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6.25 mg;25mg
原发性高血压
卡维地洛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特别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使用。
卡维地洛用于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可降低死亡率和心血管事件的住院率,改善病人一般情况并减慢疾病进展。卡维地洛可作为标准治疗的附加治疗,也可用于不耐受 ACEI 或没有使用洋地黄、肼苯哒嗪、硝酸盐类药物治疗的病人。
原发性高血压推荐一日 1 次用药。
推荐开始 2 天剂量为每次 12.5 mg 每日 1 次,以后每次 25 mg 每日 1 次,如病情需要可在两周后将剂量增加到最大推荐用量每日 50 mg,每日 1 次或分 2 次服用。
用初始剂量每次 12.5 mg 每日 1 次,即可在某些病人中取得满意疗效。若效果不好,可在间隔至少两周后将剂量增加到推荐最大用量每日 50 mg,每日 1 次或分次服用。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剂量必须个体化,增加剂量期间医生需密切观察。接受地高辛、利尿剂、ACEI 治疗的病人必须先使这些药物治疗稳定后再使用卡维地洛。推荐开始两周剂量每次 3.125 mg 每日 2 次,若耐受好,可间隔至少两周后将剂量增加一次,到每次 6.25 mg 每日 2 次,然后每次 12.5 mg 每日 2 次,再到每次 25 mg 每日 2 次。剂量必须增加到病人能耐受的最高限度。体重小于 85 公斤,最大推荐剂量为 25 mg 每日 2 次;体重大于 85 公斤,最大推荐剂量为 50 mg 每日 2 次。每次剂量增加前,医生需评估病人有无心力衰竭加重或血管扩张的症状。一过性心力衰竭加重或水钠潴留须用增加利尿剂剂量处理,有时需减少卡维地洛剂量或暂时中止卡维地洛治疗。卡维地洛停药超过两周时,再次用药应从每次 3.125 mg 每日 2 次开始,然后以上述推荐方法增加剂量。血管扩张的症状,开始可通过降低利尿剂剂量处理。若症状持续,需降低 ACEI(如使用)剂量,然后如需要再降低卡维地洛剂量,在这些情况下,卡维地洛不能增加剂量,直到心力衰竭加重或血管扩张的症状稳定。疗程卡维地洛治疗一般需长期使用。治疗不能骤停,必须逐渐减量。这对合并冠心病的病人特别重要。给药方法服药时间与用餐无关,但对充血性心衰病人必须饭中服用卡维地洛,以减缓吸收,可能减少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尚无 18 岁以下病人安全性及疗效的研究资料。
卡维地洛用于治疗高血压时发生的不良事件与充血性心衰时观察到的是一致的。但是前者的不良事件发生率更低一些。中枢神经系统偶尔发生轻度头晕、头痛、乏力,特别是在治疗早期。抑郁、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罕见。心血管系统治疗早期偶尔有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很少有晕厥。外周循环障碍(四肢发凉)不常见,可使原有间歇性跛行或有雷诺现象的病人症状加重。水肿不常见。心绞痛不常见。变异型心绞痛患者可能出现症状恶化。个别病人出现房室传导阻滞和心衰加重。心衰病人特别是剂量增加后,常见头晕,偶有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水肿,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或心衰加重罕见。呼吸系统由于气道阻力可能增加,有支气管痉挛倾向的患者可能出现哮喘发作。偶有呼吸困难的报告:鼻塞罕见。消化系统偶有恶心、腹泻、腹痛和呕吐,便秘少见。皮肤和附件卡维地洛治疗期间可能出现一些皮肤反应(例如个别病例出现荨麻疹、瘙痒、扁平苔藓样反应,极少数病例出现变应性皮疹)。个别病例使用具有β-阻滞特性的药物能引起银屑病,加剧银屑病的症状和体征,或导致银屑病形皮疹。血液偶见血清转氨酶改变,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等。代谢由于本品具有β-阻滞剂特性,因此不能排除以下可能:潜伏的糖尿病变成临床糖尿病,临床糖尿病恶化,或者血糖反向调节受抑制。低血糖症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体征可能被掩盖。心力衰竭患者偶尔出现高血糖症、体重增加和高胆固醇血症(也可见于使用特别
中关于糖尿病患者的条目)。其它不良反应四肢疼痛偶见。感觉异常、视觉障碍、口干、排尿障碍和勃起障碍罕有报告。卡维地洛治疗期问泪液可能减少,可有眼干症状。角膜接触镜佩戴者尤其应该注意。已发现下列不良反应是剂量依赖性的:头晕、.视觉障碍、心动过缓和心力衰竭恶化。有心衰和弥漫性血管病变和或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可能会进一步加重肾功能损害,个别病例可出现肾功能衰竭。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Ⅳ级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需使用静脉正性肌力药的病人。哮喘病人。伴有支气管痉挛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病人。有肝功能异常表现的病人。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的病人。严重心动过缓(心率小于 50 次/分)的病人。心源性休克的病人。病窦综合症(包括窦房阻滞)的病人。严重低血压(收缩压小于 85 mmHg)的病人。对卡维地洛过敏的病人。
由于卡维地洛与洋地黄类药物均能减慢房室传导速度, 故对已用洋地黄、利尿剂及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控制病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谨慎小心。由于卡维地洛可能会掩盖或减弱急性低血糖的早期症状和体征,故对糖尿病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谨慎。伴有糖尿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可能会使血糖难以控制。故在使用本药的开始阶段,应定期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降糖药的用量。卡维地洛治疗伴有低血压(收缩压小于 l00 mmHg)、缺血性心脏病、弥漫性血管病和或肾功能不全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时,可引起可逆性肾功能障碍,此类病人在增加卡维地洛药量时,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如发生肾功能减退时,则应减少卡维地洛的用量或停药。充血性心衰的病人在增加卡维地洛的药物剂量期间,可能使心衰和水钠潴留加重,此时应增加利尿剂的用量,并在以上情况恢复前不再增加卡维地洛的用量,极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减少卡维地洛的用量或暂时停药。以上情况通常不会影响以后增加卡维地洛的剂量。除非治疗后利大于弊,否则卡维地洛只能用于不需口服或吸人性支气管解痉剂治疗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人。有支气管痉挛倾向的病人可能会发生呼吸道阻力增加,从而导致呼吸窘迫,因此在使用卡维地洛的开始阶段及增加剂量期间应严密观察病人的呼吸情况,在治疗中如发现任何支气管痉挛的证据均应及时减少卡维地洛的用量。戴隐形眼镜者应注意该药可能会引起眼睛干燥。停止卡维地洛治疗时,不能突然停药,伴有缺血性心脏病者尤其应该注意,此类病人应逐渐减少用量然后停药(l~2 周)。和其它β受体阻滞剂一样,卡维地洛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由于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增加病人过敏的机会或导致过敏反应加重,因此有严重过敏史的和正在接受脱敏治疗的病人应小心使用卡维地洛。对患有与β受体阻滞剂相关银屑病的患者在应用卡维地洛前应考虑利弊关系。嗜铬细胞瘤患者使用卡维地洛前,应先使用 a 受体阻滞剂。尽管卡维地洛有α和β受体阻滞的药理作用,但尚无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嗜铬细胞瘤的病人应小心使用。Prinzmetal's 变异性心绞痛患者使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时可能引发胸痛,虽然卡维地洛的α受体阻滞作用可能会预防心绞痛的发生,但目前尚无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故对怀疑有Prinzmetal's 变异性心绞痛的患者应小心应用。有外周血管疾病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应小心,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加重动脉供血不足。外周血管失调的病人(如雷诺现象)应用卡维地洛可能会加重病情。手术病人使用卡维地洛要小心,因为卡维地洛与麻醉药有协同负性肌力作用及降血压作用等。卡维地洛可诱发心动过缓,如心率小于 55 次/min,卡维地洛须减量。卡维地洛与维拉帕米及地尔硫卓等钙通道阻滞剂或其它合用时,需严密监视病人的心电图和血压情况。由于缺少临床经验,在不稳定或继发高血压病人中请小心应用。对驾驶员和操作机器者的影响卡维地洛降低警觉性(如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这种影响因人而异。在用药开始、剂量改变和合并饮酒时更为明显。
卡维地洛是一种有多种作用的神经体液拮抗剂,包括非选择性的β阻滞,α阻滞和抗氧化特性。通过选择性阻滞α1肾上腺能受体而扩张血管。卡维地洛通过血管扩张作用减少外周阻力和通过β阻滞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血浆肾素活性降低并很少发生液体潴留。卡维地洛没有心得安的内在拟交感活性,它具有膜稳定特性。卡维地洛是一种两个立体异构体的外消旋混合物。在动物模型中,两种异构体均有(α肾上腺能受体阻滞特性。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作用是非选择性的β1和β2肾上腺能受体阻滞作用,与卡维地洛的左旋体相关。卡维地洛具有抗氧化特性,可抑制自由基的作用。通过体内外动物实验、不同人体细胞的体外实验以及临床研究,卡维地洛及其代谢物的抗氧化特性已得到证实。
吸收、分布口服给药后,卡维地洛很快被吸收,大约 1 小时可达最大血清浓度。98%~99% 的卡维地洛与血浆蛋白结合。卡维地洛是一种亲脂的化合物;分布容积大约为 2L/kg,肝硬化患者分布容积增加。在医生指导下长期应用,卡维地洛不太容易产生蓄积。代谢在所有的动物和人类体内研究发现,卡维地洛被广泛地分解为各种代谢产物,它们主要通过胆汁清除。口服后的首过效应约为 60~75%。其苯环上的羟化和甲基化可产生具有β阻滞活性的 3 种代谢物。临床前期研究表明,4-羟基酚代谢物的β阻滞作用约比卡维地洛强 13 倍。与卡维地洛相比,这三种活性代谢物仅有很微弱的扩血管作用。在人体内它们的浓度比母体低 10 倍。另外,卡维地洛的两种羟咔唑代谢物是极强的抗氧化物,其强度为卡维地洛的 30~80 倍。消除卡维地洛的消除半衰期约 6~10 小时,血浆清除率约 590 ml/min,消除主要通过胆道,由粪便排出,少部分以代谢产物形式经肾脏排除。生物利用度卡维地洛的人体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 25%,食物虽不会影响生物利用度但会延长达到血浆峰浓度的时间。因为首过效应降低,肝功损坏病人的生物利用度可提高到 80%。
ROCHE S.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