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卡马西平
0.1g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性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统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征。(6)不宁腿综合征(Ekbom 综合征),偏侧面肌痉孪。(7)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1.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开始一次 0.1 g,一日 2~3 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 0.1 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 1.2 g。(2)镇痛,开始一次 0.1 g,一日 2 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 0.1~0.2 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 0.4~0.8 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 1.2 g。(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 0.3~0.6 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 0.2~0.4 g,分 3 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 0.2~0.4 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 1.6 g,分 3~4 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 岁,不超过 1 g;15 岁以上不超过 1.2 g;有少数用至 1.6 g。通常成人限量为 1.2 g,12~15 岁每日不超过 1 g,少数人需用至 1.6 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 1.2 g。2.小儿常用量抗惊厥,6 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 5 mg/kg,每 5~7 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 10 mg/kg,必要时增至 20 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 8~12 μg/kg,一般为按体重 10~20 mg/kg,约 0.25~0.3 g,不超过 0.4 g;6~12 岁儿童第一日 0.05 g~0.1 g,服 2 次,隔周增加 0.1 g 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 0.4~0.8 g,不超过 1 g,分 3~4 次服用。
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 10~15%。(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幻视),过敏性肝炎,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曾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痫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禁用。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 2~3 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 4 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本品为抗惊厥药和抗癫痫药。卡马西平的药理作用表现为抗惊厥、抗癫痫、抗神经性疼痛、抗躁狂-抑郁症、改善某些精神疾病的症状、抗中枢性尿崩症,产生这些作用的机制可能分别为:①使用-依赖性地阻滞各种可兴奋细胞膜的 Na + 通道,故能明显抑制异常高频放电的发生和扩散;②抑制 T-型钙通道;③增强中枢的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的活性;④促进抗利尿激素(ADH)的分泌或提高效应器对 ADH 的敏感性。
在人体内吸收缓慢、不规则。普通片在单剂量服药后,12 小时内达平均血浆值浓度,单剂量口服 400 mg 卡马西平后,平均峰值血浆浓度约为 4.5 ug/ml。大剂量时达峰时间可达 24 小时。在 1~2 周内达稳态血浆浓度。生物利用度(F)在 58~85%之间。迅速分布至全身组织,血浆蛋白结合率约 76%。主要在肝脏代谢,可诱导肝药酶活性,加速自身代谢。代谢产物 10、11 一环氧化卡马西平的药理活性与原形药相似,其在血浆和脑内的浓度可达原形药的 50%。单次给药时 T1/2为 25~65 小时,儿童半衰期明显缩短。长期服用诱发自身代谢,T1/2降为 10~20 小时。主要以无活性代谢物形式分别经尿和粪便排出 72%和 28%。本品能通过胎盘、能分泌入乳汁。
5 H-二苯并[b,f]氮杂卓-5-甲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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