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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称:9α-氟-11β,16α,17α,21-四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分子式:C21H27FO6分子量:394.44
4mg
应用其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它的主要药理作用和醋酸泼尼松( 强的松 )相同,因此其适应症和强的松基本相同,主要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肾病综合征等免疫性肾脏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免疫性病;醋酸泼尼松所适用的其它疾病。
口服。初始剂量为每天 1-12 片(4-48 mg),具体用量可根据病种和病情遵医嘱确定。最好于每天晨 8-9 时将全天剂量一次服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体内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干扰,病情控制后应按医嘱逐渐缓慢减量。部分患者需长期服用维持剂量,每日为 1-2 片(4-8 mg)。
本品不适用儿童,必要时只用在短程治疗。
类同于其它糖皮质激素,如:胃肠道反应:中上腹不适,腹胀,厌食,恶心,少数患者可能诱发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并发出血、穿孔;内分泌、代谢异常:长期应用可诱发内分泌异常(如类固醇性糖尿病、月经不规则、儿童生长抑制);电解质紊乱;类柯兴氏综合征:毛发分布异常、满月脸、水牛背、皮肤紫纹、肌肉萎缩、高血压、低血钾性碱中毒;骨质疏松;肌无力;神经精神异常:兴奋、失眠、轻度抑郁、嗜睡,少数可诱发头痛、颅内压升高、惊厥或精神失常;眼科并发症:角膜下白内障,眼压升高及青光眼。
各种细菌性感染及全身性真菌感染者禁用;对过敏者禁用。
因服用此药会使免疫系统受到抑制,故病人比健康人更易感染,应予以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或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减低;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凝血酶原减少。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长期使用可抑制生长和发育,应慎用。定期检测血压、体重、血糖和尿糖、血清电解质、大便潜血,并进行眼科检查。长期、大剂量应用时,需定期追查双侧髋关节相。对不能排除感染者包括结核感染者. ,应合并使用有效的抗菌药物。长期大剂量用药后撤药前应进行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抑制的检查。运动员慎用。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糖皮质激素可使胸腺、淋巴结和脾脏重量减轻,体积缩小,使外周血液和骨髓中淋巴细胞迅速减少。
小鼠应用氢化可的松后,T 细胞向骨髓转移。在临床亦可见到用药后淋巴细胞重分布现象,炎症渗出物中单核-巨噬细胞明显减少,主要由于糖皮质激素抑制了它们的转移,并非由于细胞溶解。
糖皮质激素抑制 T 淋巴细胞对有丝分裂原 ConA、PHA 及抗原引起的增殖反应,还可抑制同种混合淋巴细胞反应。糖皮质激素抑制 Tc 细胞活化,抑制其细胞毒作用。
皮质激素对敏感动物的抗体生成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而对人类的抗体水平影响不一致,对 IgG 及 IgA 的抑制强于 IgM。有报道哮喘患者在结束皮质激素治疗后,血清 IgE 水平有所提高。
巨噬细胞对糖皮质激素最为敏感,抑制巨噬细胞趋化作用的浓度仅为抑制中性粒细胞的 1/30,并使巨噬细胞的杀菌作用能力减弱。单核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如白细胞介素 1(IL-1)及纤维蛋白溶酶原(Plasminogen)激活因子的产生均可被皮质激素所抑制。
糖皮质激素的强大抗炎作用可能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生前列腺素及抑制白三烯的合成;增加血管张力和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抑制吞噬细胞在炎症部位的积聚,并抑制其加工处理抗原和产生 IL-1 的功能;干扰补体激活,减少炎症介质的产生;稳定溶酶体膜,防止溶酶体酶的释放;抑制成纤维细胞增殖与分泌,延迟肉芽组织形成及伤口愈合时间。
糖皮质激素的口服吸收速度与其脂溶度成正比,而注射给药的吸收速度则与其水溶性程度成正比。糖皮质激素约 90% 以上与血浆蛋白结合后而无生物活性,具有生物活性的不到 10%。它在体内的分布并无选择性,但炎症部位由于血流量及血管通透性增加,该处的药物浓度可高于其它器官。糖皮质激素主要在肝脏灭活,淋巴细胞亦有氧化或还原糖皮质激素的能力。近年证明 B 细胞代谢糖皮质激素比 T 细胞更快,解释了 B 细胞比 T 细胞对糖皮质激素更易耐受的机制。可的松在体内转化为皮质醇产生活性,地塞米松本身即具活性。临床常用的几种糖皮质激素在体内半衰期各不相同,可供用药依据。糖皮质激素有由肾排泄,在尿中游离的可的松小于 2%,而 90% 以上是灭活的,说明在肾功能不全时不会引起血浆中活性激素水平的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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