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系用甲型肝炎病毒减毒株接种人二倍体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提取后,加入稳定剂冻干制成。
甲型肝炎减毒活病毒。
人血白蛋白、蔗糖、明胶、味精、尿素、L-精氨酸。
灭菌注射用水。
复溶后每瓶 1.Oml。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1.Oml,含甲型肝炎活病毒应不低于 6.50lgCCID50。
1 岁半以上的甲型肝炎易感者。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甲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甲型肝炎。
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1.0 ml。
一般接种疫苗后 24 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 2-3 天内自行消失。一般接种疫苗后 1-2 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 1-2 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一般超过 48 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接种疫苗后,偶有皮疹出现,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一般接种疫苗后 1 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一般接种疫苗后 72 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已知对该疫苗所含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妊娠期妇女。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 30 分钟。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 3 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 1 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一般不推荐在该病流行季节使用。妊娠期妇女慎用。严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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