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苯酸。化学名称:对氨甲基苯甲酸一水合物
分子式:C8H9NO2·H2O分子量:169.18本品所含的辅料为氯化钠和注射用水。
100 mL:氨甲苯酸 0.2 g 和氯化钠 0.9 g。
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症、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静脉滴注,一次 0.1-0.3 g,一日不超过 0.6 g。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本品与 6-氨基己酸相比,抗纤溶活性强 5 倍,不良反应极少见。未见过敏反应,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有心肌梗死倾向者应慎用。
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 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 8 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本品为氨基酸类抗纤维蛋白溶解药。具有与 6-氨基己酸、氨甲环酸相同的作用机理。其立体构型与赖氨酸相似,能竞争性地阻抑纤溶酶与纤维蛋白的吸附,保护纤维蛋白,使其不被纤溶酶降解,从而达到止血作用。其抗纤溶活性比 6-氨基己酸强 4-5 倍。
本品静注后有效血药浓度可维持 3-5 小时,体内分布浓度依次为胃 > 肝 > 心 > 脾 > 肺 > 血液,用药 24 小时,36%±5% 以原形随尿排出。静注则排出 63%±17%,其余为乙酰化衍生物。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