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20 ml:4mg
预防和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在体重估计低于 70 公斤或血压不稳定患者,治疗开始的 2 小时可按照 0.5 毫克尼莫地平给药(约为 7.5 微克/公斤/小时);如果耐受性良好尤其血压无明显下降时,2 小时后,剂量可增至 1 毫克尼莫地平那个(约为 15 微克/公斤/小时)。在体重估计大于 70 公斤的患者,剂量宜从每小时 1 毫克尼莫地平开始(约为 30 微克/公斤/小时)。若患者 发生不良反应,尤其是肝硬化时,由于代谢清除率的下降会更明显。在此情况下,根据血压下降情况适当减量,如有必要,也应考虑中断治疗。静脉滴注给药:临用前去尼莫地平注射液 20 ml(4 mg)注入 500 ml 5% 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混合均为后立即静滴。注意遮光,避免阳光直射。治疗期 预防性用药 静脉治疗应在出血后 4 天内开始,并在血管痉挛最大危险期连续给药,应继续静脉输注本品治疗,至少持续至手术后第 5 天。静脉输注治疗结束后,建议继续口服尼莫地平片 7 天,每隔 4 小时服用一次(每次 60 mg,每日 6 次)。如果在使用尼莫地平注射液预防或治疗期间,出血灶经外科手术治疗,手术后继续应用本品输液治疗至少 5 天。不相容性 由于尼莫地平可被聚氯乙烯(PVC)吸收,所以在输注尼莫地平时仅允许用聚乙烯(PE)输液管。尼莫地平有轻微的光敏感性,应避免在太阳光直射下使用。如果输液过程中不可避免暴露于阳光下。不透光材料将输液管包裹或遵医嘱。但如果在散射性日光或人工光源下,使用本品 10 小时内不必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腹泻,个别患者有肠梗阻(肠麻痹所致肠排空障碍),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神经系统头晕,头昏眼花,头痛,虚弱,嗜睡;一些患者可能有中枢兴奋症状,如失眠,多动,兴奋,攻击性和多汗,偶见运动功能亢进,抑郁和神经退化。心血管系统血压下降(尤其是基础血压增高的患者),心律加快(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心悸,反跳性血管痉挛,高血压,充血性心衰。血液系统 极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血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形成。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喘息。局部反应静脉炎(未经稀释的尼莫地平注射液采用外周血管输注时)其他皮疹,暖热感、外周水肿,肌痛,痉挛,痤疮,瘙痒,潮红,苯妥英毒性,对实验室参数的影响可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以及 r-GT 升高,血清尿素氮和或肌酐升高。处方中含有 20.0%(v/v)乙醇(1 毫升药液含 0.20 毫升乙醇)和 17.0¥(v/v)聚乙二醇-400(1 毫升药液含 0.17 毫聚乙二醇-400),治疗时应予以考虑。
禁用于对尼莫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脑水肿和颅内压明显升高时使用尼莫地平注射液应慎重。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 100 毫米汞柱)须慎用。从包装从取出尼莫地平注射液后,应保存在 25 ℃ 以下并避免日光直射。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注射液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操作(驾驶)者注意事项理论上讲,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但应用本品时,通常上述影响并不严重。由于本品含有一定量乙醇,不能与乙醇不相溶的药物配伍。由于尼莫地平可被聚氯乙烯所吸附,应使用聚乙烯输液体统。本品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光。与肾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药物,头孢菌类药物,速尿等)合用可引起肾功能减退,对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须注意监测功能。
静脉滴注尼莫地平 2 mg/h,血浆中尼莫地平浓度为 26.6±1.8 mg/ml,半衰期约为06±0.16 h,分布体积是 0.94±0.41l/kg。尼莫地平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90%-99%。尼莫地平的脂溶性较高,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及血脑屏障,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为血浆药物浓度的 0.5%,与血浆中尼莫地平的游离浓度基本相同。尼莫地平及其代谢产物亦可通过乳汁分泌,药物原形在人乳汁中浓度与母体血浆中相同。尼莫地平经代谢消除 ,主要通过二氢吡啶环脱氢和 O 区甲基氧化进行。酯键 氧化断裂、2-和 6 甲基羧基化及葡萄糖醛酸结合反应亦为进一步重要的代谢步骤。血浆中的 3 个主要代谢 产物呈现无或极不重要的治疗作用。50% 的代谢产物从肾脏排泄,30% 从胆汁排泄。
遗传毒性:Ames 试验、微核试验和显性致死性试验均为阴性。生理毒性雄性大鼠连续 10 周、雌性大鼠从交配前 3 周至怀孕第 7 日,每日服用尼莫地平 30 mg/kg 均未见对生殖的影响,该剂量为 50 kg 体重患者每 4 小时服用尼莫地平 60 mg 的 4 倍。在喜马拉雅家兔可观察到尼莫地平有致畸作用。对家兔进行的两个同样的试验,其中 1 个试验观察到怀孕 6-18 日家兔每日灌胃给予 1 个 10 mg/kg 尼莫地平可见胎儿畸形和短尾的发生明显增加,但高剂量未见该现象。尼莫地平尚有胚胎毒性 ,怀孕 6-15 日 long Evans 大鼠每日灌胃 100 mg/kg 可出现吸收胎和生长缓慢。对大鼠进行的其他两个实验研究可见从怀孕 16 日致处死(怀孕 20 日或产后 21 日)每日灌胃给予 30 mg/kg 尼莫地平,骨骼异常、短尾和死产的发生率增加,但未见其他畸形。致癌作用大鼠每日给予尼莫地平 1800 ppm(相当于每日 91-121 mg/kg 尼莫地平)可见给药组较为照组子宫和莱迪希细胞癌发生增加,但两者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且较高的发生率正好在 Wistar 大鼠该类肿瘤发生率的范 围之内。91 周小鼠研究中未见致癌作用发生,但 1800 ppm 组(相当于每日 546 到 744 mg/kg)寿命缩短。长期毒性犬每日口服尼莫地平,观察 1 年,剂量为每日 2.5 mg/kg 时具有较好的耐受性、6.25 mg/kg 时出现轻微的心肌血流紊乱导致的心电图可逆改变,未见心脏及其他器官的组织病理学改变。大鼠给药最高剂量达到每日 90 mg/kg,观察 2 年,具有较好耐受性。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