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利福平。化学名称: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分子式:C43H58N4O12分子量:822.95
0.15 g
为保证利福平和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减少耐药发生,可根据痰菌培养和药敏结果,更改或者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如果缺乏这种数据,则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药敏经验结果给予治疗。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敏感结核病的治疗。本品适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氏菌带菌者的治疗。 用于无脑膜炎症状的脑膜炎奈瑟氏菌带菌者清除鼻咽部的脑膜炎球菌,根据血清分型和药敏试验结果制定治疗方案。由于快速耐药的问题,应仅用于脑膜炎高风险患者,不应用于治疗脑膜炎球菌感染患者。本品适用于敏感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本品可与其他药物联合治疗麻风病。根据国内临床使用经验,本品可用于结核病高危人群的预防性治疗,但目前尚无充足的临床研究数据支持。
1. 结核病(1)敏感结核病的治疗成人:每日 10 mg/kg,每日不超过 600 mg,餐前顿服。根据国内临床使用经验,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但目前尚无充足的临床研究数据支持。儿童:10-20 mg/kg,每日不超过 600 mg,餐前口服。(2)结核病高危人群的预防成人:每日 10 mg/k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0 mg,餐前顿服。儿童:10-20 mg/k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0 mg,餐前顿服。2. 无症状脑膜炎奈瑟氏菌带菌者的治疗成人:300 mg,每 12 小时 1 次,连续 2 日。儿童:1 月龄及以上,10 mg/kg,每 12 小时给药 1 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0 mg,持续 2 日。1 月龄以下,5 mg/kg,每 12 小时给药 1 次,持续 2 日。3. 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每日 1 次,每次 450 m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0 mg。4. 麻风病的治疗600 mg,每日 1 次,每月口服 1 次或 2 次;或者 450 mg,每日 1 次,餐前服用。剂量应随年龄或者症状变化进行调整。与其他抗麻风药物联合使用。5. 对于胶囊吞咽困难或者低剂量应用患者,可以制备混悬水溶液,步骤如下:1% 的利福平混悬液(10 mg/mL)可以使用糖浆制备。(1)将 4 粒 300 mg 或 8 粒 150 mg 利福平胶囊的内容物倾倒在一张称量纸上。(2)将胶囊内容物轻压成细粉。(3)将利福平粉末转移到 118 mL 的琥珀色玻璃瓶或者塑料瓶(高密度聚乙烯[HDPE]、聚丙烯或聚碳酸酯)药瓶中。(4)用 20 mL 的糖浆冲洗称量纸和药勺,加入洗瓶中充分震摇。(5)再加入 100 mL 的糖浆,充分震摇。1% 的利福平混悬液在室温(25±3 ℃ )或者冰箱内(2-8 ℃ )可保存 4 周。现配的混悬口服液在使用前必须充分震摇。
参见
。
1. 胃肠道部分患者会出现胃部灼热感、上腹疼痛、厌食、恶心、呕吐、黄疸、胃肠胀气、痉挛、腹泻。尽管梭状芽孢杆菌在体外对利福平敏感,但仍有使用利福平(和其他广谱抗生素联合使用)后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的报道,因此在发生抗生素相关腹泻时应考虑该诊断。2. 肝脏可表现为肝功能指标的短暂异常(如血清胆红素、碱性磷脂酶、转氨酶的升高)。罕见肝炎或者伴有肝受累和肝功能异常的休克样综合征。3. 血液学血小板减少症通常发生在高剂量间歇疗法的过程中,也可发生在中断治疗的恢复过程中,监督规范的每日用药疗法少有发生。紫癜为可逆性,停药后消失。据报道,如出现紫癜后继续使用利福平会导致脑出血甚至死亡。可出现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血红蛋白降低。罕见粒性白血球缺乏症。罕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4. 中枢神经系统可导致头痛、发热、嗜睡、疲劳、共济失调、头晕、注意力不集中、精神困顿、行为变化、肌无力、四肢疼痛、麻木。罕见精神病报道。5. 眼科可导致视觉障碍。6. 内分泌可导致月经紊乱。偶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受损的患者出现肾功能不全的报道。7. 肾脏可致血清尿素及尿酸升高。偶有溶血、血红蛋白尿、血尿、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小管坏死、肾功能不全、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报道。通常发生在间歇用药、每日用药方案中断后的恢复治疗过程中,目前认为其发生机制为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停用利福平并对症治疗后可以缓解。8. 皮肤皮肤反应较为温和,常为自限性,通常表现为皮肤潮红和瘙痒(伴/不伴有皮疹),不表现为过敏反应。罕见由超敏反应引的严重皮肤改变。9. 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瘙痒、荨麻疹、皮疹、类天疱疮反应、多形性红斑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血管炎、伴有嗜酸粒细胞增多症和系统性症状综合症的药物反应、口腔溃疡、舌痛、结膜炎。过敏反应的报道比较罕见。10. 其它牙齿变色(可能为永久性的)。罕见肌肉病变报道。有发生脸部和四肢浮肿的报道。间歇疗法的其他反应包括“流感样综合征”(发烧、寒战、头痛、眩晕、骨痛)、呼吸急促、哮喘、血压降低、休克。在患者用药不规律的情况下也可能出现“流感样综合征”。
对利福平、利福霉素或其他胶囊所含物质过敏的患者禁用。由于会增加重度药物性肝损伤的风险,利福平禁用于接受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治疗的患者(参见
)。利福平禁用于接受阿扎那韦、达鲁那韦、福辛普那韦、沙奎那韦和替普拉那韦治疗的患者,因为利福平可显著降低这些抗病毒药物血浆药物浓度,可能将导致抗病毒效果的降低和/或病毒耐药。
1. 利福平可导致药物性肝功能损伤,伴有肝脏基础疾病或同时服用其他肝毒性药物的患者发生致死性黄疸性肝炎。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利福平,仅在必要时应用,在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每 2-4 周检测监测肝功能(尤其是 SGPT/ALT 和 SGOT/ AST)。如果出现肝细胞损伤的迹象,立即停用利福平。2. 部分患者在治疗的早期可能出现高胆红素血症,其原因是利福平和胆红素在细胞水平上竞争肝脏的排泄途径。胆红素和/或转氨酶轻度升高并不是中断治疗的指征,应在重复检测观察其变化趋势后,结合患者临床情况进行决策。3. 利福平具有酶诱导特性,包括δ氨基乙酰丙酸合成酶的诱导。利福平相关的卟啉病加重已有个别报道。4. 脑膜炎球菌耐药性的迅速出现限制了利福平对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氏菌带菌者的短期治疗。利福平不能用于治疗脑膜炎球菌感染患者。5. 利福平可导致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疹(Drug Reaction with Eosinophilia and Systemic Symptoms, DRESS)(参见
)。过敏反应的体征和症状包括:发热、皮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低血压、急性支气管痉挛、结膜炎、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肝转氨酶升高或流感样综合症(虚弱、疲劳、肌肉疼痛、恶心、呕吐、头痛、发冷、疼痛、瘙痒、出汗、头晕、呼吸急促、胸痛、咳嗽、晕厥、心悸)。这些反应可能很严重,甚至是致命的。即使皮疹不明显亦可能过敏,表现为:发热、淋巴结炎或实验室异常(包括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监测患者是否存在过敏反应的体征和/或症状。如果出现立即停止使用利福平并对症治疗。
1. 糖尿病患者管理较为困难,应谨慎使用利福平。2. 在未确诊或并非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或无预防指征的情况下,使用本品可能对患者无益,还会增加耐药菌产生的风险。3. 治疗肺结核,利福平通常为每日服药。当利福平每周一次或两次给药剂量超过 600 mg 时会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包括“流感症状”(发热、畏寒、不适),造血反应(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急性溶血性贫血),皮肤、胃肠、肝脏反应,呼吸急促,休克,过敏反应和肾功能减退。4. 不建议间歇应用利福平,避免故意或意外中断用药,此类情况下恢复治疗时,极少数病例会出现肾脏超敏反应。告知患者在早期治疗症状好转后,仍应继续药物治疗。药物剂量和疗程的不规律会降低疗效、促进细菌耐药性产生,并且进一步导致药物耐药。5. 利福平具有酶诱导特性,能够加强内源性底物代谢,其中包括肾上腺激素、甲状腺激素和维生素 D。利福平和异烟肼已被报道能够改变维生素 D 的代谢。在某些情况下,25-羟基维生素 D 和 1,25-二羟基维生素 D 循环水平的降低,会伴随着血浆钙离子和磷酸盐的减少、甲状旁腺激素的升高。6. 服用本品前应告知患者利福平可能会使牙齿、尿液、汗液、痰液和泪液变色(黄色,橙色,红色,棕色)。软性隐形眼镜可能会被永久染色。7. 可能会影响口服或其它系统性激素类避孕药的可靠性,应建议患者使用其他避孕措施。8. 应告知患者,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应立即就医:皮疹,发热或淋巴结肿大,食欲不振,不适,恶心和呕吐,尿液变黑,皮肤和眼睛变黄,咳嗽,呼吸急促,喘息,关节疼痛或肿胀。9. 成人服用利福平前应进行基线检测,检测内容包括肝酶、胆红素、血清肌酐、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基线检测对于儿童患者是不必要的,除非临床情况复杂或为疑似病例。
已有报道,使用利福平的患者进行 KIMS(溶液中微粒动力学相互作用分析)法检测时,会出现与阿片类的交叉反应和假阳性尿筛实验结果。确证性试验,如气相色谱/质谱法方法,能将利福平从阿片类中区分出来。治疗剂量的利福平已显示出抑制血清叶酸和维生素 B12 标准微生物检测。因此,应该考虑替代检测方法。也已观察到肝功能检测的短暂异常(例如,血清胆红素、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升高)以及用于胆道显影的对比剂胆道排泄减少。因此,这些检测应该在早晨服用利福平之前进行。
利福平可抑制结核分枝杆菌敏感菌的 DNA 依赖性 RNA 聚合酶活性。特别之处在于,利福平与细菌 RNA 聚合酶相互作用但不抑制哺乳动物的酶。
对利福平耐药的微生物可能对其他利福霉素具有耐药性。在结核病和脑膜炎球菌携带者的治疗中(见
),大量敏感菌中的少数耐药菌会迅速成为主导。此外,已确定利福平耐药性发生于 DNA 依赖性 RNA 聚合酶的单步突变。鉴于耐药性会迅速出现,一旦细菌培养持续阳性,应进行适当的药敏试验。
利福平在体外对于慢性和间歇性生长的结核分枝杆菌具有抗菌活性。在体外试验和
所述的临床感染中,利福平对下列细菌的大多数菌株显示出抗菌活性。
脑膜炎奈瑟菌
结核分枝杆菌已获得以下体外试验数据,但其临床意义未知。利福平在体外对以下细菌的大多数菌株有活性;但尚未在充分且良好对照的临床试验中确定利福平治疗这些细菌所致临床感染的安全有效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表皮葡萄球菌
流感嗜血杆菌
麻风分枝杆菌β-内酰胺酶的产生应对利福平活性无影响。
在开始治疗之前,应收集适当的标本以鉴定感染菌并进行体外药敏试验。
两个标准化的体外药敏试验方法可用于检测利福平对结核分枝杆菌的敏感性。琼脂比例法(CDC 或 CLSI M24-A):利用 Middlebrook 7H10 培养基,加入终浓度为 1.0 μg/mL 的利福平以确定药物耐药性。培养三周后,通过比较细菌在含有药物的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生长的量计算 MIC99。分枝杆菌在药物存在下的生长较对照 ≥ 1% 则表明耐药。放射性肉汤法:采用 BACTEC 460 仪比较不含药物的培养基与含有 2 μg/mL 利福平培养基的生长指数(GI)。该试验需要严格遵守制造商的样品处理方法和数据解析。通过以上两种不同方法得到的药敏结果仅在利福平采用上述浓度时才具有可比性。两种方法均需使用结核分枝杆菌 H37Rv ATCC 27294 作为质控菌。结核分枝杆菌以外的分枝杆菌使用放射法或比例法所得体外敏感性试验结果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明确。
稀释法:测定最小抑菌浓度的定量方法可提供细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的可重复评估。一种这样的标准方法采用标准稀释方法(肉汤法、琼脂法或微量稀释法)或等量利福平粉末。应根据脑膜炎奈瑟氏球菌的以下标准对所获得 MIC 值进行判读:报告为“敏感”(S)表示,抗菌药物在血中通常可达到的浓度下可能抑制病原菌生长。报告为“中介”(I)表示,结果是模棱两可的,并且如果微生物对临床可用的替代药物不完全敏感,则应重复测试。该类别意味着在药物生理性聚集的身体部位或最大可接受剂量下可能的临床适用性。该类别提供了一个缓冲区,来防止小的、不可控的技术因素导致判读的重大差异。报告为“耐药”(R)表示,抗菌药物在血中通常可达到的浓度可能不能抑制病原菌的生长,应选择其他治疗方法。MIC 或最小杀菌浓度(MBC)的测定和可达到的抗菌药物浓度可以指导一些感染的治疗。标准的药敏试验方法要求使用实验室质控菌株。这些菌株的使用并不暗示临床疗效(见
),而是用于控制试验过程的技术方面。利福平标准品应给出以下 MIC 值。扩散法:测量抑菌圈直径的定量方法可提供细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的可重复评估。一种推荐的标准方法是平皿法,在含有 5 μg 利福平的平皿中测试菌株的敏感性。判读平皿试验所得抑菌圈直径与利福平 MIC 值的相关性。5 μg 利福平平皿标准单碟药敏试验结果应根据脑膜炎奈瑟菌的以下标准进行判读:应采用如前所述的对稀释法结果的判读方法进行判读。和标准稀释法一样,扩散法需要使用实验室质控菌株。这些菌株的使用并不暗示临床疗效(见
),而是用于控制试验过程的技术方面。对于如下质控菌株,5 μg 利福平平皿应给出以下抑菌圈直径
利福平口服吸收良好。健康成人和儿科人群的血清药物峰浓度峰值个体间差异较大。健康成人单次口服 600 mg 利福平后,血清药物峰浓度平均值为 7 μg/mL,其分布范围为 4-32 μg/mL。当药物与食物同时摄入时,利福平吸收减少 30%。利福平在体内分布广泛,在多种器官和体液中可达到有效浓度,包括脑脊液。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 80%,大部分未结合药物为非离子化的,因此可以自由扩散到组织中。健康成人中,利福平在血清中的平均生物半衰期:口服 600 mg 剂量为 3.35±0.66 小时,增加到 900 mg 剂量后为 5.08±2.45 小时。重复给药后,半衰期减少,平均值约为 2-3 小时。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每日剂量不超过 600 mg 时,对半衰期没有影响,因此不需要调整剂量;当每日剂量达到 720 mg 时,对半衰期的影响尚未确定;当患有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单次口服剂量达到 900 mg 时,对于肾小球滤过率分别为 30-50 mL/min、小于 30 mL/min、无尿症的患者,其平均半衰期从健康成年人的 3.6 小时分别增加至 5.0 小时、7.3 小时和 11.0 小时。药物吸收之后,经胆汁快速排泄,并进入肝肠循环。在此过程中,利福平不断的脱乙酰化,服药 6 小时内几乎胆汁中所有的药物均以脱乙酰化形式存在,该代谢物具有抗菌活性。脱乙酰化减少了肠重吸收,促进排泄。高达 30% 的药物通过尿液排泄,其中原型药物约占一半。在一项研究中,6-58 月龄儿科患者以 10 mg/kg 剂量于餐前分别给予利福平混悬单糖浆或药物干粉苹果酱混合物,给药后 1 小时的血药浓度分别是 10.7±3.7 μg/mL 和 11.5±5.1 μg/mL,两种给药方式的半衰期均为 2.9 小时。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他研究中儿科人群以 10 mg/kg 剂量给药后平均血清药物峰浓度为 3.5-15 μg/mL。
利福平在原核细菌(伤寒沙门氏菌,大肠埃希菌)、真核细菌(酵母菌)、果蝇、或 ICR/Ha Swiss 小鼠试验中未见致突变性。当全血细胞培养物给予利福平时,可见染色体断裂增加。在联合使用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和联合使用链霉素、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治疗的患者中获得的淋巴细胞体外试验中观察到染色体畸变率增加。
利福平对啮齿类动物可见致畸作用。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利福平 150-250 mg/kg/日(以体表面积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 1-2 倍),子代中可见先天性畸形、脊柱裂增加。以 50-200 mg/kg 剂量(以体表面积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 0.2-0.8 倍)经口给药的妊娠小鼠的胎仔中,腭裂可见剂量依赖性增加。妊娠兔经口给予利福平剂量高达 200 mg/kg/日(以体表面积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 3 倍),可见成骨不全和胚胎毒性。
在人体,已报道几个肺癌加速增长的病例,但尚未确定其与药物的因果关系。雌性 CH3f/DP 小鼠连续 60 周给予利福平 20-120 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剂量的 0.1-0.5 倍),之后观察 46 周,肝癌的发生率增加。在雄性 C3Hf/DP 小鼠或 BALB/c 小鼠的类似试验,或 Wistar 大鼠的两年试验中未见致癌性。
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