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格列吡嗪。 辅料为:聚氧乙烯、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氧化铁黄、氧化铁红、聚维酮、醋酸纤维素、氯化钠、聚乙二醇、丙二醇、二氧化钛、滑石粉。片芯分为二层,一层是不含药物的动力层,另一层是含有活性药物的释药层,外部包裹半渗透膜。
5mg
用于2 型糖尿病。
口服, 需整片吞服, 剂量因人而异, 推荐每日早餐时(也可在其他认为方便的时候)服药一次,用温开水整片吞服(不能咀嚼、掰开或压碎)。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 5 m g,以后根据每周测定血糖值或每二月测得糖化血红蛋白值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多数病人每日 5 ~ 10 m g 可有效控制血糖,每日最大剂量 20 m g。给药说明本品每日只需服药一次,且不需在餐前约半小时服。一般在早餐时服药最为方便;本品较少引致低血糖,与即释格列吡嗪相仿, 但与磺酰脲降糖药一样, 过量可引起低血糖;有消化道狭窄、腹泻者不宜用本品;本品应整片吞服,不能咀嚼、掰开或压碎服用。粪便中可出现药片样物,为正常现象,是包裹片剂的不溶性外壳。用本品治疗期间偶可出现低血糖,特别是身体衰弱和老年患者在过度的体力活动后、饮食不规律、饮酒酒类、肾和 (或)肝功能不全者。与其他磺酰脲类药相似,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 如恶心、腹胀、消化不良、腹泻、便秘和呕吐 )、疼痛 (如头痛、关节痛、肌痛 )和虚弱、头晕、震颤、失眠、焦虑、出汗、瘙痒、多尿、鼻炎等。这些不良反应一般与剂量有关,减药后可消失。用磺脲类治疗的病人,偶伴有一过性的皮肤过敏性反应,而这种反应一般随治疗的继续可消失。此外,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不良反应
尚未确定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推荐儿童。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糖尿病酮症,糖尿病昏迷前期或昏迷期;肝肾功能、肾上腺功能不全者。
病人用药应遵医嘱, 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必要时测定 HbAIC,根据以上结果调整剂量,并注意饮食量和用药时间。
所用磺脲类药物都可能产生严重低血糖。 适当选择病人、剂量及指导对避免低血糖发生是很重要的。肾或肝功能不全可能影响格列吡嗪的分布,后者也可能减少糖生成能力,两者都能增加低血糖反应的危险性。老人、虚弱的或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那些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患者对降糖药所致的低血糖反应特别敏感。在老人及那些服用β-肾上腺素能阻断剂的病人中很难判断低血糖。剧烈或长时间运动后、热量摄取不足、饮酒、或使用不只一种降糖药、都更可能发生低血糖。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肾或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格列吡嗪, 其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动力学特性可能会受影响。假如这些病人发生低血糖,需延长给药间隔,实行适当管理。
本品显著降低的胃肠滞留时间可能影响其药代动力学特性及其临床效果。
稳定的糖尿病病人发热、创伤、感染或外科手术时,可发生血糖失控。此时, 有必要停止格列吡嗪, 改用胰岛素。任何口服降糖药包括格列吡嗪,都可在一段时间内在许多病人身上导致降低血糖至期望水平的作用效果降低。可能由于糖尿病已发展到严重程度或对药物的反应减少。这种现象称为继发失效, 以区别于原发失效,后者是指初次给药时,药物对某个病人是无效的。在确定病人为继发失效前, 应采取足够的剂量调节及继续坚持饮食疗法的措施。
应告知患者完整吞服本品。病人不应咀嚼、掰开或压碎片剂。病人不必担心在其粪便中偶尔出现的片剂样东西。格列吡嗪包裹于不可吸收的外壳内,这种设计的目的是为了缓慢释放药物,以便人体吸收。完成这一过程后, 空片将从体内排出。应告知病人使用格列吡嗪的潜在危险及优势以及可能的替代疗法。应告知病人坚持饮食疗法的重要性、常规锻炼的重要性以及常规检查血糖和/或尿糖的重要性。应对病人家庭负责成员解释低血糖的危险性、它的症状和治疗以及发展倾向。还应解释原发和继发生效的可能性和原因。
格列吡嗪通过刺激胰腺释放胰岛素,显示急性降低血糖作用。该作用取决于胰岛上功能性β细胞。口服磺脲类降糖药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机制是胰腺外效应。格列吡嗪具有两种重要的胰腺外作用:增加胰岛素敏感性并降低肝糖生成。重要的是格列吡嗪通过对膳食的反应而刺激胰岛素分泌。
2 型糖尿病病人单次口服格列吡嗪普通片剂后,格列吡嗪的吸收完全、迅速,其绝对生物利用度为 100%。服用本品(格列吡嗪增加,第 5 小时至第 12 小时内,达到最大血药浓度。据国外文献报道, 随着每天服用格列吡嗪控释片,有效的血浆格列吡嗪浓度维持在给药后 2 4 小时期间内,比第二天给予速释格列吡嗪所观察到的峰-鼓谷动小。本品中的主要成份格列吡嗪主要通过肝脏生物转化而消除少于 10% 的剂量以未变化的药物形式经尿和粪便排泄;大约 90% 的剂量以生物转化产物经尿(80%) 和粪便(10%) 排泄。格列吡嗪的主要代谢物为芳香羟基化反应产物,无降糖活性。次要代谢物占少于 2 % 的剂量,是一种乙酰胺乙苯衍生物, 据报道, 它具有母体化合物 1/10 至 1/3 的降糖活性。2 型糖尿病病人单次静脉给药后, 格列吡嗪的平均总体清除率大约为每小时 3 升。平均表现分布容积大约 10 升。格列吡嗪 98% 至 99% 与血清蛋白结合,主要是白蛋白。2 型糖尿病病人单次或多次剂量给药后, 格列吡嗪的平均末期消除半衰期为 2 至 5 小时。服药 5 天后,血药浓度达到稳态,老年患者达稳态时间需 6~ 7 天。关于肾脏损害对格列吡嗪分布的影响所知甚少。目前尚不清楚肝脏疾病对格列吡嗪分布的影响。因为格列吡嗪具有高度蛋白结合特性,以及肝脏是主要消除途径, 因此, 在肝脏和肾脏损害的病人中, 格列吡嗪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征可能改变。
致癌、致畸、生殖力损害:对大鼠进行 20 个月研究以及小鼠 18 个月研究,剂量高达人类最大剂量的 75 倍,实验结果没有发现药物相关性致癌。细菌和体内致畸试验均为阴性。在雌雄两性大鼠研究中,剂量高达人类用量的 75 倍,对生殖力没有影响。
怀孕类型 C:大鼠生殖研究中,给予各种剂量,范围为 5~ 50 mg/kg,发现格列吡嗪有轻度胚胎毒性,这与其它磺脲类药物如甲磺丁脲和妥拉磺脲中观察到的现象类似。这种作用发生在围产期,认为直接与格列吡嗪的药理( 降糖)作用有关。在大鼠和兔研究中,未发现致畸作用。对于怀孕妇女无足够的严格对照研究。仅当潜在的益处超过对胚胎的潜在危险时,怀孕期间方应服用格列吡嗪。由于最近的资料表明,怀孕期间异常的血糖浓度与较高的先天畸形发生率有关,故专家们推荐,怀孕期间使用胰岛素以尽可能维持血糖接近正常水平。非致畸作用:据报道,如果母亲分娩时服用磺脲类药物,其新生儿会发生长时间的严重低血糖 (4 至 10 天 )。多数报道来自于使用长半衰期的降糖药。如果怀孕期间服用格列吡嗪,应至少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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