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30 mg。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 型)。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 1 次,剂量为 1 至 4 片,30 至 120 mg。建议于早餐时服用。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 30 mg(1 片)。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 60,90 或 120 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 1 个月,治疗 2 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 120 mg(4 片)。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格列齐特 80 mg:格列齐特 80 mg 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片一片。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其他口服降血糖药物: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代替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 30 mg 为较好。然后如前述按照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调整可能证明是必需的。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 30 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与双胍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治疗初期合并胰岛素治疗。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
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严重血管性疾病(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 30 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或遵医嘱。
缺乏在儿童中的临床研究或数据。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 1 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轻瘫,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到最低。
皮肤和皮下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泡。其它磺脲类药物,极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肝-胆障碍:肝酶水平增高(AST,AL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中止治疗。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全(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1 型糖尿病;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应用咪康吐治疗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哺乳期(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
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改变食物;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肾功能不全;严重肝功能不全;格列齐特缓释片服用过量;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低减;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肝与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格列齐特之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学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续时间长,应进行适当的处理。需向患者说明的资料:应向患者和其家属解释清楚低血糖的危险性,包括症状、治疗以及引起低血糖的原因。并告诉患者遵守饮食治疗,按时运动及监测血糖水平的重要性。血糖不平衡:患者有下列任何情况,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可使血糖浓度受到影响:发热、外伤、感染、外科手术。某些情况可能需要应用胰岛素。所有口服降糖药,包括格列齐特,长期应用时,药效对许多病人都会减弱。这可能由于糖尿病的严重程度进展,或者是由于对治疗的反应减低,这种现象称为继发性失效,应与原发性失效区分,后者指该药物指定为对某一患者作为非常前期治疗而证明是无效者。在将患者定为继发性失效前必须考虑适当调整剂量以及监督其饮食治疗和运动。实验室检查: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或空腹血糖水平)是评估降糖疗效较好的指标。自我监测血糖是非常有效的。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在驾驶和/或操作机器时患者应警惕低血糖症状,特别是在开始治疗时。
本品为磺脲类口服降血糖药。药效学性质?格列齐特是一种磺脲类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结构中含有氮杂环,因而具有不同于其它磺脲类药物的特点。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显著增加餐后胰岛素和 C-肽分泌水平,其疗效可持续至治疗二年以上。除了这些代谢性质外,格列齐特还有一些血液生化特性。
对 2 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峰并增加第二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观察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
格列齐特直接抑制以下两个导致糖尿病血管并发症发生的途径,明显减少微血栓的形成:部分抑制血小板凝聚和粘连,并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β血栓球蛋白,血栓烷 B2)。通过增加 t-PA 活性,对血管内皮纤溶活性发挥作用。
重复剂量的毒理实验及遗传毒性实验,未见任何对人类的危害。无长期致癌试验。动物中未见畸形发生;仅有在用药剂量达到人类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 25 倍时,观察到动物胚胎重量减轻。
性质口服后,药物血浆浓度在最初的 6 小时内进行性升高,在 6 小时至 12 小时之间达到稳定状态。个体间可能由于遗传等因素存在一些差异,但个体内差异很小。格列齐特吸收完全。摄食并不影响其吸收的速度和程度。用药剂量与浓度曲线下面覆盖的面积之间呈线性关系,持续到剂量高达 120 mg。血浆蛋白结合约为 95%。格列齐特主要在肝内代谢,且大部分从尿中排泄:尿内所含未起变化的成分不到 1%。血浆内检测不到有效的代谢产物。格列齐特的清除半衰期大约在 12 小时至 20 小时之间。分布容积大约为 30 升。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没有明显的变化。每天一次格列齐特缓释片,能够维持格列齐特有效血浆浓度 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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