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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 A 酸。化学名称: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己烯基)2 顺-4 反-6 反-8 反-壬四烯酸。
分子式:C20H28O2分子量:300.44
10 g:5mg
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外用,取少量涂于患处。每日 1-2 次,6-8 周为一个疗程。用药前应清洁患处皮肤,且等其干燥后再用药。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口服异维 A 酸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开始用药时,可能会出现烧灼感或轻、中度刺激感,也可能出现发红或脱皮现象,这些反应在停药后可能会消失。如果刺激感持续并很严重,需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本品外用时,异维 A 酸经皮肤吸收可以忽略,但口服异维 A 酸时有下列不良反应:1.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 A 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2. 结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3. 毛发疏松,指甲变软;4.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5.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6.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上述不良反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有皮肤上皮细胞肿瘤(皮肤癌)个人史或家族史的患者禁用。破损、湿疹样或太阳灼伤区皮肤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嘴唇、口、眼睛或其他黏膜部位以及鼻角处避免使用;皮肤的敏感部位如颈部慎用;凝胶涂抹的暴露部位应避免太阳光及 UV 射线的照射,如照射不可避免,应涂上一种防晒药品或采取遮蔽措施;在凝胶使用期间避免使用日光灯;皮肤破损处、湿疹样皮损处及日光灼伤处避免使用。
异维 A 酸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口服异维 A 酸用于治疗痤疮时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质栓塞,并抑制痤疮丙酸杆菌数的生长繁殖。近来研究还表明本药可调控与痤疮发病机制有关的炎症免疫介质以及选择性地结合维 A 酸核受体而发挥治疗作用。局部使用时,异维 A 酸的作用方式可能同它的立体异构体维 A 酸类似,维 A 酸可以诱导表皮细胞增生;促进表皮颗粒层细胞向角质层分化;通过调节毛囊皮脂腺上皮角化异常过程去除角质栓,起到防治及消除粉刺皮损作用。
本品口服后迅速由胃肠道吸收,2-4 小时后达血浓度高峰,半衰期为 10-20 小时,主要在肝脏或肠壁代谢,以原形及代谢产物进入肝肠循环,口服生物利用度低,餐后服药可增加生物利用度,吸收后的血浆结合率高,未经改变的原形药从大便排出,代谢产物经尿排出。
试验表明口服异维 A 酸有严重致畸作用。大鼠身上进行的生殖实验结果显示局部应用剂量为人的 60 倍的异维 A 酸凝胶时,对鼠胚胎没有损害。
哈尔滨大中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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