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克霉唑,二丙酸倍他米松。每克产品含克霉唑 10 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 0.643 毫克。
5 克:克霉唑 50 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 3.215 毫克。10 克:克霉唑 100 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 6.43 毫克。15 克:克霉唑 150 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 9.645 毫克。
本品适用于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所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涂于患处及周围皮肤,并温和地搓揉,每日早晚各一次,对于体股癣、皮肤念珠菌感染连用 2 周为一疗程,对于手、足癣连用 4 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由于儿童体表面积相对较大,容易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使用本品时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抑制及外源性皮质激素药物的敏感性大于成年人。已有报道儿童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出现丘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抑制、柯兴氏综合症、线性生长抑制、体重增加延缓和颅内高压等不良反应。肾上腺抑制表现为血浆肾上腺素水平低下,ACTH 应激反应消失,颅内高压表现为前额突出、头痛和双侧性视乳头水肿。
使用复方克霉唑偶可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感觉异常、斑丘疹、水肿、继发感染等。使用克霉唑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红斑、刺痛、水疱、脱屑、水肿、荨麻疹及皮肤刺激反应。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包括:烧灼感、过敏性痒疹、皮肤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炎、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纹及粟粒疹等。儿童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已有引起丘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抑制、柯兴氏综合症、颅内高压等不良反应的报道。肾上腺抑制表现为线性生长抑制、体重增加延缓、血浆肾上腺素水平低下、ACTH 应激反应消失;颅内高压表现为前额突出、头痛和双侧性视乳头水肿。
对本品中的所有组份或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使用本品后最初 3-5 天,红斑消退,瘙痒减轻。体、股癣,皮肤念珠菌病患者使用本品 1 周后,手、足癣患者使用 2 周以上后症状未见好转的,应重新诊断。体、股癣患者使用本品 2 周后,手、足癣患者使用 4 周以上后病情持续,应当停药,选择合适的其它抗真菌药物进行治疗,本品不推荐持续使用 4 周以上。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方式。使用时如发生刺激或过敏反应,应停止使用本品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如使用无效,应进行微生物检验,在进行其它抗菌治疗前确诊病情。局部使用皮质激素药物,也可出现全身使用所致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HPA)抑制、柯兴氏综合症、高血糖、糖尿等。长期或大面积使用本品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应定期检测肾上腺抑制情况,一旦出现以上征兆,应停止用药或以活性较低的其它皮质激素类药物替代。停药后肾上腺功能会迅速恢复,偶有反跳现象,应注意皮质激素的全身补充。本品禁用于眼科。本品禁用于尿布所引起的皮炎。
本品为复方产品,广谱抗真菌药克霉唑可作用于真菌细胞膜,使细胞内容物外漏而产生抗真菌作用;复方中的二丙酸倍他米松具有持久的抗炎、止痒和收缩血管作用。
目前尚缺乏本品详细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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