫痫作用。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
本品为四氢叶酸的甲酰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剂量甲氨喋呤等叶酸拮抗剂的解救。甲氨喋呤的主要作用是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阻断二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从而抑制 DNA 的合成。本品进入体内后,通过四氢叶酸还原酶转变为四氢叶酸,能有效地对抗甲氨喋呤引起的毒性反应,但对已存在的甲氨喋呤神经毒性则无明显作用。
本品口服后易于吸收,1.72±0.8 小时后,血清还原叶酸达峰值,药物作用持续 3~6 小时;经肝和肠粘膜作用后本品代谢为 5-甲基四氢叶酸,口服后代谢较肌注快而充分,80~90% 经肾排出,小量随粪便排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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