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5mg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 ≤ 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接受 ACE 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通常每日 1 次,每次 5 mg 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 2.5 mg 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 1 次,每次 10 mg 富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不可轻易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 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 2 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 ACEI(或若 ACEI 不耐受可接受其他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等药物的治疗。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1.25 mg,每日 1 次,用药 1 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2.5 mg,每日 1 次,继续用药 1 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3.75 mg,每日 1 次,继续用药 1 周,如果耐受性好,则增加至5 mg,每日 1 次,继续用药 4 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7.5 mg,每日 1 次,继续用药 4 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10 mg,每日 1 次,作为维持治疗在首次服用 1.25 mg 治疗后,患者应接受大约 4 小时的观察(特别是血压、心率、传导障碍、心力衰竭恶化迹象)。最大推荐剂量为 10 mg,每日 1 次。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避免使用最大剂量治疗。必要时应在现用剂量的基础上逐渐减量。如有必要可中断治疗,在适当时重新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在剂量递增期间,一旦出现心力衰竭恶化或不耐受现象,建议首先减少比索洛尔剂量,或必要时立即停药(如果出现严重低血压、心力衰竭恶化伴有急性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症状性心动过缓或房室传导阻滞)。使用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长期用药。接受比索洛尔治疗不建议突然停药,以免引起暂时性的心力衰竭恶化。如需停药,应每周逐渐将剂量减半。肝、肾功能不全者: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晚期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 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 10 mg。肾透析患者使用比索洛尔的经验较少;但也没有证据表明该类患者的剂量应该调整。尚无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并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此类患者的剂量递增应特别谨慎。
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
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 1~2 周自然减退。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肢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氏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接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或多关节炎)。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瘆)。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肝脏:肝酶(ALAT,ASAT)升高,肝炎。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如心跳加快)。个别病例观察到甘油三酯水平升高。
下表列出 CIBIS Ⅱ临床试验中安慰剂和比索洛尔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无论是否有因果关系均记录了所有的不良事件。每个不良事件在每个试验人 群中发生率至少达 5%。每个患者在发生不良事件时仅记录 1 次。
尚无比索洛尔上市后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急性心衰或处于心衰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 的患者心源性休克者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病窦综合征患者窦房阻滞者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 60 次/分钟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 100 mmHg)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梗阻性肺疾病的患者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综合征患者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递增期开始,同时应进行定期的监测。
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与吸入性麻醉剂合用时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严格禁食有严重过敏史正在进行脱敏治疗Ⅰ度房室传导阻滞变异型心绞痛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尚无比索洛尔治疗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条件的治疗经验:NYHA Ⅱ级心力衰竭胰岛素依赖型(Ⅰ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 ≥ 300 μmol/L)肝功能不全年龄超过 80 岁限制性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有显著血流动力学变化的器质性瓣膜病3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支气管哮喘和其它慢性梗阻性肺疾病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因此应增加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和其它β-阻滞剂一样,比索洛尔可能增加机体对过敏原的敏感性和加重过敏反应,此时肾上腺素治疗不一定会产生预期的治疗效果。患有牛皮癣或有牛皮癣家族史的病人,只是在慎重考虑利弊之后,方可决定是否应用β-受体阻滞剂(如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嗜铬细胞瘤患者仅在使用(α-受体阻滞剂后才能服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使用比索洛尔治疗可能掩盖甲状腺毒症的症状。除非特别指明,否则使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时不得突然停药。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存在个体差异,应用本品可能会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的能力。尤其在开始服药、增加剂量,以及与酒精同服时更应注意。运动员慎用。
比索洛尔是一种高选择性β1-肾上腺受体拮抗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活性。比索洛尔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β1-受体有高亲和力,对支气管、血管平滑肌和调节代谢的受体仅有很低的亲和力。因此,比索洛尔通常不会影响呼吸道阻力和β2 调节的代谢效应。比索洛尔在超出治疗剂量时仍具有β2-受体选择性作用。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每天 10 mg 剂量的比索洛尔与每天 100 mg 阿替洛尔,100 mg 美托洛尔或 160 mg 普萘洛尔的效果相当。比索洛尔无明显的负性肌力效应。口服比索洛尔 3~4 小时后达到最大效应。由于半衰期为 10~12 小时,比索洛尔的效应可以持续 24 小时。比索洛尔通常在 2 周后达到最大抗高血压效应。比索洛尔通过阻滞心脏β-受体而降低机体对交感肾上腺素能活性的反应,引起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力降低,从而降低心肌耗氧量,对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有益。急性服用比索洛尔降低心率和搏出量,从而降低心输出量和耗氧量。长期服用比索洛尔,可以降低开始服药时增强的外周阻力。另外,β-受体阻滞剂也可通过降低血浆肾素活性而降低血压。
比索洛尔从胃肠道几乎完全被吸收(>90%)。由于肝脏首过效应很小(<10%),故其表现出高达约 90% 的生物利用度。比索洛尔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 30%,分布容积为 3.5 升/公斤,总清除率约为 15 升/小时。每天一次给药后血浆半衰期为 10~12 小时,在血浆中可维持 24 小时。比索洛尔通过两条途径从体内排出。50% 通过肝脏代谢为无活性的代谢产物然后从肾脏排出,剩余 50% 以原形药的形式 从肾脏排出。由于药物从肾脏和肝脏清除的比例相同,轻-中度肝、肾脏功能异常患者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对于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伴有肝功能受损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尚无研宄。比索洛尔的药代动力学为线性,与年龄无关。与健康志愿者比较,慢性心力衰竭患者(NYHA Ⅲ级)的血浆比索洛尔水平较高,半衰期延长。每天口服 10 mg 后达稳态时的最大血浆浓度为 64±21 ng/ml,半衰期为 17±5 小时。
动物急性毒性、短期毒性(4 周)和长期毒性(长达 12 个月)研宄表明,比索洛尔无特异的和不可逆的器官和组织损伤,即比索洛尔特定剂量没有表现出毒性。没有发现细胞毒性、致突变活性和致癌性。大鼠的生殖毒性研究表明,比索洛尔不影响大鼠的生殖能力和一般生殖行为。
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l-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富马酸盐分子式:(C18H31NO4)2· C4H4O4分子量:7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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