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
50 mg100mg
异烟肼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 X 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35 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已知或疑为 HIV 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口服。
成人一日 0.3 g,顿服;小儿每日按体重 10 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 0.3 g,顿服。
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 5 mg/kg,最高 0.3 g;或每日 15 mg/kg,最高 900 mg,每周 2~3 次。小儿按体重每日 10~20 mg/kg,每日不超过 0.3 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 30 mg/kg(一日量最高 500 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使用。
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 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人禁用。
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 B6 对抗。
本品是一种具有杀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药,本品只对分枝杆菌,主要是生长繁殖期的细菌有效。其作用机制尚未阐明,可能抑制敏感细菌分枝菌酸(mycolic acid)的合成而使细胞壁破裂。
本品口服后迅速自胃肠道吸收,并分布于全身组织和体液中,包括脑脊液、胸水、腹水、皮肤、肌肉、乳汁和干酪样组织。并可穿过胎盘屏障。蛋白结合率仅 0-10%。口服 1-2 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但 4-6 小时后血药浓度根据患者的乙酰化快慢而不一,快乙酰化者,t1/2为 0.5-1.6 小时,慢乙酰化者为 2-5 小时,肝、肾功能损害者可能延长。代谢主要在肝脏中乙酰化而成无活性代谢产物,其中有的具有肝毒性。乙酰化的速率由遗传所决定。慢乙酰化者常有肝脏 N-乙酰转移酶缺乏,未乙酰化的异烟肼可被部分结合。本品主要经肾排泄(约 70%),在 24 小时内排出,大部分为无活性代谢物。快乙酰化者中 93% 以乙酰化型在尿液中排出,慢乙酰化者为 63%。快乙酰化者尿液中 7% 的异烟肼呈游离或结合型,而慢乙酰化者则为 37%。本品易通过血脑屏障,亦可从乳汁排出,少量可自唾液、痰液和粪便中排出。相当量的异烟肼可经血液透析与腹膜透析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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