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 100 mL 含水杨酸甲酯 5.0 g,薄荷脑 5.2 g,樟脑(合成)5.2 g,马来酸氯苯那敏 0.1 g,麝香草酚 0.7 g,壬酸香蓝酰胺 0.01 g。辅料为:丙二醇、苯乙醇变性乙醇(95vol%)、纯化水。
48 mL
肩颈疼痛、腰痛、肌肉疼痛、扭伤、拉伤、挫伤、肌肉肿痛、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适量涂于患处。
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发红、用药部位烧灼感、肿胀、瘙痒、疼痛、脱屑、溃疡、感觉异常等。
1.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婴幼儿禁用。
1. 本品仅供外用,不得口服。2. 本品不可使用于眼周、粘膜、湿疹、斑疹、伤口以及破损皮肤等处。3. 婴幼儿禁用。3 岁以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 本品有挥发性特殊气味,有呼吸道疾病者慎用。5. 未进行老年用药相关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患者是否适用应咨询医师,由医师指导。6. 使用后引起皮肤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时,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 使用 5-6 日后疼痛症状仍未见改善者,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 小心不要让药液流入眼部。万一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洗净。症状严重时,必须看眼科医师。9. 涂搽部位应保持通气性良好。10. 皮肤特别柔弱者,不可连续涂搽于同一处。11. 为防止变质或误用,不要将本品更换于其他容器中。12. 不要接近烟火。13. 不要使用已过有效期的产品。14. 拧紧盖,避免药液渗漏。15. 避免沾染塑料制品(例如化织、眼镜框、梳子等)、木材(涂料油漆家俬、床等)、皮革等,以免损坏及留下污迹。1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2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消炎镇痛类药品。水杨酸甲酯为消炎镇痛药,外用或局部涂搽可起消肿、消炎和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有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合成)、麝香草酚有止痛作用。
KOBAYASH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日本仙台小林制药株式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