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氧氟沙星。
0.1g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口服。
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 0.3 g(3 片),一日 2 次,疗程 7~14 日。
一次 0.2 g(2 片),一日 2 次,疗程 5~7 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 0.2 g(2 片),一日 2 次,疗程 10~14 日。
一次 0.3 g(3 片),一日 2 次,疗程 6 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 0.3 g(3 片),一日 2 次,疗程 7~14 日。
一次 0.4 g(4 片),单剂量。
一次 0.3 g(3 片),一日 2 次,疗程 10~14 日。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 0.4 g(4 片),一日 2 次。
本品在婴幼儿及 18 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 18 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静脉炎;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关节疼痛。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 一过性。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 pH 值在 7 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 24 小时排尿量在 1200 ml 以上。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文献报道,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 DNA 螺旋酶的 A 亚单位,抑制 DNA 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文献报道,口服后吸收完全,相对生物利用度达 95%~100%。血药达峰时间(tmax)约为 1 小时。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很少。多次给药后稳态血药浓度(Css)约在给药后第 3 天达到。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 4.7~7.0 小时,蛋白结合率为 20%~25%。本品吸收后广泛分布至各组织、体液,组织中的浓度常超过血药浓度而达有效水平。本品尚可通过胎盘屏障。本品主要以原形自肾排泄,少量(3%)在肝内代谢。口服 24 小时内尿中排出给药量的 75%~90%,尿中代谢物很少。本品以原形自粪便中排出少量,给药后 24 小时和 48 小时内累积排出量分别为给药量的 1.6% 和 3.9%。本品也可通过乳汁分泌。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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