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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分子量肝素钠
0.25 ml:1432IU AXa
用于有轻至中度血栓栓塞危险的病人,预防手术中及手术后深部静脉血栓形成(例如普通外科手术)。
除非特殊处方,一般将预装的注射器内的 0.25 ml 注射液,每日一次皮下注射,主要预防外科手术病人形成血栓及栓塞。首次注射应在术前 2 小时。本品是一次性使用的。用药疗程取决于疾病的性质及病人因术后不能活动有血栓形成危险的时间长短,由医生根据病人的个体需要而定。治疗一般应持续到病人能完全活动为止。普通病例通常为 7 天。注:为预防术后血栓形成,还应对病人采取其他常规的非药物性措施使用/操作介绍诺易平的预灌装注射器为一次性使用,一旦取下针头套后即准备使用。于腹壁(髂骨和肚脐之间) 或大腿前方捏起的皮肤皱折内(皮下注射)给药,针头垂直进入,注射结束后同样垂直拔出。注射前不需排气。针管中的残存剂量已在生产灌装过程中计算在内。
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
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在入组 1273 例患者使用肝素钠的两个 Phase Ⅲ研究中(COLUMBUS 和 CORTES)中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大于 1%(见下表)。考虑到这些不良反应事件有些可能与使用肝素钠有关,有些无因果关系,所以按照人体系统分类、发生的频率排序。按惯例:频率的普通是指(>1/100,<1/10)。人体系统 发生频率 主要症状神经系统异常 普通 头痛血管异常 普通 血肿,血栓形成呼吸系统,胸和纵隔异常 普通 鼻出血消化系统 普通 便秘肌肉骨骼系统,及相关组织的异常 普通 极度疼痛全身症状,注射部位异常 普通 发热,注射部位出血试验室检查 普通 肝功能异常出血 为剂量依赖性副反应,特别是皮肤、粘膜、伤口、胃肠道和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血小板减少症 偶见轻度血小板减少症。伴随极少见的消耗性凝血病和注射部位栓塞和/或血栓形成和/或注射部位的皮肤坏死,可能发生严重血小板减少症。化验指标 可见血清转氨酶(ALT、AST、γ-GT)、乳酸脱氢酶(LDH)和脂酶升高。停药后可逆转,无临床意义。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罕见。但发生时可能伴随下列症状:恶心、头痛、发热、肢体痛、荨麻疹、呕吐、瘙痒、呼吸困难、气管痉挛和低血压。曾用过本品和/或肝素者更需密切观察过敏反应。骨质疏松 长时间(数月)使用肝素者可能产生骨质疏松尤其是在易患人群。但在临床试验证实本品导致骨质疏松的危险比普通肝素低 5~7 倍。代谢紊乱 醛固酮减少症伴高钾血症和代谢性酸中毒极罕见,多发生于肾功能不全和糖尿病患者。局部反应 偶见注射部位出现硬结、发红、变色和小血肿。
已知对低分子肝素钠和/或肝素过敏,包括过敏性血小板减少症。警告1、 本品绝不能肌肉注射。因有引起血肿的危险,本品治疗期间避免肌肉注射用药。2、 本品不可与其它静脉推注和滴注药混合。3、 与其它抗凝血药相同。在出血高危的情况下,如出血性体质、细菌性心内膜炎、胃肠道活动性溃疡、出血性脑卒中、脊椎或眼科手术、合用其他抗凝药和血小板抑制剂等,使用本品需非常谨慎。
1、出血性体质、未经控制的动脉性高血压、近期有胃肠活动性溃疡和出血的病人慎用本品。2、本品在老年和肾功能不全病人的清除延迟,需谨慎用药。3、用药期间推荐定期检查全血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4、用升血钾药、口服抗凝药、阿司匹林和头孢类抗生素时,必须临床密切监测。5、有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者高度慎用本品。6、因各肝素和其它低分子肝素的制造过程、分子量分布、抗 Xa 和抗Ⅱa 活性、单位和剂量均不同,本品的剂量不可与高分子肝素和其他低分子肝素进行单位间换算。请注意一定要遵从各自产品使用时特别指导。7、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没有影响。8、腰麻和硬膜外麻醉不能使用治疗剂量的瑞肝素钠;预防剂量的瑞肝素钠应该在插管或拔管间隔 12 小时后使用。(至少 6 到 8 小时)
低分子肝素钠由猪小肠粘膜水溶液中提取出来的肝素钠片段组成。在低分子量肝素的大量生物效应中,它的抗凝效应在临床中最为重要。作为直接作用的抗凝血剂,本品在凝血的各个阶段发挥作用。在低分子量肝素中,它的抗血栓和抗凝血效应彼此独立。由于对 Xa 因子活性显著的抑制作用及相对较弱的抗Ⅱa 因子活性,低分子量肝素在凝血的早期阶段有最大活性。在体外,本品的抗 Xa 活性和抗Ⅱa 活性比值为 3.6~6.1(非分解肝素的比值为 1),导致其有更显著和持久的抗血栓效应及相对标准肝素较弱的抗凝血效应。临床研究还发现本品比标准肝素更少引发出血反应。
皮下注射本品 3 小时后到达血浆峰浓度,然后进入平台期,在给药后 4~6 小时开始下降。皮下注射本品的清除半衰期大约为 3 小时;用药剂量与总清除率(18 ml/min)和分布体积(5L)无关,主要通过尿液排出。抗 Xa 因子和抗Ⅱa 因子的药动学参数相同。皮下注射后,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大约为 95%,而非分解肝素仅达到 15~30%。在健康受试者研究中没有发现在个体间生物利用度的显著差异。
毒性,特别在出血方面,多发生在剂量水平远远超过规定剂量时,主要是由于过大的剂量放大了药效所引起。尚未发现过敏性皮肤反应或全身性过敏反应。发生在肌肉注射给药后的毒性反应主要为血肿引起的坏死。慢性毒性:静脉和皮下给药后的亚慢性或慢性研究中发现,在某些物种会发生剂量依赖性的出血和血肿。在狗试验中用药 6 个月时发生骨质疏松,而在大鼠试验中发生在 52 周时。高剂量给药会促进大鼠白内障的形成(25 mg/kg 体重)。在动物试验中显示,由于肝素的使用会延迟骨折的康复和骨钙化。致突变和致癌性:体内体外基因毒性研究没有发现致突变的证据。致癌研究尚未完成。生殖毒性:在兔子和大鼠的动物试验中,低分子量肝素的剂量达到 20 mg/kg 体重/天时还没有发现胚胎毒性。在高剂量时没有发现生殖副反应发生。另外,在剂量为 80 mg/kg 体重/天的水平上进行了对幼犬生长发育的观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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