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氨甲苯酸
100 ml:氨甲苯酸 0.2 g 及葡萄糖 5 g。
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症、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静脉滴注,一次 0.1-0.3 g,成人常用量每日总量不超过 0.6 g。
尚不明确。
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见头痛、头昏,腹部不适。有心肌梗死倾向者慎用。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混浊或有异物、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液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用本品。如与其它凝血因子(如因子 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 8 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堵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慎用。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本品为氨甲苯酸类抗纤维蛋白溶解药。具有与 6-氨基乙酸、氨甲环酸相同的作用机理。其立体构形与赖氨酸相似,能竞争性地抑制纤溶酶与纤维蛋白的吸附,保护纤维蛋白,使其不被纤溶酶降解,从而达到止血作用。其抗纤溶活性比 6-氨基已酸强 4-5 倍。
静注后有效血药浓度可维持 3-5 小时。服药 24 小时,36%±5% 以原形随尿排出,静注则排出 63%±17%,其余为乙酰化衍生物。
化学名称为:对氨甲基苯甲酸分子式:C8H9NO2分子量:151.17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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