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依托咪酯。助溶剂:丙二醇。
10 ml:20mg
静脉全麻诱导药或麻醉辅助药。
本品仅供静脉注射,剂量必须个体化。用作静脉全麻诱导,成人按体重静脉注射 0.3 mg/kg(范围 0.2~0.6 mg/kg),于 30~60 秒内注完。合用琥珀酰胆碱或非去极化肌松药,便于气管内插管。术前给以镇静药,或在全麻诱导 1~2 分钟注射芬太尼 0.1 mg,应酌减本品用量。10 岁以上儿童用量可参照成人。
10 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本品可阻碍肾上腺皮质产生可的松和其他皮质激素,引起暂时的肾上腺功能不全而呈现水盐失衡、低血压甚至休克。术后或危重病人由于应用此药已有需要补充肾皮质激素的报道。本品用后常见恶心呕吐,呃逆。本品可使肌肉发生阵挛,肌颤发生率约为 6% 左右,不自主的肌肉活动发生率可达 32%(22.7%~63%)。注射部位疼痛可达 20%(1.2%~42%),但若在肘部较大静脉内注射或用乳剂则发生率较低。
癫痫病人及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有免疫抑制、脓毒血症及进行器官移植的病人禁用或慎用。
使用本品须备有复苏设备,并供氧。给药后有时可发生恶心呕吐,麻醉前给予东莨菪碱或阿托品以预防误吸。与任何中枢性抑制剂并用,用量应酌减。麻醉前应用氟哌利多(Droperidol)或芬太尼可减少肌阵挛的发生。如将本品作为氟烷的诱导麻醉剂,宜将氟烷用量减少。
本品为快速催眠性静脉全身麻醉药,其催眠效应较硫喷妥钠强 12 倍,具有类似 GABA 样作用,与巴比妥类药不同,本品在催眠作用开始时导致新皮层睡眠,降低皮质下抑制。动物研究证明,依托咪酯的作用有部分可通过对脑干网状系统的抑制和激活作用。本品对心血管和呼吸系统影响较小,可用于休克或创伤患者的全麻诱导,单次静脉注射量大可引起短期呼吸暂停,不增加组胺释放,可降低脑内压、脑血流和眼内压。诱导剂量静脉注射按体重 0.3 mg/kg,依托咪酯可降低血浆皮质激素浓度,且可持续 6~8 小时,使肾上腺皮质对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失去正常反应。
静脉注射后,迅速分布至脑和其他组织,通常在 1 分钟以内起效。保持催眠最低血药浓度一般应在 0.2 μg/ml 以上,单次注药,血药浓度在 30 分钟内迅速降低本品呈三室分布,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78% 与白蛋白结合,白蛋白减少,则游离部分增多,3% 与球蛋白结合。Vd高达(24.2 + 4.2)L/kg。t1/2α(分布半衰期)(2.81±1.4)分钟,t1/2γ(再分布半衰期)(32.1±16.5)分钟,作用时效 30-75 分钟,t1/2β(消除半衰期)(28.7 + 14)分钟,本品在肝和血浆中主要被酯酶迅速水解,初 30 分钟内水解最快,但 6 小时仍未完全,代谢物 80% 为混旋-1-(α-甲苄基)-咪唑-5 羧酸酯,有 64.3% 与血浆蛋白结合,药理上无效。排泄的第一天为用量的 75% 经肾由尿排出,13% 从胆汁排出。其中 85% 为代谢物,3% 为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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