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为复方制剂,粉剂每包含水杨酸 5 g、苯甲酸 5 g、硼酸 5 g,溶液剂为乳酸,每包6 g。以粉剂与溶液剂分别包装,无辅料。
粉剂每包装 15 g,液剂每包装 6 g。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外用。使用时将粉剂 1 包(15 g),与溶液剂 1 包(6 g)同时倾入 1000 mL 沸水中溶解,待温热后,将患手或患足置入药液浸泡 30 分钟,晾干即可,每次 1 剂,每日 1 次,连用 2 日。
1. 将粉剂 1 包(15 g)与液剂 1 包(6 g)同时倾入容器中;2. 加入约 650 mL 沸水溶解药物;3. 再加入约 350 mL 室温水,搅匀;4. 将患手或患足浸入药液,浸泡 30 分钟,取出晾干即可。5. 每次一剂(粉剂 1 包、液剂 1 包),每日 1 次。
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瘙痒、皮疹、皮肤脱落、用药部位红肿疼痛、局部可见干燥感、刺激感或红斑,偶见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1. 大面积皮肤损害者、严重糜烂型手、足癣患者禁用本品。2. 婴儿禁用本品。3. 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 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一般 45 ℃ 左右较适合。4. 用后 24 小时内不宜用肥皂擦洗。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避免用于 3 岁以下儿童。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 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本品所含水杨酸、苯甲酸对皮肤癣菌及白色念珠菌等皮肤真菌均有抑制作用。特别是对红色毛癣菌和羊毛小孢子菌疗效更好。此外,本品所含的乳酸为杀菌剂,硼酸为防腐剂,四药并用有协同作用。
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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