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alizumab Injection
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奥马珠单抗注射液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警示语使用本品后罕见报道速发严重过敏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低血压、晕厥、荨麻疹、喉或舌的血管性水肿。 速发严重过敏反应最早发生于首次注射后, 也有可能在开始规律治疗一年后发生。 在医疗保健环境中起始本品治疗后, 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内密切观察患者, 并做好处理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准备。 告知患者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常见症状和体征, 提醒出现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由患者或护理人员自行注射本品应基于充分评估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 (见
、
、
) 。
通用名称:奥马珠单抗注射液商品名称:茁乐®/Xolair®英文名称:Omalizumab Injection汉语拼音:Aomazhudankang Zhusheye
活性成份为奥马珠单抗。奥马珠单抗为 采用基因重组技术以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生产的 人免疫球蛋白 E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分子结构:奥马珠单抗由两条 450-或 451 个氨基酸残基组成的重链和两个 218 个氨基酸残基组成的轻链构成。两条重链都含有连接在蛋白骨架的Asn301 低聚糖链。分子量:约为 150,000 道尔顿。辅料:L-盐酸精氨酸、L-盐酸组氨酸、L-组氨酸、聚山梨酯 20、注射用水。
澄清至略带乳光、无色至浅棕黄色溶液。
过敏性哮喘奥马珠单抗注射液仅适用于治疗确诊为IgE(免疫球蛋白E) 介导的哮喘患者 (见
)。本品适用于成人、青少年(12岁及以上)和儿童(6至<12岁)患者, 用于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症状的中至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本品能降低这些患者的哮喘加重率。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本品适用于采用H1抗组胺药治疗后仍有症状的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
1.0ml:150mg:每个预充式注射器中包含150 mg奥马珠单抗的1.0 ml注射液。
本品应由具有诊断和治疗中至重度持续性哮喘经验或慢性自发性荨麻疹经验的医生开具处方。过敏性哮喘用量根据基线IgE(IU/ml, 治疗开始前测定) 和体重 (kg) , 确定本品合适的给药剂量和给药频率。 首次剂量开始给药前, 应采用市售血清总IgE测定产品检测患者IgE水平, 以确定给药剂量。根据上述测定结果,每次给药剂量为75 - 600 mg,按照需要分1 - 4次注射。IgE水平低于76 IU/ml的患者获益不明显。对于IgE水平低于76 IU/ml的成人和青少年以及IgE低于200 IU/ml的儿童 (6 至 < 12岁) , 在开始治疗前, 处方医生应确认体外测定 (RAST)结果已明确其对常年性过敏原过敏。表1为换算表,表2和表3为成人、青少年(12岁及以上)和儿童(6至<12岁)的剂量确定表。基线IgE水平或体重(kg)在给药剂量表范围外的患者,不应给予本品治疗。本品最大推荐给药剂量为600 mg,每2周给药一次。表1: 每次给药时,给药剂量与预充式注射器数、注射次数的换算剂量(mg) 注射器数 注射次数150 mg150 1 1300 2 2450 3 3600 4 4
表2: 每4周给药一次,以皮下注射方式每4周注射本品一次(剂量单位:mg/次)体重 (kg)基线 IgE(IU/ml) ≥20-25 >25-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90>90-125>125-150
≥30-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50 150 150 150 150 300 300>100-200 150 150 150 300 300 300 300 300 450 600>200-300 150 150 不适用* 300 300 450 450 450 600>300-400 不适用* 不适用* 300 450 450 450 600 600>400-500 不适用* 300 450 450 600 600>500-600 300 300 450 600 600>600-700 300 450 600>700-800>800-900 每两周给药一次:见表 3>900-1000
>1000-1100
不适用* 注:请使用注射用奥马珠单抗冻干粉,详见注射用奥马珠单抗(茁乐®)说明书。(因需要结合75mg剂量规格的奥马珠单抗预充式注射器使用,该规格在中国尚未注册。 )
表3: 每2周给药一次,以皮下注射方式每 2周注射本品一次(剂量单位: mg/次)体重 (kg)基线IgE(IU/ml) ≥20-25 >25-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90>90-125>125-150≥30-100 每 4 周给药一次:见表 2>100-200>200-300 不适用*>300-400 450 不适用*>400-5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00>500-600 不适用* 450 450 600>600-700 不适用* 不适用* 450 450 不适用*>700-800 不适用* 不适用* 300 不适用* 450 450 不适用* 600>800-900 不适用* 不适用* 300 不适用* 450 不适用* 600>900-1000不适用* 300 不适用* 450 不适用* 600>1000-1100不适用* 300 不适用* 450 600>1100-1200300 300 450 不适用* 600 禁用-尚未获得推荐给药剂量数据>1200-1300300 不适用* 450 不适用*>1300-1500300 不适用* 不适用* 600不适用* 注:请使用注射用奥马珠单抗冻干粉,详见注射用奥马珠单抗(茁乐®)说明书。(因需要结合75mg剂量规格的奥马珠单抗预充式注射器使用,该规格在中国尚未注册。 )治疗疗程、监测和剂量调整本品用于长期治疗。临床试验证明,至少经过12-16周应用本品治疗后,才能显示出有效性。本品治疗16周时, 应由患者的主治医师对患者的治疗有效性进行评价, 以确定是否继续给药。本品治疗16周后或后续治疗中, 应根据总体哮喘控制效果是否出现显著改善, 决定是否继续应用本品的治疗。中止本品治疗通常会导致游离IgE水平恢复至较高水平和相关症状的复发。治疗期间总IgE水平升高, 且在治疗中止一年内总IgE仍维持高水平。 因此, 不能根据本品治疗期间重新测得的IgE水平重新确定本品的给药剂量。治疗中断不足一年时,给药剂量的确定应以首次剂量确定时测得的血清IgE水平为依据。只有当本品治疗已经中断一年或以上时,才可以根据重新测得的总血清IgE水平确定给药剂量。当体重发生显著变化时,应调整剂量(见表 2 和 3)。慢性自发性荨麻疹用量每 4 周皮下注射奥马珠单抗 150 或 300 mg。尚未评估 CSU 治疗的适当持续时间。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用法仅供皮下注射使用。不得采用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给药方法。给药超过 150 mg 应分两个或多个注射部位。
如果医生认为患者或护理人员可以在家中注射本品给药, 则在为自己或他人注射之前需要接受医生、护士或药剂师的培训。预计儿童(6 岁至 12 岁以下)不会自己注射奥马珠单抗注射液,但是,如果医生认为合适,护理人员可以在适当的培训后给他们注射奥马珠单抗注射液。在医疗环境中开始治疗, 一旦确立了治疗安全性, 医生可根据对速发严重过敏反应风险的谨慎评估和缓解策略,决定患者或护理人员自行注射人群给药方式是否适当。医生在选择自我给药的患者时, 应考虑本品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已知风险因素 (见
)和缓解策略。应考虑患者特异性因素,包括以下标准:1) 患者应无速发严重过敏反应既往史, 包括本品或其他药物, 如食物、 药物、 生物制品等;2) 患者应在医生、护士或药剂师的指导下接受至少 3 剂本品,且未出现超敏反应;3) 患者或护理人员能够识别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症状;4) 患者或护理人员能够对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给予适当治疗;5) 患者或护理人员能够按照处方给药方案和使用说明, 以适当的技术使用本品进行皮下注射。患者或护理人员必须接受过正确的注射技巧培训并可以识别严重过敏反应的早期体征和症状(见
)。应根据
指导患者或护理人员注射足量的奥马珠单抗。特殊人群肾功能损害或肝功能损害尚未研究肝肾功能损害对本品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在临床剂量水平, 本品主要由网状内皮系统(RES)清除,不太可能受肾或肝功能损害影响。尽管无特别的剂量调整建议,在上述患者中应谨慎使用本品(参见
) 。
过敏性哮喘安全性特征的总结12岁和12岁以上成人和青少年患者临床试验期间, 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注射部位各种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肿胀、红斑和瘙痒症。6 至<12岁儿童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发热和上腹痛。这些反应多为轻度或中度。不良反应列表表4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了本品治疗过敏性哮喘的安全性总人群在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 各发生率类型中不良反应按严重性递减顺序列出。 发生频率分类定义:十分常见 (≥ 1/10) ,常见(≥ 1/100 至 < 1/10), 偶见(≥1/l,000 至 < 1/100) ,罕见(≥ 1/10,000 至 < 1/1,000) ,十分罕见(< 1/10,000) 。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类型列为未知(不能根据已有数据预估) 。表4: 不良反应感染及侵染类疾病偶见 咽炎罕见 寄生虫感染血液与淋巴系统疾病未知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包括重度病例免疫系统疾病罕见 速发严重过敏反应和其它严重过敏性疾病,产生抗奥马珠单抗的抗体未知 血清病,可包括发热和淋巴结病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常见 头痛*偶见 晕厥、异常感觉、嗜睡、头晕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偶见 体位性低血压、潮红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偶见 过敏性支气管痉挛、咳嗽罕见 咽喉水肿未知 过敏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即Churg-Strauss综合征)胃肠系统疾病常见 上腹痛**偶见 消化不良体征和症状、腹泻、恶心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偶见 光敏性、荨麻疹、皮疹、瘙痒症罕见 血管性水肿未知 脱发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罕见 系统性红斑狼疮未知 关节痛、肌痛、关节肿胀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十分常见 发热**常见 注射部位各种反应,如肿胀、红斑、疼痛、瘙痒症偶见 流感样疾病、臂肿胀、体重增加、疲乏*:在6 至<12岁儿童中十分常见**:6 至 <12岁儿童
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安全性特征总结在 975 名 CSU 患者(包含 242 例接受安慰剂治疗)中,每 4 周给予 75 mg、150 mg 和300 mg 奥马珠单抗,研究奥马珠单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733 名患者接受长达 12 周的奥马珠单抗治疗,490 名患者接受长达 24 周治疗。175 名和 412 名患者分别接受长达 12 周推荐剂量 150 mg 和 300 mg 药物治疗,87 名和 333 名患者分别接受长达 24 周推荐剂量 150 mg和 300 mg 药物治疗。成人和 12 岁及以上青少年患者临床研究期间,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和鼻咽炎。临床研究中推荐剂量(150 mg 和 300 mg)的不良反应汇总表 5 按照 MedDRA 系统器官分类列出了三项 III 期研究在推荐剂量 (150 mg和 300 mg)用药时报告的不良反应 (任何治疗组中≥1%患者出现的且奥马珠单抗组中发生频率比安慰剂治疗组高≥2%的事件)。在各系统器官分类中,不良反应按发生率降序列出。发生频率分类定义:十分常见 (≥ 1/10),常见(≥ 1/100 至 < 1/10), 偶见(≥1/l,000 至 < 1/100),罕见(≥ 1/10,000 至 < 1/1,000),十分罕见(< 1/10,000)。表 5: 推荐剂量下汇总的 CSU 安全性数据库的不良反应(第 1 天至第 12 周)药 物 不 良 反 应(按照MedDRA 首选术语划分)奥马珠单抗研究 1(Q4881g)、研究 2(Q4882g)和研究 3(Q4883g)汇总发生频率分类安慰剂 150 mg 300 mgN=242 N=175 N=412感染及侵染类疾病鼻咽炎 17 (7.0%) 16 (9.1%) 27 (6.6%) 常见鼻窦炎 5 (2.1%) 2 (1.1%) 20 (4.9%) 常见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0 4 (2.3%) 2 (0.5%) 常见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头痛 7 (2.9%) 21 (12.0%) 25 (6.1%) 十分常见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 1 (0.4%) 5 (2.9%) 12 (2.9%) 常见在第 1 天至第 24 周(研究 1 和研究 2)治疗期间报告的符合不良反应标准的其它事件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上呼吸道感染 (安慰剂组3.1%,150 mg 组 3.4%,300 mg 组 5.7%)、尿道感染(安慰剂组 1.8%,150 mg 组 4.6%,300 mg 组 2.4%)。各类神经系统疾病:窦性头痛(安慰剂组 0%,150 mg 组 2.3%,300 mg 组 0.3%)。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肌痛 (安慰剂组0%,150 mg组 2.3%,300 mg 组 0.9%),肢体疼痛(安慰剂组 0%,150 mg 组 3.4%,300 mg 组 0.9%),骨骼肌肉疼痛(安慰剂组0%,150 mg 组 2.3%。300 mg 组 0.9%)。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发热(安慰剂组 1.2%,150 mg 组 3.4%,300 mg 组0.9%)。注射部位各种反应:与安慰剂患者相比, 更多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在研究期间发生注射部位各种反应(300 mg 组 2.7%,150 mg 组 0.6%,安慰剂组 0.8%)。包括:肿胀、红斑、疼痛、青肿、发痒的、出血和荨麻疹。来自过敏性哮喘和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自发性报告的不良反应(频率未知)奥马珠单抗的上市后经验中, 通过自发报告发现了以下药物不良反应。 因为这些反应是由不确定人数的人群自发报告的, 所以不可能可靠地估计这些反应的频率, 因此被归类为未知。根据 MedDRA 中的系统器官分类列出药物不良反应。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不良反
免疫系统疾病(见
):在奥马珠单抗第一次或之后用药后报告了速发严重过敏反应和类速发严重过敏反应;血清病。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脱发。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特发性重度血小板减少症。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Churg Strauss 综合征(即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肌痛、关节肿胀。特别关注的安全性特征介绍免疫系统疾病详细信息参见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 TE)在对照临床试验和观察性研究的中期分析中, 发现A TE的数目存在不均衡性。复合终点A TE的定义包括卒中、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心肌梗死、 不稳定型心绞痛和心血管病因死亡 (包括原因不明的死亡) 。 观察性研究的终期分析显示, 在本品治疗患者中, 每1,000患者年的A TE发生率为7.52(115/15,286患者年) ,对照组患者为5.12(51/9,963患者年) 。在基线心血管风险因素多变量分析中, 风险比为1.32(95%置信区间为0.91-1.91) 。 在另一项汇总的临床试验分析中,包括所有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8周或以上的临床试验,在应用本品治疗患者中,每1,000患者年的A TE发生率是2.69(5/1,856患者年) ,对照组为2.38(4/1,680 患者年) (比率比1.13, 95%置信区间为0.24-5.71)。血小板临床试验中, 少数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实验室范围下限。 这些变化均与出血发作或血红蛋白减少无关。同非人类灵长类动物中(参见
)结果相似,即使上市后报告了零散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病例包括重度病例,在人类(6岁以上患者)中也未报告血小板计数持续性下降。寄生虫感染高风险慢性蠕虫感染的过敏患者中, 安慰剂对照试验结果表明, 本品治疗时感染发生率略有增加, 但无统计学显著变化。 感染病程、 严重程度和治疗应答均不变 (参见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在中至重度哮喘患者和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患者的临床试验和上市后报告中有SLE病例的报道。但SLE的发病机理尚不明确。速发严重过敏反应在上市后报告中,基于约超过 500,000 患者年的暴露量中观察到的速发严重过敏性反应总数,暴露于本品的患者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发生频率约为0.2%。与本品无关的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病史可能是使用本品后出现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一个风险因素。恶性肿瘤12 岁和 12 岁以上成人和青少年的初始临床试验中, 活性药物治疗组和对照组在肿瘤发病方面存在一些不均衡。活性药物和对照组中发现的病例数为偶见(<1/100)。后续一项观察性研究比较了 5 年内 5,007 名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和 2,829 名非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原发性恶性肿瘤的发生率分别为 16.01/1,000 患者年(295/18,426 患者年)和 19.07/1,000 患者年(190/9,963 患者年) , 该结果并不能说明恶性肿瘤风险增加 (比率比为0.84,95%置信区间,0.62 - 1.13)。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研究了4,254 名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和 3,178 名安慰剂治疗患者, 进一步分析发现, 治疗患者的恶性肿瘤发生率为4.14/1,000患者年(14/3,382 患者年),安慰剂治疗患者为 4.45/1,000 患者年(11/2,474 患者年)(比率比为 0.93,95%置信区间 0.39 - 2.27),说明奥马珠单抗治疗与恶性肿瘤风险升高无关。奥马珠单抗临床试验项目中恶性肿瘤的实测总发生率与一般人群报告的一致。临床试验中,奥马珠单抗治疗的6 至 < 12 岁年龄组中未发现恶性肿瘤病例,对照组中有一例恶性肿瘤病例。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者其他任何辅料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一般说明本品不适用于急性哮喘加重、急性支气管痉挛或哮喘持续状态的治疗。尚未在高免疫球蛋白 E 综合征、 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菌病及预防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包括由食物过敏、 特异性皮炎或过敏性鼻炎引起的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研究。因此本品不适用于治疗上述疾病。本品尚未对自身免疫性疾病、 免疫复合物介导疾病及已有肾损害或肝损害患者中进行治疗的研究(参见
) 。该患者人群应慎用本品。建议不要在开始本品治疗后突然中断全身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应在医师的直接监督下减少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可逐渐降低剂量。对操作人员的建议仅可以采用皮下注射给药方法,不得采用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给药方法。免疫系统疾病• I 型过敏反应与所有蛋白质相同, 使用奥马珠单抗可能出现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 包括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长期治疗后也可能发生上述反应。 临床试验中极少出现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参见
) 。 上市后经验中, 在第一次或之后用药后报告了速发严重过敏反应和类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大部分反应发生在用药后2 小时内, 但有一些反应发生在2 小时以后, 甚至发生在注射 24 小时后。大多数速发严重过敏反应发生在前 3 次给药内。因此,前 3 次给药应由医疗保健专业人员进行或在其监督下进行。 与奥马珠单抗无关的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病史可能是使用奥马珠单抗后出现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一个风险因素。 因此, 对于有已知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病史的患者, 本品应由医疗保健专业人员进行给药, 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和患者应始终有急救用治疗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药品。如果发生速发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必须立即终止本品给药并开始适当治疗。 应告知患者可能出现此类反应, 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就医。一旦确定合适的患者或护理人员选择了在医疗保健机构之外自行注射本品给药。 患者选择需由医生与患者协商确定。 其应考虑在上市前临床试验和上市后自发报告中观察到的速发严重过敏反应事件特征,以及个体患者风险因素(例如,速发严重过敏反应既往史) ,患者或护理人员能够识别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体征和症状, 并且能够按照处方给药方案和使用说明自行注射本品给药(见
)。在少量临床试验患者中检出了抗奥马珠单抗的抗体 (参见
) 。 尚未完全了解抗奥马珠单抗抗体的临床相关性。• 血清病在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包括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中,出现过血清病和血清病样反应(迟发的 III 型过敏反应) 。可能的病理生理学机制包括因出现抗奥马珠单抗的抗体而导致免疫复合物的形成和沉积。 典型发作时间为第一次或后续注射给药后1-5 天, 也可在长期治疗后。血清病症状包括关节炎/关节痛、皮疹(荨麻疹或其它类型皮疹) 、发热和淋巴结病。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可用于预防和治疗该疾病,应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可疑症状。• Churg-Strauss 综合征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重度哮喘患者很少出现全身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或过敏性嗜酸性肉芽肿性血管炎(Churg-Strauss 综合征) ,常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上述症状。在罕见情况下, 抗哮喘药物 (包括奥马珠单抗) 治疗患者存在或出现全身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管炎。这些事件通常与口服糖皮质激素剂量下降有关。在这些患者中, 医生应警惕患者出现显著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血管炎性皮疹、 肺部症状加重、鼻旁窦异常、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重度病例中出现上述免疫系统疾病时,应停止本品治疗。寄生虫(蠕虫)感染IgE 可能参与一些蠕虫感染的免疫应答。 在慢性高风险蠕虫感染患者中, 其过敏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结果表明, 本品治疗时感染的病程、 严重程度和对感染治疗的应答均无变化,尽管感染率略有增加。在全部 临床项目中没有设计检测该项疾病,且蠕虫病的发生率低于1/1,000。但是, 蠕虫感染高风险患者应谨慎用药, 特别是到蠕虫感染盛行的地区旅行时。如果患者对推荐的抗蠕虫治疗没有应答,应考虑停用本品。乳胶敏感人群-预充式注射器本品预充式注射器中可拆卸针帽含有天然乳胶衍生物。针帽中未检测到天然乳胶, 尚未在乳胶敏感人群中对本品预充式注射器的安全使用开展研究。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能力没有影响或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有生育能力妇女对于有生育能力妇女没有特殊建议。妊娠根据妊娠登记研究和上市后自发报告, 适当数量的妊娠女性数据 (300-1,000例间妊娠结局) 表明没有畸形或胎儿/新生儿毒性。250名暴露于本品的哮喘妊娠妇女的前瞻性妊娠登记研究(EXPECT)显示,EXPECT与疾病匹配(中度和重度哮喘)患者之间主要先天性畸形的患病率相似(8.1%对8.9%)。 由于研究的方法学限制(包括小样本量和非随机设计),数据的解释可能会受到影响。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 但动物研究表明, 本品对生殖系统均未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有害作用(参见
)。非人类灵长类动物中, 超临床剂量的奥马珠单抗剂量与年龄依赖性血小板下降有关, 在幼年动物中具有更高的相对敏感性。 (参见
)如果临床需要,可以考虑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妊娠期妇女如需使用本品,需权衡使用本品对母亲的潜在获益和对胎儿的潜在风险综合考虑。哺乳免疫球蛋白 G(IgGs)存在于人乳汁中,因此预计本品将存在于人乳汁中。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资料显示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参见
) 。在EXPECT研究中,怀孕期间和通过母乳喂养暴露于本品的154名婴儿数据显示对母乳喂养婴儿未产生不良影响。 由于研究的方法学限制 (包括小样本量和非随机设计) , 数据的解释可能会受到影响。哺乳期妇女用药考虑到经口摄入免疫球蛋白G会在肠道发生蛋白水解作用, 生物利用度较差。 预期不会对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婴儿产生影响。 因此, 如果临床需要, 可考虑在哺乳期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如需使用本品,需权衡使用本品对母亲的潜在获益和对新生儿的潜在风险综合考虑。生育力未获得本品相关的人类生育力数据。 在专门设计的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非临床生育力研究(包括交配研究)中,皮下重复给予多达 75 mg/kg/周的本品后,雄性和雌性动物的生育力均未发现损害。 此外, 在各项非临床遗传毒性研究中未发现遗传毒性作用 (参见
) 。
对于过敏性哮喘, 尚未明确本品在儿童人群(6岁以下)中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尚未在6岁以下儿童患者中进行本品的临床试验。本品在6-11岁的儿童患者的临床试验主要在高加索人群中进行。对于慢性自发性荨麻疹,尚未明确本品在12岁以下儿童人群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使用本品的数据有限,但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需要的剂量不同于65岁以下成人患者。
由于一些蠕虫感染的免疫应答可能涉及 IgE, 本品可能间接降低治疗蠕虫或其他寄生虫感染药物的疗效(参见
) 。本品的清除不涉及细胞色素P450酶、 外排转运体和蛋白结合机制, 因此药物之间相互作用可能性很小。 尚未进行本品与其他药品或疫苗相互作用的研究。 没有药理学数据推测哮喘或慢性自发性荨麻疹常用治疗药物与本品有相互作用。过敏性哮喘临床研究中, 本品常与吸入型或口服糖皮质激素、 吸入型短效和长效β 受体激动剂、 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LTRA) 、 茶碱和口服抗组胺药联合治疗。 现有数据未显示本品与其它常用哮喘治疗药物合用时安全性发生改变。 本品与特异性免疫疗法 (脱敏疗法) 联用的数据有限。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CSU临床研究中,本品与抗组胺药(抗H1、抗H2)和LTRA联合使用。没有证据显示使用上述药物治疗时, 本品的安全性特征与用于过敏性哮喘时的安全性特征相比发生变化。 另外,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表明,H2抗组胺药和LTRA对本品药代动力学没有相关影响。尚未开展本品与免疫抑制疗法联合用药的相关研究。
尚未确定本品的最大耐受剂量。对患者单次静脉注射4,000 mg药物,无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20周内患者的最高累积剂量为44,000 mg,该剂量未导致任何急性不良反应。如果怀疑药物过量,应监测患者的异常体征或症状。应立即进行适当的治疗。
作用机制过敏性哮喘本品与IgE结合, 并抑制IgE与嗜碱性粒细胞和肥大细胞表面的高亲和力IgE受体 (FCεRI受体)结合,从而降低可导致过敏级联反应的游离IgE水平。使用本品治疗特应性受试者使体内嗜碱性粒细胞表面FCεRI受体数量显著下调。在过敏性哮喘患者中,奥马珠单抗可抑制IgE介导的炎症,表现为血液和组织嗜酸性粒细胞和炎症介质(包括IL-4、IL-5和IL-13)减少。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本品与IgE结合并降低游离IgE水平,随后细胞上IgE受体(FcεRI)下调。奥马珠单抗改善CSU症状的具体机制尚不明确。药效学过敏性哮喘本品治疗的受试者在接受变应原刺激后, 其嗜碱性粒细胞的体外组胺释放量与治疗前相比下降约90%。在过敏性哮喘患者的临床研究中, 首次给药后1小时内血清中游离IgE水平呈剂量依赖性下降,并在两次给药之间维持该水平。本品治疗中止1年后,IgE水平恢复至治疗前水平,本品经过洗脱期未发现IgE水平反弹。慢性自发性荨麻疹在CSU患者的临床研究中,首次皮下给药后3天观察到游离IgE的最大抑制作用。每4周重复给药一次后,给药前血清游离IgE水平在治疗12周和24周之间保持稳定。停用本品后,16周随访时,游离IgE水平趋向于增加至治疗前水平。药代动力学本品在成人和青少年过敏性哮喘患者以及成人和青少年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中具有相似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吸收皮下给药后, 本品的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为62%。 成人和青少年哮喘患者或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接受单次皮下注射本品治疗后, 吸收缓慢, 平均在给药后6至8天达到血清峰浓度。剂量大于0.5mg/kg时,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在哮喘患者中,本品多次给药后,稳态下0-14天药-时曲线下面积是首次给药后0-14天药-时曲线下面积的6倍。 在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中每4周给药75mg、150mg或300mg后,血清中本品的谷浓度随剂量水平成比例增加。分布体外研究中,本品与IgE结合形成一定大小的复合物。在体外和体内研究中未发现复合物沉淀和分子量大于一百万道尔顿的复合物。 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 本品在过敏性哮喘和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中的分布相似。哮喘患者接受皮下注射给药后的表观分布容积为78± 32ml/kg。消除本品消除包括IgG清除过程以及通过与靶向配体IgE特异性结合和形成复合物进行清除。肝脏消除IgG包括网状内皮系统和内皮细胞降解。 也可通过胆汁排出完整IgG。 哮喘患者中,本品血清消除半衰期平均为26天,表观清除率平均为2.4 ± 1.1 ml/kg/天。体重加倍,表观清除率近似加倍。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模拟,在体重80 kg的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中,稳态时本品的血清消除半衰期平均为24天,稳态时表观清除率为3.0 mL/kg/天。患者人群特征哮喘患者分析本品的群体药代动力学旨在评价人口学特征的影响。 上述有限数据分析提示, 哮喘患者中对年龄(6-76岁)、人种、种族、性别或体重指数不需进行剂量调整(参见
)。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评估了人口统计学特征和其他因素对奥马珠单抗暴露量的影响。 此外, 通过分析奥马珠单抗浓度和临床应答之间的关系来评估协变量效应。 这些分析表明, 在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中无需根据年龄(12 - 75岁)、人种/种族、性别、体重、体重指数、基线IgE、抗FcεRI自身抗体或合并使用H2抗组胺药或LTRA进行剂量调整。肾损害与肝损害没有肝肾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数据(参见
和
)。遗传药理学本品未开展遗传药理学相关研究。
过敏性哮喘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最初采用五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试验用于评估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008和009研究 008 和 009 中,筛选时中至重度哮喘患者的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为预计值的 40% - 80%。β2 受体激动剂治疗后,所有患者的 FEV1 至少改善为 12%。所有患者采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CS)和短效 β2 激动剂治疗后仍有症状。排除接受其它伴随用药的患者,并且患者在研究中也不允许接受额外的控制哮喘药物的治疗。排除目前吸烟的患者。每项研究中均包括导入期,以稳定转化至常用 ICS(二丙酸倍氯米松) ,之后随机接受本品或安慰剂治疗。患者接受 16 周本品治疗,其中糖皮质激素剂量不变,除非急性加重需要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之后患者进入为期 12 周的 ICS 下降期,期间尝试逐步降低 ICS 剂量。对研究期间稳定期和类固醇剂量下降期中各组每例患者的哮喘加重次数分布进行单独分析。研究 008 和 009 中,应用本品治疗组的每例患者哮喘加重次数低于安慰剂组患者(表6)。在这些研究中还评估了呼气容积 (FEV1) 和哮喘症状。 这些治疗相关的临床差异尚不清楚。 研究008 类固醇稳定期的结果请见表 7。 研究009 类固醇稳定期, 和研究008、 研究009类固醇下降期的结果与表 7 中结果相似。表 6: 研究 008 和 009 中各期每例患者哮喘发作频率类固醇稳定期(16 周)研究 008 研究 009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 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每例患者哮喘加重 N = 268 N = 257 N = 274 N = 2720 85.8% 76.7% 87.6% 69.9%1 11.9% 16.7% 11.3% 25.0%≥ 2 2.2% 6.6% 1.1% 5.1%P 值 0.005 < 0.001哮喘加重平均数/患者0.2 0.3 0.1 0.4类固醇下降期(12 周)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 奥马珠单抗安慰剂每例患者哮喘加重 N = 268 N = 257 N = 274 N = 2720 78.7% 67.7% 83.9% 70.2%1 19.0% 28.4% 14.2% 26.1%≥ 2 2.2% 3.9% 1.8% 3.7%P 值 0.004 < 0.001哮喘加重平均数/患者0.2 0.4 0.2 0.3表 7: 研究 008 类固醇稳定期中哮喘症状和肺功能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N = 268a N = 257a平均值 中位值变化 平均值 中位变化终点 基线 (基线至第 16周)基线 (基线至第 16 周)哮喘症状总评分 4.3 -1.5 b 4.2 -1.1b夜间哮喘评分 1.2 -0.4b 1.1 -0.2 b日间哮喘评分 2.3 -0.9 b 2.3 -0.6 bFEV1 预期值(%) 68 3 b 68 0 b哮喘症状量表:总评分为 0(最小)至 9(最大) ;夜间和日间评分为0(最小)至 4(最大症状) 。a 奥马珠单抗组中可分析患者数目为255-258例,安慰剂治疗组为238-239例。b 比较奥马珠单抗和安慰剂(p < 0.05)。研究 011研究 011 在中至重度哮喘患者中进行,对筛选时的 FEV1 没有限制,与研究 008 和 009不同,允许接受长效 β2 激动剂治疗。患者接受至少 1,000 µg/天丙酸氟替卡松治疗,亚组患者还可接受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 排除接受其它伴随用药的患者, 并且患者在研究中也不允许接受额外的控制哮喘药物的治疗。排除目前吸烟的患者。研究中均包括导入期,以达到常用ICS(丙酸氟替卡松)的稳定转化,之后随机接受本品或安慰剂治疗。根据仅使用 ICS 或同时使用 ICS 和口服类固醇对患者进行分层。患者接受本品治疗 16 周,除非急性加重需要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外,糖皮质激素剂量不变。之后患者进入为期 16 周的 ICS 下降期,期间尝试逐步降低 ICS 或口服类固醇剂量。治疗结束时,本品治疗患者的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剂量下降百分比显著大于安慰剂患者(中位值 60%比 50%,p=0.003)。应用本品治疗患者中哮喘加重次数与安慰剂治疗患者相似(表 8) 。未能观察到治疗有效性的结果可能与患者的人群有差异(与研究 008 和 009 相比) ,研究样本量不足以检测出对哮喘加重的治疗效果。表 8: 各亚组和研究 011 各期中,哮喘加重患者的百分比类固醇稳定期(16 周)仅吸入治疗 口服+吸入奥马珠单抗N = 126安慰剂N = 120奥马珠单抗N = 50安慰剂N = 45≥ 1 次哮喘加重发作的患者%差异(95%CI)15.9% 15.0% 32.0% 22.2%0.9(-9.7, 13.7) 9.8(-10.5, 31.4)类固醇下降期(16 周)奥马珠单抗N = 126安慰剂N = 120奥马珠单抗N = 50安慰剂N = 45≥ 1 次哮喘加重发作的患者%差异(95%CI)22.2% 26.7% 42.0% 42.2%-4.4(-17.6, 7.4) -0.2(-22.4, 20.1)所有三项研究(008,009 和 011)中, 用于本品治疗的患者(随机化时 FEV1 > 80% )中未发现哮喘加重率下降。在需要口服类固醇维持治疗的患者中未发现哮喘加重率下降。研究 2304 在 405 例同时患有过敏性哮喘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的患者中证明了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入选患者同时患有症状性过敏性哮喘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患者接受28 周的本品或安慰剂治疗,作为≥400 μg 布地奈德都保的附加疗法。可接受吸入型长效 β2 激动剂(39%)和糖皮质激素鼻用制剂(17%)治疗。研究 2304 的共同主要终点是哮喘加重率(需要全身糖皮质激素或双倍于患者基线布地奈德剂量治疗的哮喘加重) ,和哮喘、鼻炎特定生活质量评估后各治疗组在治疗结束时相对基线改善≥1.0 的患者比例(Juniper 生活质量评估)。本品治疗患者的哮喘加重率显著低于安慰剂治疗患者( 20.6%奥马珠单抗 比 30.1%安慰剂,p=0.02),哮喘和鼻炎特定生活质量评估发现,本品治疗组中改善≥1.0 分的患者比例显著高于安慰剂治疗组(57.7%奥马珠单抗 比 40.6%安慰剂,p <0.0001)。本品治疗患者出现的哮喘加重率下降和生活质量改善, 与安慰剂相比, 在鼻炎和哮喘症状、肺功能方面也有统计学显著改善。为期 28 周的研究 2306 中, 在419 例重度过敏性哮喘 (12 - 79 岁) 、 肺功能降低 (FEV1:占预计值 40 - 80% )和>1,000 μg ICS(二丙酸倍氯米松,或相当量)+长效 β2 激动剂治疗对哮喘症状控制较差的患者中, 证明了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入选患者有既往出现多次需要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加重,或在过去一年高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 β2 激动剂持续治疗时仍然因重度哮喘加重入院治疗或急诊治疗。将皮下给予本品或安慰剂治疗作为>1,000 μg(或相当量)ICS +长效 β2 激动剂的附加疗法。可口服糖皮质激素(22%)、茶碱(27%)和抗白三烯(35%)维持治疗。治疗期间,并未改变哮喘治疗伴随用药。主要终点是需要大量全身 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加重率。本品能使哮喘加重率降低19%(p = 0.153) 。 对本品进行进一步评估, 表明重度哮喘加重 (患者肺功能下降至低于60%本人最佳值,需要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哮喘有关急诊访视(包括入院治疗、急诊室和计划外医生访视)和医生对治疗效果、哮喘有关生活质量(AQL) 、哮喘症状和肺功能的总评估改善均有统计学显著性(p<0.05) 。在上述五项研究中由主治医生进行医生总体评估,作为哮喘控制的宽泛指标。 医生应考虑呼气峰流量 (PEF) 、 日间和夜间症状、 急救用药、 肺活量测定和哮喘加重。 所有五项研究显示, 与安慰剂治疗患者相比, 更多患者应用本品治疗获得显著改善或哮喘完全控制。儿童(6 至 <12 岁)奥马珠单抗在 6 至<12 岁中度至重度儿童哮喘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是基于两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研究 IA05、研究 010 和另外一项支持性研究 B1301。研究 IA05 是一项 52 周研究, 在已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 (丙酸氟替卡松DPI ≥200 mcg/日或等效剂量) 伴或不伴其他哮喘控制药物但仍未充分控制的628 名 6 至<12 岁中度至重度哮喘儿童患者中评价奥马珠单抗作为附加治疗的安全性和疗效。合格患者是指诊断为哮喘>1 年、对长年气源性过敏原皮试结果呈阳性并在进入研究之前一年内有临床症状(如日间和/或夜间症状)和加重史的患者。在前 24 周治疗期间,类固醇剂量相比基线保持不变。随后是 28 周的治疗期,在此期间允许进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调整。主要疗效变量是 24 周固定剂量类固醇治疗阶段的哮喘加重率。哮喘加重定义为研究者在临床上判断的哮喘症状恶化,需要双倍基线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剂量治疗至少 3 天,和/或需要全身性(口服或静脉滴注)糖皮质激素急救治疗至少 3 天。第 24 周时,奥马珠单抗组可降低哮喘加重率并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0.45 比 0.64) , 估计比率比为0.69(95% CI:0.53, 0.90)。在整个 52 周双盲治疗期间,奥马珠单抗组的哮喘加重率也明显低于安慰剂组(0.78 比1.36;比率比:0.57;95% CI:0.45, 0.72)。与安慰剂治疗组相比,奥马珠单抗组的其他疗效变量无显著差异,如夜间症状评分、β-受体激动剂使用和呼气流量检测(FEV1)。在使用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相当于≥500 µg/天的氟替卡松)+长效 β 受体激动剂治疗患者的预先设定亚组(n=235)中,奥马珠单抗组中有临床意义的哮喘加重率显著低于安慰剂组并具有统计学意义。24 周时,奥马珠单抗组患者相对安慰剂患者的哮喘加重率下降 34%(比率比 0.66,p = 0.047) 。第二阶段双盲研究28 周治疗期中,奥马珠单抗组患者相对安慰剂患者的哮喘加重率下降 63%(比率比 0.37,p<0.001)。在整个52周双盲治疗期 (包括24周类固醇激素固定期和28周类固醇激素调整期) 中, 奥马珠单抗组的哮喘加重率下降50%(比率比0.50,p<0.001)。52周治疗期结束时,奥马珠单抗组β受体激动剂急救药物的使用次数明显低于安慰剂治疗组, 尽管两治疗组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关于52周双盲治疗期结束时的治疗效果总体评估, 在接受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长效β受体激动剂治疗的重度患者亚组中表明, 与安慰剂组相比,奥马珠单抗组中疗效为“极好”的患者比例较高,而疗效为“中度”或“较差”的患者比例较低,治疗组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显著性意义 (p<0.001) ,但奥马珠单抗和安慰剂治疗组间的患者主观生活质量评分无显著性差异。研究 010 是一项 28 周、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主要在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二丙酸倍氯米松 168-420 mcg/日) 已完全控制的 334 名中度至重度哮喘儿童患者中评价安全性,其中 298 名患者为 6 至<12 岁。研究包括 16 周类固醇治疗期,随后为12 周类固醇减量期。在 16 周固定剂量类固醇治疗期(0.18 比 0.32;比率比:0.58;95% CI:0.35, 0.96)和 28 周治疗期(0.38 vs. 0.76;比率比 0.50;95% CI;0.36, 0.71)显示,奥马珠单抗组发生哮喘加重的事件均低于安慰剂治疗组。在一项非对照、开放性研究 B1301 中,有 38 名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的日本儿童患者(6-15 岁)[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200 μg/日丙酸氟替卡松或等效剂量)加上两种或以上其他哮喘控制药物治疗仍不能完全控制症状的]应用奥马珠单抗(持续 24 周)作为附加治疗。治疗 24 周时,血清游离 IgE 水平 (ng/ml) 的几何均值 (95% CI)为15.551(13.844, 17.469)。所有患者游离 IgE 水平的几何均值抑制在目标水平 25 ng/ml 以下。治疗期间(24 周)哮喘加重率(哮喘加重定义为需要加倍剂量维持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至少 3 天和/或应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为每患者年 0.92,而基线时每患者年 2.99(导入期前 1 年+导入期) 。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成人和 12 岁及以上青少年患者在两项安慰剂对照、 多次给药、 为期24 周[CSU 研究 1(Q4881g);n=319]和 12 周[CSU研究 2(Q4882g);n=322]的临床试验中,评估了奥马珠单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患者除了接受基线水平的 H1 抗组胺治疗外,每 4 周皮下注射奥马珠单抗 75 mg、150 mg 或 300 mg或者安慰剂, 共24 周或 12 周, 随后进入为期16 周的洗脱观察期。 总计640 名患者 (165 名男性、475 名女性) 纳入有效性分析。 大多数患者为白人 (84%) , 中位年龄为42 岁 (范围:12-72 岁)。使用每周荨麻疹活动度评分 (UAS7, 范围:0-42) 来衡量疾病严重程度。UAS7 包括每周瘙痒严重程度评分(ISS7,范围:0-21)和每周风团计数评分(NHS7,范围:0-21)。要求随机化之前使用 H1 抗组胺治疗至少 2 周,此外,所有患者随机分组前 7 天的 UAS7≥16且 ISS7≥8。在各治疗组间基线时平均 ISS7 相当均衡,尽管接受批准剂量的 H1 抗组胺治疗,但范围在 13.7 至 14.5 之间。入组时各治疗组报告的中位 CSU 持续时间为 2.5-3.9 年(总体受试者水平的持续时间范围是 0.5-66.4 年)。在 CSU 研究 1 和 2 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在第 12 周,接受奥马珠单抗 150 mg 或 300mg 治疗的患者 ISS7 以及 NHS7 较基线下降更明显。CSU 研究 1 的代表性结果见表 9;CSU研究 2 中观察到类似的结果。75 mg 剂量未显示一致的疗效结果,未批准使用。表 9: CSU 研究 1 中每周瘙痒严重程度评分和每周风团计数评分自基线的变化*奥马珠单抗75 mg奥马珠单抗150 mg奥马珠单抗300 mg安慰剂n 77 80 81 80每周瘙痒严重程度评分平均基线评分(SD) 14.5 (3.6) 14.1 (3.8) 14.2 (3.3) 14.4 (3.5)第 12 周的平均变化(SD)-6.46 (6.14) -6.66 (6.28) -9.40 (5.73) -3.63 (5.22)LS 平均值与安慰剂的差异-2.96 -2.95 -5.80差异的 95% CI −4.71, −1.21 −4.72, −1.18 −7.49, −4.10每周风团计数评分†平均基线评分(SD) 17.2 (4.2) 16.2 (4.6) 17.1 (3.8) 16.7 (4.4)第 12 周的平均变化(SD)-7.36 (7.52) -7.78 (7.08) -11.35(7.25)-4.37 (6.60)LS 平均值与安慰剂的差异-2.75 -3.44 -6.93差异的 95% CI −4.95, −0.54 −5.57, −1.32 −9.10, −4.76*改良的意向治疗(mITT)人群:所有被随机分组并接受至少一次研究药物给药的患者。† 实测评分的范围:0-21。CSU 研究 1 中各治疗组每个研究周次的平均每周瘙痒严重程度评分见图 1。CSU 研究2 中观察到类似的结果。尚未确定 CSU 患者使用奥马珠单抗治疗的适当持续时间。图 1 CSU 研究 1 中各治疗组中改良的意向治疗患者的平均每周瘙痒严重程度评分
药理作用奥马珠单抗可抑制 IgE 与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表面高亲和力的 IgE 受体(FCεRI)的结合。 与表达FCεRI 的细胞表面结合的 IgE 减少, 可限制过敏反应介质的释放。 使用奥马珠单抗治疗可降低过敏患者体内嗜碱性粒细胞表面 FCεRI 受体的数量。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成年及幼龄食蟹猴重复给予奥马珠单抗 250 mg/kg(至少为临床推荐剂量的 14 倍) 时,可引起剂量相关和年龄相关的血小板降低, 幼龄动物更为敏感。 导致成年食蟹猴血小板从基线降低 50%的血清药物浓度约为预期最大临床血清药物浓度的 4~20 倍。食蟹猴注射部位可见急性出血和炎症反应。生殖毒性食蟹猴皮下注射奥马珠单抗75mg/kg/周 (以mg/kg计相当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10 倍)时, 未见对雄性和雌性食蟹猴生育力和生殖能力的明显影响。 食蟹猴于器官发生期, 母体皮下注射奥马珠单抗 75mg/kg/周(以 mg/kg 计相当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 10 倍)时,未见明显母体毒性、 胚胎毒性或致畸性。 食蟹猴妊娠晚期、 分娩及哺乳期间给予奥马珠单抗, 未引起对胚胎和新生幼仔生长的不良反应。哺乳期 28 天食蟹猴新生幼仔的血清奥马珠单抗水平为母体血清水平的 11~94%,乳汁中奥马珠单抗水平为母体血清浓度的 0.15%。
致癌性尚未在动物中开展奥马珠单抗的致癌性试验。
在 2-8℃条件下冷藏保存。不得冷冻。本品须保存在原始外包装中以避光。本品必须存放在儿童不可触及的地方。
奥马珠单抗注射液(1.0ml:150mg)包装于由 1ml 带有不锈钢针头的 I 型玻璃注射器针筒,橡胶活塞,丁苯橡胶刚性针帽组装的预灌封注射器中,并配有被动安全装置。包装规格:每盒 1 支
18 个月。
JS20220026
国药准字 SJ20220016
名称: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注册地址:Vista Building, Elm Park, Merrion Road, Dublin 4, Ireland
制剂企业名称:V 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 KG生产地址:Eisenbahnstrasse 2-4, D-88085 Langenargen, Germany原液企业名称:Novartis Pharma S.A.S.生产地址:Centre de Biotechnologie, 8 rue de l’Industrie, 68330 Huningue, France
名 称: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31号邮政编码:102200联系方式:800 810 1555(仅供座机拨打)400 621 3132传 真:010 6505 7099网 址:www.novartis.com.cn奥马珠单抗预充式注射器使用和操作说明
注射之前, 请完整阅读这些说明。 如果医生认为患者或护理人员可以在家中注射奥马珠单抗注射液,则您在为自己或为他人注射之前需要接受医生、护士或药剂师的培训。预计儿童(6 岁至 12 岁以下)不会自己注射奥马珠单抗注射液,但是,如果医生认为合适,护理人员可以在适当的培训后给他们注射奥马珠单抗注射液。包装盒中含单独密封在塑料托盘中的奥马珠单抗预充式注射器。奥马珠单抗注射液(预充式注射器)的规格为 1.0ml:150mg。
奥马珠单抗注射液(预充式注射器) 1.0ml:150mg在注射药物后,注射器鞘将被激活以遮盖针头。这是为了防止意外的针刺伤害。
酒精拭子。 棉球或纱布。 锐器废弃容器。重要安全性信息注意:将注射器放置在远离儿童视线和接触范围的地方 注射器的针头帽可能含有干橡胶(乳胶),不可由任何对此物质过敏的人使用。 在准备好使用此药之前,不要打开密封的外包装盒。 如果密封外包装盒或塑料托盘破损,请不要使用此药,因为使用可能是不安全的。 防止他人动用该注射器。 不要摇晃注射器。 使用前注意不要触摸注射器鞘翼。如果鞘翼被触摸,注射器鞘可能会提前激活。 注射时方可取下针头帽。 注射器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立即将使用过的注射器丢弃到锐器盒中。柱塞头指钩 针头鞘 针头盖 柱塞可视窗标签和失效日期注射器鞘翼奥马珠单抗预充式注射器的储存 将此药密封在外箱中以保护其免受光照。储存在 2° C至 8° C的冰箱中。不要冷冻。 记住在准备注射之前(准备工作约 20 分钟),从冰箱中取出注射器,使其恢复至室温(25° C)。将注射器放在包装盒中以保护其免受光照。注射器在使用前在室温(25° C)下放置的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 若注射器超出外包装盒或注射器标签上标注的失效期,请不要使用该注射器。如果过期,将完整包装退回至药房。注射部位
注射部位是将使用注射器注射的身体部位。● 建议的部位是大腿前部,也可以使用下腹部,但不是肚脐周围 5 厘米以内的区域。● 如果需要多次注射以注射全部剂量,请在每次注射时选择不同的注射部位。● 不要在皮肤压痛、瘀伤、发红或变硬的区域注射。避免有疤痕或妊娠纹的区域。如果由护理人员操作,也可注射于上臂外侧。注射可能需要 5 - 10 秒。对于需要注射 1 次以上才能完成所有剂量的患者,每次注射部位应与上次注射部位相隔至少 1 英寸。
奥马珠单抗预充式注射器使用准备注: 根据医生开具的剂量, 可能需要准备一个或多个预充式注射器, 并注射所有注射器中的内容物。下表列举了给定剂量需要的注射器数量:剂量 剂量需要的注射器数量150 mg 1 支紫色注射器(150 mg)
300 mg 2 支紫色注射器(150 mg)
450 mg 3 支紫色注射器(150 mg)
600 mg 4 支紫色注射器(150 mg)
1. 将装有注射器的包装盒从冰箱中取出,并保持未开封的状态约 20 分钟,使其达到室温(将注射器放在盒子中以保护其免受光照)。2. 使用注射器前,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双手。3. 用酒精拭子清洁注射部位。4. 从包装盒中取出塑料托盘并撕开包装纸。抓住注射器鞘的中间部分,将注射器从托盘中取出。5. 检查注射器。液体应清澈至略微混浊。其颜色可以从无色到浅棕黄色。你可能会看到气泡,这是正常现象。如果注射器破损或液体看起来明显浑浊或明显呈棕色或含有颗粒,请勿使用。对于上述所有情况,请将完整包装退给药房。6. 水平握住注射器,查看观察窗,以检查标签上打印的失效日期。注:可以旋转注射器组件的内件,以便可以在观察窗中读取标签。如果产品过期,请勿使用,请将完整包装退给药房。
如何使用奥马珠单抗预充式注射器
小心地从注射器上取下针头帽。丢弃针头帽。可能会在针尖上看到一滴液体。这是正常现象。
轻轻捏住注射部位的皮肤,如图所示插入针头。将针头完全推入以确保给予全部药物。
如图所示握住注射器。尽可能缓慢地将柱塞压到其能达到的最远位置,使柱塞头完全位于注射器鞘翼之间。
保持柱塞完全压下,同时小心地将针从注射部位直接提起。
缓慢释放柱塞,让针头鞘自动盖住针头。注射部位可能有少量血液。可以在注射部位按压棉球或纱布并保持 30 秒。不要摩擦注射部位。如果需要,可以用一块小的胶布绷带盖住注射部位。废弃说明
将使用过的注射器立即丢弃在锐器容器(可关闭,防刺穿的容器)中。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不得重复使用针头和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相关法规要求销毁未使用的药品或废弃物料。不要通过废水或生活垃圾的方式丢弃任何药物。向药剂师询问如何丢弃不再使用的药物。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保护环境。
在 CSU 研究 1 中, 奥马珠单抗 300mg 组患者在第 12 周报告无瘙痒和无风团 (UAS7=0)的人数比例(36%)比 150 mg 组(15%)、75 mg 组(12%)和安慰剂组(9%)更高。CSU研究 2 中观察到类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