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主要组成成份:人凝血酶。本品来源于健康人血浆,经过有机溶剂/去污剂混合物(S/D)法和纳米膜过滤两步病毒灭活、去除处理。辅料:甘氨酸,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氨丁三醇),氯化钠,盐酸,氢氧化钠。
1000IU/瓶。
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或遵医嘱使用本品。
用法:本品为局部止血药。使用时应根据具体要求,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稀释溶解,配制成一定浓度的凝血酶溶液,喷洒于创伤表面。在某些情况下,可将凝血酶干粉直接施用在渗血组织的表面。用量:一般使用每 mL 10-100IU 的凝血酶溶液;进行肝脏手术时,则需使用每 mL 500-1000IU 的凝血酶溶液。
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临床试验未发现不良反应。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动脉及大静脉的大出血禁用,以免延误处理,应紧急采取其他外科止血措施。
1. 严禁注射,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进入大血管,否则会导致广泛的血管内凝血,甚至死亡。2. 应将伤口表面的血液吸干后,再施用凝血酶。3. 本品溶解后应立即使用,否则应保存在 2-8 ℃ 条件下,但不能超过 4 小时。4. 应避免与酸、碱及重金属药物配伍。
凝血酶能直接使血液中的纤维蛋白原转变为纤维蛋白,从而导致血液凝固。血液凝固的速度与凝血酶溶液的浓度有关。当凝血障碍的主要原因是纤维蛋白原本身缺乏时,本品可能不产生血液凝固。
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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