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osumab Inj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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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是安加维®(地舒单抗)的生物类似药1地舒单抗注射液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通用名称:地舒单抗注射液英文名称:Denosumab Injection汉语拼音:Dishudankang Zhusheye
活性成份:地舒单抗(RANK 配体的免疫球蛋白 G2 全人源单克隆抗体) 。辅料:冰醋酸、氢氧化钠、山梨醇、聚山梨酯 20 和注射用水。
无色澄清或微带乳光的液体。
骨巨细胞瘤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 1 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 )的青少年患者(参见
)。
120 mg(1.7 ml)/瓶
重要的给药说明本品仅可通过皮下途径给药,不能通过静脉、肌内或皮内途径给药。同时需要给予钙和维生素 D 以治疗或预防低钙血症(参见
)。
1 生物类似药是指支持此生物制品获得上市批准的数据已证明该生物制品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参照药高度相似, 并且没有临床意义上的差异。 本品说明书与原研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2本品不应与双膦酸盐合并用药。骨巨细胞瘤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120 mg 每 4 周一次,治疗第 1 个月的第 8 日和第 15 日分别给予 120 mg 额外给药。于上臂、大腿上部或腹部皮下给药。骨巨细胞瘤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定期评估,以确保患者持续获益。在骨巨细胞瘤疾病状态可被本品控制的患者中, 未评估过中断或终止治疗的影响。准备与给药在给药前目视检查本品是否存在颗粒物质和变色。本品是澄清或微带乳光的溶液, 可能含微量半透明至白色蛋白质颗粒。 如果溶液变色或浑浊, 或溶液含大量颗粒或外来颗粒物,请勿使用。在给药前, 从冰箱中取出本品, 并置于原包装中恢复至室温 (最高25°C/77°F)。该过程一般需要 15 至 30 分钟。 请勿使用其他任何方式加热本品(参见
)。使用 27G(gauge)针吸出并注射西林瓶中的所有内容物。请勿重复将针头插入药瓶。请将一次性使用过的,或针头插入过的药瓶丢弃。
⚫ 超敏反应(参见
)⚫ 低钙血症(参见
)⚫ 颌骨坏死(ONJ)(参见
)⚫ 非典型股骨转子下骨折和股骨干骨折(参见
)⚫ 骨巨细胞瘤患者和骨骼正在生长发育的患者终止治疗后高钙血症(参见
、
)⚫ 终止治疗后的多发性椎骨骨折(MVF)(参见
)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在各种疾病情况下开展, 某种药物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直接比较, 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骨巨细胞瘤
32 项治疗骨巨细胞瘤的单臂试验(试验 20062004 和试验 20040215)(参见
)对地舒单抗(安加维®)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 其中共有 304 例成人或骨骼成熟青少年骨巨细胞瘤患者接受了至少 1 剂地舒单抗(安加维®)治疗。患者接受了 120 mg 地舒单抗(安加维®)每 4 周一次皮下给药,治疗第 1 个月第 8 日和第 15 日额外给予 120 mg。2 项研究均排除了合并使用双膦酸盐治疗的患者。试验 20062004 排除既往有颌骨坏死(ONJ) 或颌骨 骨髓炎史的患者、以及患有需要口腔手术的活 动性牙齿或颌骨疾病、未愈合的牙科/口腔手术的患者或计划进行侵入性牙科手术的患者。 在试验期间, 每4 周监测血生化, 包括钙和磷水平。建议补充钙和维生素 D,但不强制要求。在 304 例接受地舒单抗(安加维®)治疗的患者中,145 例患者接受地舒单抗(安加维®)治疗≥ 1 年,44 例患者≥ 2 年,15 例患者≥ 3 年。 接受地舒单抗(安加维®)治疗中位数为 14 剂(范围:1 至 60 剂) ,中位研究时间为11 个月(范围:0 至 54 个月) 。58%的入组患者为女性,80%为白人。中位年龄为 33 岁(范围:13 至 83 岁) ;共有10 例患者为骨骼成熟的青少年(13 至 17 岁) 。地舒单抗(安加维®)治疗骨巨细胞瘤患者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10%)包括关节痛、头痛、恶心、背部疼痛、疲劳和四肢疼痛。最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颌骨坏死(ONJ)和骨髓炎(发生率 0.7%) 。呼吸困难(0.4%)也被报告为一种严重 的不良反应。最常见的导致终止地舒单抗(安加维®)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 ONJ(发生率 0.7%) 以及牙脓肿或牙齿感染 (发生率0.7%) 。 骨骼成熟青少年和成人患者中的不良反应特征相似。低钙血症和低磷血症• 中度低钙血症(校正血清钙为 7 至 8 mg/dL 或 1.75 至 2 mmol/L)发生于2.6%的接受地舒单抗(安加维®)治疗的患者。• 严重低磷血症(血清磷 1 至 2mg/dL 或 0.3 至 0.6 mmol/L )发生于 29 例患者(9.5%)。颌骨坏死 (ONJ)在试验 20062004 和 20040215 中,304 例接受地舒单抗(安加维®)治疗的
4患者中有 4 例(1.3%)确诊为 ONJ。中位至 ONJ 时间为 16 个月(范围:13 至 20个月)(参见
)。上市后经验地舒单抗(安加维®)上市批准后,在使用期间发现了以下不良反应。 由于这些不良反应来源于无法确定总体人群的患者自发报告,因此不能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确定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联。• 低钙血症: 严重的有症状的低钙血症, 包括死亡病例 (参见
、
)• 高钙血症:终止治疗后可能会发生严重的有症状的高钙血症( 参见
、
)• 超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 参见
、
)。• 肌肉骨骼疼痛, 包括严重肌肉骨骼疼痛。 已有阳性再激发事件报告。• 苔藓样药疹(如:扁平苔藓样反应)• 脱发免疫原性与所有治疗性蛋白质一样,地舒单抗(安加维®)可能具有免疫原性。抗体形成的检测高度依赖于分析方法的灵敏度和特 异性。另外,在一项测定方法中观察到的抗体阳性 (包括中和抗体) 的发生率可能受多个因素的影响, 包括分析方法、样本处理、样本采集时间、合并用药和基础疾病。由于这些原因,比较下述研究中抗地舒单抗抗体的发生率与其他研究中抗药物抗体的发生率或其他产品的抗体发生率可能会造成误导。采用电化学发光桥接免疫分析,接受剂量范围为 30-180 mg 每 4 周一次或每 12 周一次长达 3 年的地舒单抗治疗,少于 1% (7/2758)的患者结合抗体试验呈阳性。采用一种体外基于细胞的化学发光生物分析方法评估时,结合抗体试验阳性的患者中无 1 例中和抗体试验呈阳性 。试验 20062004 和20040215 中 304 例骨巨细胞瘤患者中无 1 例结合抗体试验呈阳性。无证据表明结合抗体形成会改变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毒性特征或临床缓解。
5低钙血症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纠正原先存在的低钙血症(参见
)。超敏反应本品禁用于已知会对地舒单抗 的任何成份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超敏反应的患者(参见
、
)。牙科或口腔术后创口未愈合
具有相同活性成份的药物接受本品治疗期间不应接受其他活性成份同为地舒单抗的药品治疗。超敏反应已有地舒单抗使用引起包括速发过敏反应在内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超敏反应的报告。超敏反应的表现可能包括低血压、呼吸困难、上呼吸道水肿、唇肿胀、皮疹、 瘙痒和荨麻疹。 如果发生速发过敏反应或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严重变态反应,应给予对症治疗并永久停止地舒单抗治疗(参见
、
)。低钙血症地舒单抗可能导致严重的有症状的低钙血症, 且已有死亡病例报告。 在开始地舒单抗治疗前应纠正原先存在的低钙血症。 整个地舒单抗治疗期间应监测血钙水平,尤其是开始治疗的最初数周内,并且需给予钙、镁和维生素D。当地舒单抗与其他能降低血钙水平的药物同时使用时, 应更频繁地监测血钙水平。 建议患者在发生低钙血症症状时联系医疗专业人士(参见
、
)。在既往临床试验中观察到, 随着肾功能损伤程度的升高, 低钙血症的风险也升高, 最常见于严重肾功能不全 (肌酐清除率小于30 mL/min 且/或接受透析) 和钙补充不足/无钙补充的患者。应监测血钙水平以及钙和维生素 D 的摄入(参见
、
)。颌骨坏死(ONJ)接受地舒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有颌骨坏死(ONJ)事件的报告,表现为颌骨疼痛、骨髓炎、骨炎、骨侵蚀、牙或牙周感染、牙痛、牙龈溃疡或牙龈糜烂。牙科手术后口腔或颌部持续性疼痛或愈合缓慢也可能是 ONJ 的表现。在癌症患者中开展的临床试验中,药物暴露时间更长时 ONJ 的发生率升高(参见
)。79%的 ONJ 患者有拔牙史、口腔卫生不良或使用牙科器械等诱发因素。ONJ 发生的其他危险因素包括免疫抑制疗法、 血管生成抑制剂治疗、 应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糖尿病、牙龈感染、侵袭性牙科手术。在开始地舒单抗治疗前以及地舒单抗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口腔检查, 并给以适当的预防性牙科护理。 告知患者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地舒单抗治疗期间应避免侵入性牙科手术。 如果必须进行侵入性牙科手术, 可考虑暂停地舒单抗治疗。目前暂无数据用以建议最佳的治疗中断时间。地舒单抗治疗期间疑似发生或发生 ONJ 的患者应接受牙医或口腔外科医生的诊断治疗。 在这些患者中, 进行大范围的牙科手术治疗ONJ 可能会加重病情。主诊的医疗专业人员的临床判断应基于患者个体的获益 /风险评估,以此来指导其治疗计划。外耳道骨坏死在使用地舒单抗的患者中, 有外耳道骨坏死的报道。 可能的风险因素包括应用激素、 化疗、 局部感染或创伤。 当使用地舒单抗的患者出现包括慢性耳部感染在内的耳部症状时,应考虑外耳道骨坏死的可能。非典型股骨转子下骨折和股骨干骨折已有接受地舒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非典型股骨骨折的报告( 参见
) 。在临床试验项目中,接受地舒单抗 120 mg 处理的患者发生非典型股骨骨折的报告不常见, 但风险随着治疗持续时间的延长会增加。 已有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最长 9 个月发生该不良事件的报告。 股骨骨折可发生于股骨干从小转子下方至股骨髁上方的任何位置,方向为横向或短斜向,不伴有粉碎的证据。发生非典型股骨骨折的区域通常并无外伤史或仅有微小创伤。 骨折可能是双侧性, 许多患者在发生完全骨折的数周至数月前, 报告了受影响区域的前驱疼痛,通常表现为钝痛、 大腿疼痛。 有报告指出, 骨折发生时一些患者仍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例如强的松)治疗。地舒单抗治疗期间, 应告知患者报告新发生的或不寻常的大腿、 髋部或腹股沟区疼痛。 发生大腿或腹股沟区疼痛的患者应怀疑发生非典型骨折, 应接受评价以排除不完全股骨骨折。 发生非典型股骨骨折的患者也应接受对侧肢体骨折症状和体征的评价。基于患者个体的获益 /风险评估,必要时可考虑中断 地舒单抗治
7疗。骨巨细胞瘤患者和骨骼正在生长发育的患者终止治疗后的高钙血症已有临床病例报告提示, 接受地舒单抗治疗的骨巨细胞瘤患者和骨骼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患者有出现需要住院治疗且伴有急性肾损伤的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高钙血症。 报告的高钙血症发生于治疗终止后的1 年内。 因此, 在停止治疗后,应当监测患者的高钙血症的体征和症状, 定期检测血清钙水平, 重新评估患者补充钙和维生素 D 的必要性, 并在临床上给予适当治疗 (参见
、
)。治疗终止后的多发性椎骨骨折(MVF)已有终止地舒单抗治疗后的多发性椎骨骨折 (MVF) 报告。 伴有高风险MVF的患者包括既往曾发生骨质疏松症或骨折的患者。当终止地舒单抗治疗时,应评价每位患者发生椎骨骨折的风险。胚胎 – 胎儿毒性根据动物实验的结果以及药物的作用机制, 孕妇使用地舒单抗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损害。 在开始地舒单抗治疗之前应评估具备生育力的女性的妊娠状态。 应当告知妊娠女性和具备生育力的女性在妊娠期间或怀孕前 5 个月暴露于地舒单抗可能会导致胎儿损害。 应当建议具备生育力的女性在接受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剂地舒单抗后至少 5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参见
、
)。恶性肿瘤及进展骨巨细胞瘤中发生恶性肿瘤或转移进展, 是罕见却已知的风险。 应对患者进行影像学检查, 监测是否有恶性肿瘤、 新发透射性改变或骨溶解的征象。 已有的临床数据未发现骨巨细胞瘤患者使用地舒单抗会增加恶性病变的风险。肾功能损伤患者用药在各种水平的肾功能且不患有肿瘤的患者中开展了 2 项临床试验。在 1 项研究中,不同水平的肾功能(范围从正常至需要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N=55)接受了 1 次 60 mg 地舒单抗皮下给药。在第 2 项研究中,肾功能严重受损 (肌酐清除率低于30 mL/min 且/或接受透析) 的患者(N=32)接受了 2 次120 mg 地舒单抗皮下给药。 在2 项研究中, 观察到随着肾功能受损程度的升高,
8以及在钙补充不足/无钙补充的情况下,低钙血症的发生风险也升高。在 96%的患者中,低钙血症为轻度至中度。应当监测钙水平以及钙和维生素 D 摄入情况(参见
、
)。
妊娠根据动物实验的结果以及药物的作用机制, 孕妇使用地舒单抗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损害 (参见
)。地舒单抗用于孕妇的数据尚不足以排除或确定任何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发育结局风险。应当告知妊娠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尚不清楚适应症人群中重要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发生率。 在美国的普通人群中,临床已证实的妊娠中的重要出生缺陷和流产的估计背景发生率分别为 2-4%和 15-20%。哺乳尚不明确地舒单抗是否影响泌乳、 是否通过人乳汁分泌以及是否影响母乳喂养的儿童。 应当考虑母乳喂养对发育和健康的益处, 同时也应从临床角度考虑母体对地舒单抗的治疗需求, 还应考虑地舒单抗或母体基础疾病可能对母乳喂养的儿童的任何潜在不良影响。
除骨骼成熟的青少年骨巨细胞瘤患者以外, 尚未确定地舒单抗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仅建议地舒单抗用于骨骼成熟的青少年骨巨细胞瘤患者 (参见
)。地舒单抗治疗可能会抑制生长板开放的儿童的骨骼生长, 并抑制牙齿萌出。一项开放标签的地舒单抗试验招募了一组由 10 例已达到骨骼成熟的青少年骨巨细胞瘤患者(年龄 13-17 岁)组成的亚组;骨骼成熟定义为至少1 个成熟长骨(例如肱骨骨骺生长板闭合)且体重≥ 45 kg(参见
、
)。根据修订的实体肿瘤缓解评估标准(RECIST 1.1 ) ,使用回顾性独立影像学缓解评估,6 例可评估的青少年患者中,共有 2 例(33%)达到客观缓解。骨骼成熟的青少年和成人患者中地舒单抗的不良反应特征与有效性结果相似 (参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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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验 20050136、20050244 和 20050103 中接受地舒单抗治疗的所有患者(n = 2841)中,1271 例(44%)年龄在 65 岁或以上,473 例(17%)年龄在 75岁或以上。 在试验20090482 中接受地舒单抗的 859 例患者中,387 例患者 (45%)年龄在 65 岁或以上,141 例(16%)年龄在 75 岁或以上。在相对年长的人群和年龄相对年轻的人群中未观察到安全性或疗效存在总体差异。
尚未开展正式的地舒单抗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无证据表明, 多种抗癌治疗会影响地舒单抗的全身暴露和药效学作用。 在既往曾接受或未曾接受静脉双膦酸盐治疗的患者中,1 和 3 个月时的血清地舒单抗浓度以及 3 个月时骨转换标志物uNTx/Cr(按肌酐校正的尿 N 末端肽) 的降低情况相似, 且未受到合并化疗和/或激素治疗的影响。
尚无地舒单抗过量的经验。
骨巨细胞瘤2 项 开 放 标 签 的试 验( 试 验20062004 [NCT00680992] 和试验 20040215[NCT00396279])证实了地舒单抗用于成人或骨骼成熟的青少年骨巨细胞瘤患者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两项研究招募了组织学确诊的具有可测量病灶的骨巨细胞瘤患者, 且肿瘤为复发性, 或无法切除, 或计划的手术切除很可能会造成严重功能障碍。患者接受了 120 mg 地舒单抗每 4 周一次皮下给药,并在治疗第 1个周期第 8 日和第 15 日接受了额外给药。研究期间接受了手术的患者,在术后继续接受了 6 剂地舒单抗治疗。试验 20040215 是一项单臂的药效学概念验证试验, 在37 例患有无法切除的或复发性骨巨细胞瘤成人患者中开展。 患者入选标准包括组织学确诊的骨巨细胞瘤以及研究入组前 28 天内通过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核磁共振成像(MRI)获得了可测量疾病的证据。试验 20040215 招募的患者在基线以及地舒单抗治疗期间每个季度接受骨巨细胞瘤 CT 或 MRI 评价。
10试验 20062004 是一项平行队列、概念验证和安全性试验,在 282 例患有组织学确诊的骨巨细胞瘤且有可测量活性疾病证据的成人或骨骼成熟青少年患者中开展。试验 20062004 招募了 10 例年龄 13 – 17 岁的患者(请参见
) 。 患者进入3 个队列之一: 队列1 招募了 170 例患有手术无法挽救疾病的患者(例如骶骨或脊柱部位疾病或肺转移) ;队列2 招募了 101 例患可手术但研究者认为计划的手术很有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例如关节切除、 截肢或半骨盆切除术) 的患者; 队列3 招募了 11 例既往曾参与试验 20040215 的患者。 在治疗医师决定的时间间隔期,患者接受疾病状态影像学评估。独立审查委员会评价了试验 20062004 和试验 20040215 中招募并治疗的 187例基线和至少 1 个基线后影像学评估可用的患者的客观缓解(试验 20040215 招募的 37 例患者中 27 例,试验 20062004 队列 1 和 2 招募的 270 例患者中 160例) 。主要有效性结局指标为根据修订的实体肿瘤缓解评估标准(RECIST 1.1 )确定的客观缓解率。总客观缓解率(RECIST 1.1)为 25%(95% CI: 19, 32) 。所有缓解均为部分缓解。估计的中位至缓解时间为 3 个月。在 47 例达到客观缓解的患者中,中位随访时间为 20 个月 (范围:2 至 44 个月) ,51%(24/47) 缓解持续时间至少为8个月。3 例患者在达到客观进展后发生了疾病进展。
药理作用地舒单抗可与核因子-κB 受体活化因子配体(RANKL)结合。RANKL 是一种对破骨细胞的形成、 功能和存活发挥关键作用的跨膜或可溶性蛋白。 破骨细胞在体内负责骨吸收,调节骨钙释放。RANKL 刺激破骨细胞活性升高,可介导实体肿瘤骨转移中的骨骼病变。骨巨细胞瘤由表达 RANKL 的基质细胞及表达RANK 受体的破骨细胞样巨细胞组成,RANK 受体信号传导可引起骨质溶解和肿瘤生长。地舒单抗能够阻断 RANKL 激活破骨细胞、 破骨细胞前体和破骨细胞样巨细胞表面的受体 RANK,通过抑制 RANKL 的活性, 从而抑制破骨细胞的骨吸收。毒理研究
11重复给药毒性:30~48 月龄食蟹猴(相当于人类青少年)皮下注射地舒单抗1、10、50 mg/kg,每 4 周 1 次,连续 12 个月,在 10、50 mg/kg 剂量下,食蟹猴股骨、胫骨、胸骨出现药物相关性改变,包括骨骺生长板增大、该区域软骨破裂降低, 破骨细胞和成骨细胞减少。50 mg/kg 剂量下未见对雄性动物生育力的明显影响。 各剂量组动物均检测到高比例的阳性抗药抗体, 导致药物清除率升高、 药理活性下降, 未见免疫复合物沉积。该试验 NOAEL 值为 50 mg/kg(按 mg/kg 计算,相当于人体推荐剂量 120 mg 的 25 倍) 。遗传毒性尚未开展地舒单抗的遗传毒性试验。生殖毒性雌性食蟹猴自交配前两个月经周期至交配后 20 天,每周 1 次,连续皮下注射地舒单抗最高达 12.5 mg/kg(按 mg/kg 计算,相当于人体推荐剂量的 6.5 倍) ,未见对雌性动物生育力的不良影响。 食蟹猴自妊娠20 至 50 日, 每周1 次连续皮下注射地舒单抗 2.5、5、12.5 mg/kg, 未引起母体毒性、 发育毒性或致畸性作用。食蟹猴自妊娠 20 日至分娩,每月 1 次皮下注射地舒单抗 50 mg/kg(按 mg/kg 计算,相当于人体推荐剂量的 25 倍) ,可见妊娠期流产、死胎、产后死亡率升高,幼仔生长缓慢,腋窝、腹股沟、下颌及肠系膜淋巴结缺失,骨骼生长异常、骨强度降低、造血功能下降、牙齿发育不良、牙齿排列不齐。从出生至1 月龄,幼仔体内可检测到地舒单抗, 浓度为母体水平的22~621%。 幼仔从出生至6 月龄恢复期时, 骨质及骨骼强度可恢复正常, 对牙齿萌出未见不良影响, 但仍存在牙齿发育不良及髓外造血; 腋窝和腹股沟淋巴结仍缺失, 下颌及肠系膜淋巴结可见, 但体积小; 在恢复期1 只动物中, 观察到多种组织的微小至中度矿化。 分娩前未见对母体的损害,分娩期间母体的不良反应发生不频繁。产后 14 天(距最后给药日 1 个月) 母体乳汁中可检测到地舒单抗, 乳汁/母体血清比为 0.48%。 母体乳腺发育正常。 由于该试验仅 50 mg/kg 单一剂量, 因此未确定胎仔NOAEL 值。 在子宫内暴露于地舒单抗的雌性幼仔, 在6 月龄时乳腺病理学检查未见异常, 但对幼仔发育及泌乳未进行充分评估。致癌性尚未在动物中开展地舒单抗的长期致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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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舒单抗尚无中国人群药代动力学数据, 以下信息来源于国外人群研究数据。皮下给药后的生物利用度为 62%。在剂量低于 60 mg 时地舒单抗表现出非线性药代动力学,但在更高剂量下地舒单抗暴露呈大致的剂量比例性升高。120 mg 每 4 周 1 次皮下多次给药后,观察到血清地舒单抗浓度发生了高达2.8 倍的累积,6 个月时达到稳态浓度。6 个月时平均 (± 标准差) 血清稳态谷浓度为 20.5 (± 13.5) mcg/mL。平均消除半衰期为 28 天。在骨巨细胞瘤患者中,120 mg 每 4 周 1 次皮下给药并在治疗第 1 个月的第8 日和第 15 日额外给予 120 mg 后,第 8 日、第 15 日以及第 1 次给药 1 个月后的平均 (± 标准差) 血清谷浓度分别为19.0 (± 24.1)、31.6 (± 27.3) 和 36.4 (± 20.6)mcg/mL。 开始治疗3 个月后达到稳态, 平均血清谷浓度为23.4 (± 12.1) mcg/mL。特殊人群体重: 进行了一项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来评价人口学特征的影响。 地舒单抗清除率和表观分布容积与体重成比例。45 kg 和 120 kg 受试者接受 120 mg 每 4周 1 次多次皮下给药后的稳态暴露分别比典型 66 kg 受试者高 48%和低 46%。年龄、性别与种族: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不受年龄、性别和种族的影响。儿童:尚未对地舒单抗用于儿童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进行评价。肝功能受损: 尚未开展临床试验评价肝功能受损对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肾功能受损:在87 例肾功能不同程度受损的患者中 (包括接受透析的患者)开展的临床试验中,肾功能受损程度对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无影响(参见
)。
2°C~8°C 在原纸盒包装中避光保存,不可冷冻,避光,不可剧烈摇动。
本品以单剂量西林瓶供应。120mg(1.7ml)/瓶,1 瓶/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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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个月。
YBS00202024。
XXXXXX。
企业名称: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 1 号 G03 幢厂房邮政编码:225300医学咨询热线:4006076658
企业名称: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泰州市健康大道 803 号 G55 幢邮政编码:225300联系方式:0523-8052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