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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称:4-氨基-N-[(1-乙基-2-吡咯烷)甲基]-5-乙基磺酰-2-甲氧基苯甲酰胺
分子式:C17H27N3O4S分子量:369.48
50 mg;0.2 g
治疗精神分裂症。
通常,如果每天剂量小于或等于 400 mg,应一次服完;如果每天剂量大于过 400 mg,应分为两次服用。急性期推荐剂量为 400 mg 至 800 mg/天口服。最高剂量为 1200 mg/天。超过 1200 mg/天的安全性尚未评估。开始治疗时不需要特殊的剂量滴定。应根据个体反应调整剂量。阴性症状占优势阶段推荐剂量为 50 至 300 mg/天。最佳剂量约为 100 mg/天。应根据个体反应调整剂量。维持治疗任何情况下,均应根据病人的情况将维持剂量调整到最小有效剂量。肾脏损害氨磺必利通过肾脏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为 30-60 mL/min 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将剂量减半,对于肌酐清除率为 10-30 mL/min 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将剂量减至三分之一。由于缺乏研究资料,不推荐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 < 10 mL/min)使用氨磺比利(见
)。
氨磺必利肝代谢较少,肝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由于尚未确定氨磺必利在青春期至 18 岁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且氨磺必利用于青春期精神分裂症的数据有限,所以,不建议在青春期至 18 岁的青少年中使用氨磺必利;对于 15 岁以下的儿童,禁用氨磺必利。
发生率分级采用 CIOMS 标准:十分常见 ≥ 10%;常见 ≥ 1 且<10%;偶见 ≥ 0.1 且<1%;罕见 ≥ 0.01 且<0.1%;十分罕见<0.01%,未知(不能从已知数据作出评估)。
偶见: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见
部分)。罕见:粒细胞缺乏症(见
部分)。
偶见:过敏反应。
常见:氨磺必利导致血催乳素水平升高,可引起以下临床症状:乳溢、闭经、男子乳腺发育、乳房肿胀、乳房疼痛、阳痿、女性的性冷淡。停止治疗后可恢复。罕见:良性垂体肿瘤,如泌乳素瘤(见
和
)。
偶见:高血糖(见
)、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胆固醇血症。罕见: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
常见:失眠症、焦虑、激动、性高潮障碍。偶见:意识模糊。
十分常见:可出现锥体外系症状(震颤、肌张力亢进、流涎、静坐不能、运动功能减退、运动障碍)。使用维持剂量时,这些症状通常为中等程度,无需停药,使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治疗即可部分缓解症状。在以 50-300 mg/天剂量治疗以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时,与剂量有关的锥体外系症状发生率较低。常见:可出现急性肌张力障碍(痉挛性斜颈、眼球转动危象、牙关紧闭等),无需停药,服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即可恢复。嗜睡。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曾有报道,服用氨磺必利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尤其是长期服药后,主要症状为不自主的舌或脸部运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对此种症状无治疗作用,还有可能加重症状。癫痫发作。罕见:抗精神病药的恶性综合征(见
),是一种潜在致命性并发症。
常见:视物模糊。
常见:QT 间期延长。偶见:心动过缓。罕见:室性心律失常,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可导致心室纤维性颤动或者心脏停搏、猝死(见
)。
常见:低血压。偶见:血压升高。罕见:静脉血栓栓塞,包括肺栓塞,有时是致死的,以及深静脉血栓(见
部分)。呼吸系统、胸和纵膈疾病:偶见:鼻充血、吸入性肺炎(主要与其他抗精神病药和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联合用药)。
常见:便秘、恶心、呕吐、口干。
罕见:血管性水肿、荨麻疹。
偶见:骨质减少、骨质疏松症。
偶见:尿潴留。妊娠期、产褥期和围产期疾病:发生率未知:新生儿药物戒断综合征(见
部分)。
常见:体重增加。偶见:肝酶升高,主要是转氨酶。
已知对药品中某成分过敏者;有报道:接受抗多巴胺能药物(包括苯丙酰胺类药物)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曾出现过严重的高血压。因此,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本品。患有催乳素依赖性肿瘤,如垂体催乳素腺瘤和乳腺癌(见
和
);15 岁以下儿童患者;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10 mL/min)。
-除用于治疗帕金森氏病以外,本品禁止与多巴胺能药物(卡麦角林,喹高利特)合用。-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多潘立酮、羟嗪、哌喹(见
)。
•恶性综合征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可能发生恶性综合征(潜在致命性并发症),表现为高热、肌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意识障碍、磷酸肌酸激酶水平升高。高热时,尤其对于那些服用高剂量药物的病人,应停止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治疗。•延长 QT 间期氨磺必利延长 QT 间期,与剂量相关。这种作用可增加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例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若有心动过缓,低钾血症,先天性或获得性 QT 间期延长(合并用药也可延长 QT 间期),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增加。如果临床情况允许,给药前应先确定病人没有以下可引起心律失常的因素存在:-心动过缓,心率<55 次/分;-电解质失衡,尤其是低钾血症;-先天性 QT 间期延长;-目前所进行的药物治疗可导致明显的心动过缓(<55 次/分),低钾血症,心内传导减慢或 QT 间期延长。对于准备接受长期精神镇静药物治疗的病人,心电图(ECG)应作为早期评价的一部分。•中风在患有痴呆和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老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随机化临床试验中,观察到脑血管事件的风险提高 3 倍。这一风险升高的机制不明。不能排除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合用或者在其他患者人群中的提高风险的可能性。在有中风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应慎用氨磺必利。•老年痴呆患者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痴呆相关精神病老年患者死亡风险增加。尽管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死亡原因各种各样,但是大部分死亡看起来都是心血管(例如心衰、猝死)或感染(例如肺炎)性质的。观察性研究表明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相似,常规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也可能引起死亡。由于一部分患者的特征不明,所以在观察性研究中死亡率上升的结果归因于抗精神病药物的程度还不确定。•静脉血栓栓塞抗精神病药治疗曾经报告静脉血栓栓塞病例,有时是致死的。因此,在有血栓栓塞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应该慎用本品(见
)。•高血糖/代谢综合征患者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曾有报告高血糖,其中包括氨磺必利,因此明确诊断糖尿病或者有糖尿病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果开始使用氨磺必利,应该适当监测血糖。•抽搐精神镇静类药物可降低癫痫发作的阈值。所以对于有癫痫史的病人,服用氨磺必利时应仔细监控。•特殊人群由于药物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所以对于患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服药剂量(见
)。对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没有相关的临床数据(见
)。由于老年人对药物的高敏感性(可产生镇静或低血压症状),所以老年人服药时应特别注意。与其他抗多巴胺能药物一样,对帕金森病患者处方氨磺必利时也应该谨慎,因为可能引起该病恶化。只有在不能避免精神镇静剂治疗时才可使用氨磺必利。•戒断综合征曾经发生突然停用高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时出现停药症状。氨磺必利曾报告发生不自主运动异常(例如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和运动障碍)。因此,建议对氨磺必利逐渐停药。•乳腺癌氨磺必利可能会提高泌乳素水平。因此,应谨慎使用氨磺必利,并在氨磺必利治疗期间对有乳腺癌病史或家族史的患者进行密切监测。•良性垂体肿瘤氨磺必利可能提高泌乳素的水平。良性垂体肿瘤比如泌乳素瘤已在氨磺必利治疗中被观测到(见
)。若泌乳素水平很高或者有良性垂体肿瘤的临床表征(比如视野缺损和头痛),应进行垂体影像检查。如果垂体瘤诊断被证实,应当停止氨磺必利治疗(见
)。•其他曾有报道,使用抗精神病药(包括氨磺必利)出现白细胞减少症、中件粒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无法解释的感染或发热可能是发生血液病的征象(见
),并需要立即进行血液学检查。•与辅料相关由于本品含有乳糖,本品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或乳糖酶缺乏的患者。•对司机和机器操作者的作用即使是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氨磺必利也可能引起嗜睡和视物模糊,从而影响驾驶机动车或操作机械的能力(见
)。
药效学特征氨磺必利为苯胺替代物类精神镇静药,选择性地与边缘系统的 D2、D3 多巴胺能受体结合。本品不与 5-羟色胺能受体或其它组胺受体、胆碱能受体、肾上腺素能受体结合。动物实验中,与纹状体相比,高剂量氨磺必利主要阻断边缘系统中部的多巴胺能神经元。此种亲和力可能是氨磺必利精神抑制作用大于其锥体外系作用的原因。低剂量氨磺必利主要阻断突触前 D2/D3 多巴胺能受体,可以解释其对阴性症状的作用。在与氟哌啶醇进行比较的双盲试验中,共入选 191 名患有急性精神分裂症的病人。与氟哌啶醇相比,氨磺必利可显著改善病人的继发性阴性症状。
在人体中,氨磺必利有两个吸收峰:第一个吸收峰到达较快,于服药后 1 小时到达,第二个吸收峰于服药后 3 至 4 小时到达。服药 50 mg 后,相对两个吸收峰的血药浓度分别为 39±3 和 54±4 ng/mL。分布容积为 5.8L/kg。血浆蛋白结合率低(16%),在与蛋白结合方面无药物相互作用。绝对生物利用度为 48%。氨磺必利代谢较少:可检测到两个无活性的代谢物,占排泄物的 4%。重复给药,氨磺必利在体内不蓄积,各药代动力学参数不改变。口服消除半衰期约为 12 小时。氨磺必利多以原形从尿中排泄。经静脉注射给药,50% 药物以原形从尿中排泄,大部分是在服药后 24 小时内(尿中排泄量的 90%)。肾脏清除率约为 330 mL/min。高碳水化合物饮食可明显降低氨磺必利的 AUC、Tmax和 Cmax值,高脂饮食不改变这些参数。在治疗期间,这些参数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还不清楚。肝功能不全由于氨磺必利的代谢量很小,所以对于肝功能不全的病人不需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虽然总清除率降低 2.5 到 3 倍,但对于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消除半衰期并不改变。对于患有轻度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氨磺必利的 AUC 提高一倍,对于患有中度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氨磺必利的 AUC 可提高约 10 倍。我们现有的数据仅限于此,对于高于 50 mg 以上剂量的研究还没有相关的数据。氨磺必利极少能通过透析排除。老年患者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显示,对于年龄高于 65 岁的老年人,单次给药 50 mg,其 Cmax、T1/2和 AUC 的值可升高 10%-30%。
临床前安全性研究结果氨磺必利的毒理学特性主要是与此化合物的药理作用有关。重复给药未发现与毒性相关的靶器官。此化合物无致畸性和致突变性。动物致癌试验显示:在啮齿类动物中可产生激素依赖性肿瘤。但在人体上无临床相关性。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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