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柳氮磺吡啶。
0.25g
主要用于炎症性肠病,即 Crohn 病和溃疡性结肠炎。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 2-3 g (8-12 片),分 3-4 次口服,无明显不适量,可渐增至一日 4-6 g(16-24 片),待肠病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至维持量,一日 1.5-2 g(6-8 片)。小儿初剂量为一日 40-60 mg/kg,分 3-6 次口服,病情缓解后改为维持量一日 30 mg/kg,分 3-4 次口服。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 2 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的浓度(20~40 μg/ml)与毒性有关。浓度超过 50 μg/ml 时具毒性,故应减少剂量,避免毒性反应。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懈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使用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罕见有胰腺炎、男性精子减少或不育症。
免疫系统损害:药物超敏综合征(DIHS)/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疹(DRESS);心血管系统损害:嗜酸性粒细胞性心肌炎、心悸;呼吸系统损害: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呼吸困难;血液系统损害:粒细胞缺乏、巨幼细胞贫血、血小板减少;骨骼肌肉损害:横纹肌溶解、关节痛、肌痛;全身性损害:高热、乏力、局部/全身性水肿;神经系统损害:无菌性脑膜炎、头晕;泌尿系统损害:肾病综合征、结晶尿;精神系统损害:精神障碍、嗜睡、幻觉;听觉、前庭和特殊感觉功能损害:耳鸣;视觉损害:视觉异常。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 岁以下小儿禁用。有水杨酸盐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 2~3 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 2~3 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肝、肾功能检查。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 8 小时。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建议在使用柳氮磺吡啶前以及开始治疗后对血细胞计数、肝肾功能等进行评估和监测。在柳氮磺吡啶治疗期间如出现喉咙痛、发烧、全身不适、面色苍白、紫瘢、黄疸或意外的非特异性疾病时应立即就医,这可能表示骨髓抑制、溶血或肝毒性的发生。目前已观察到暴露于柳氮磺吡啶或其代谢物美沙拉嗪的患者中,尿液异丙肾上腺素的液相色谱测量受到干扰,出现假阳性的检测结果。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会干扰紫外线的吸收,尤其在 340nm 处;也会干扰在 340nm 波长附近采用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测量紫外吸收的实验室测定结果,常见的例子有尿素氮、氨气、乳酸盐脱氢酶(LDH)、羟丁酸脱氢酶(α-HBDH)、葡萄糖的测定。在采用柳氮磺吡啶高剂量治疗的患者中,甚至丙氨酸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肌酸激酶(CK-MB)、谷氨酸脱氢酶(GLDH)或者甲状腺素的测量都可能受到干扰,因此应对上述检测使用的检测方法与测试实验室进行协商。对于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患者,需结合临床表现谨慎解释上述实验室测定结果。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属口服不易吸收的磺胺药,吸收部分在肠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 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与肠壁结缔组织络合后较长时间停留在肠壁组织中起到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如减少大肠埃希菌和梭状芽孢杆菌,同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其他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合成。因此,目前认为本品对炎症性肠病产生疗效的主要成份是 5-氨基水杨酸。由本品分解产生的磺胺吡啶对肠道菌群显示微弱的抗菌作用。
口服后少部分在胃肠道吸收,通过胆汁可重新进入肠道(肠-肝循环)。末被吸收的部分被回肠末段和结肠的细菌分解为 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残留部分自粪便排出。5-氨基水杨酸几乎不被吸收,大部分以原形自粪便排出,但 5-氨基水杨酸的 N-乙酰衍生物可见于尿内。磺胺吡啶可被吸收并排泄,尿中可测知其乙酰化代谢产物。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也可出现于母乳中。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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