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水杨酸 5 克、苯甲酸 5 克、硼酸 5 克、每袋含乳酸 6 克,以粉剂与液剂分别包装。
每包装 15 克,每袋装 6 克。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
外用。使用时将粉剂 1 包(15 克),与液剂 1 袋(6 克)同时倾入 1000 毫升沸水中溶解,待温热(45 度左右)后,将患手或患足置入药液中浸泡 30 分钟,晾干即可,每次 1 剂,每日 1 次,连用 2 日。
局部可见干燥感、刺激感或红斑,偶见过敏反应。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瘙痒、皮疹、皮肤脱落、用药部位红肿疼痛等不良反应。
大面积皮肤损害者禁用本品。婴儿禁用本品。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严重糜烂型手、足癣患者禁用。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一般 45 度左右较适合。用后 24 小时内不宜用肥皂擦洗。对本昌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避免用于 3 岁以下儿童。
本品所含水杨酸、苯甲酸对皮肤癣菌及白色念珠菌等皮肤真菌均有抑制作用。特别是对红色毛癣菌和羊毛小孢子菌疗效更好。此外,本品所含的乳酸为杀菌剂,硼酸为防腐剂,四药并用有协同作用。
湖北宏远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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