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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两性霉素 B。
[1R(1R*,3 S*,5R*,6R*,9R*,11R*,15 S*,16R*,17R*,18 S*,19E,21E,23E,25E,27E,29E,31E,33R*,35 S*,36R*,37 S*)]-33-[(3-氨基-3,6-二脱氧-β-D-吡喃甘露糖基)氧]-1,3,5,6,9,11,17,37-八羟基-15,16,18-三甲基-13-氧代-14,39-二氧双环-[33.3.1]三十烷-19,21,23,25,27,29,31-七烯-36-羧酸。
分子式:C47H73NO17分子量:924.09辅料:脱氧胆酸钠、氢氧化钠、磷酸二氢钠。
5 mg(5000 单位)
本品适用于敏感真菌所致的深部真菌感染且病情呈进行性发展者,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隐球菌及其他真菌)、腹腔感染(包括与透析相关者)、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和眼内炎等。
静脉用药:开始静脉滴注时先试以 1-5 mg 或按体重一次 0.02-0.1 mg/kg 给药,以后根据患者耐受情况每日或隔日增加 5 mg,当增至一次 0.6-0.7 mg/kg 时即可暂停增加剂量,此为一般治疗量。成人最高一日剂量不超过 1 mg/kg,每日或隔 1-2 日给药 1 次,累积总量 1.5-3.0 g,疗程 1-3 个月,也可长至 6 个月,视病情及疾病种类而定。对敏感真菌感染宜采用较小剂量,即成人一次 20-30 mg,疗程仍宜长。鞘内给药:首次 0.05-0.1 mg,以后渐增至每次 0.5 mg,最大量一次不超过 1 mg,每周给药 2-3 次,总量 15 mg 左右。鞘内给药时宜与小剂量地塞米松或琥珀酸氢化可的松同时给与,并需用脑脊液反复稀释药液,边稀释边缓慢注入以减少不良反应。局部用药:气溶吸入时成人每次 5-10 mg,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成 0.2%-0.3% 溶液应用;超声雾化吸入时本品浓度为 0.01%-0.02%,每日吸入 2-3 次,每次吸入 5-10 mL;持续膀胱冲洗时每日以两性霉素 B 5 mg 加入 1000 mL 灭菌注射用水中,按每小时注入 40 mL 速度进行冲洗,共用 5-10 日。静脉滴注或鞘内给药时,均先以灭菌注射用水 10 mL 配制本品 50 mg,或 5 mL 配制 25 mg,然后用 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液,因可产生沉淀),滴注液的药物浓度不超过 10 mg/100 mL,避光缓慢静滴,每次滴注时间需 6 小时以上,稀释用葡萄糖注射液的 pH 值应在 4.2 以上。鞘内注射时可取 5 mg/mL 浓度的药液 1 mL,加 5% 葡萄糖注射液 19 mL 稀释,使最终浓度成 250 μg/mL。注射时取所需药液量以脑脊液 5-30 mL 反复稀释,并缓慢注入。鞘内注射液的药物浓度不可高于 25 mg/100 mL,pH 值应在 4.2 以上。
静脉及鞘内给药剂量以体重计算均同成人,应限用最小有效剂量。
1. 静滴过程中或静滴后发生寒颤、高热、严重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血压下降、眩晕等。2. 几乎所有患者在疗程中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肾功能损害,尿中可出现红细胞、白细胞、蛋白和管型、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也可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3. 低钾血症,由于尿中排出大量钾离子所致。4. 血液系统毒性反应有正常红细胞性贫血,偶可有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5. 肝毒性,较少见,可致肝细胞坏死,急性肝功能衰竭亦有发生。6. 心血管系统反应如静滴过快时可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脏骤停。此外本品所致的电解质紊乱亦可导致心律失常的发生。本品静滴时易发生血栓性静脉炎。7. 神经系统毒性反应,鞘内注射本品可引起严重头痛、发热、呕吐、颈项强直、下肢疼痛及尿潴留等,严重者可发生下肢截瘫等。8. 过敏性休克、皮疹等变态反应偶有发生。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病的患者禁用。
1. 本品毒性大,不良反应多见,但它又是治疗危重深部真菌感染的唯一有效药物,选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2. 下列情况应慎用(1)肾功能损害,本品主要在体内灭活,故肾功能重度减退时半衰期宜轻度延长,因此肾功能轻、中度损害的患者如病情需要仍可选用本品,重度肾功能损害者则需延长给药间期或减量应用,应用其最小有效量:当治疗累积剂量大于 4 g 时可引起不可逆性肾功能损害。(2)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肝毒性,肝病患者避免应用本品。3. 治疗期间定期严密随访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钾、心电图等,如血尿素氮或血肌酐明显升高时,则需减量或暂停治疗,直至肾功能恢复。4. 为减少本品的不良反应,给药前可给解热镇痛药和抗组胺药,如吲哚美辛和异丙嗪等,同时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 25-50 mg 或地塞米松 2-5 mg 一同静脉滴注。5. 本品治疗如中断 7 日以上者,需重新自小剂量(0.25 mg/kg)开始逐渐增加至所需量。6. 本品宜缓慢避光滴注,每剂滴注时间至少 6 小时。7. 药液静脉滴注时应避免外漏,因本品可致局部刺激。8. 仅 5 mg 规格用于鞘内注射。
本品为多烯类抗真菌药物。对本品敏感的真菌有新型隐球菌、皮炎芽生菌、组织胞浆菌、球孢子菌属、孢子丝菌属、念珠菌属等,部分曲菌属对本品耐药;皮肤和毛发癣菌则大多耐药;本品对细菌、立克次体、病毒等无抗菌活性。常用治疗量所达到的药物浓度对真菌仅具抑菌作用。作用机制为本品通过与敏感真菌细胞膜上的固醇相结合,损伤细胞膜的通透性,导致细胞内重要物质如钾离子、核苷酸和氨基酸等外漏,破坏细胞的正常代谢从而抑制其生长。
开始治疗时,每天静脉滴注两性霉素 B 1-5 mg,后逐步增加至每天 0.65 mg/kg 时的血药峰浓度(Cmax)为 2-4 mg/L。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 24 小时。蛋白结合率为 91%-95%。本品在胸水、腹水和滑膜腔液中药物浓度通常低于同期血药浓度的一半,支气管分泌物中药物浓度亦低。本品在肾组织中浓度最高,依次为肝、脾、肾上腺、肺、甲状腺、心、骨骼肌、胰腺等。本品在体内经肾脏缓慢排泄,每日约有给药量的 2%-5% 以原型排出,7 日内自尿排出给药量的 40%。停药后自尿中排泄至少持续 7 周,在碱性尿液中药物排泄增多。本品不易为透析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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