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利巴韦林
0.25 g;0.5g
抗病毒药。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
静脉缓慢滴注。每次滴注 20 分钟以上,疗程 3~7 日。用氯化钠注射液或 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 1 ml 含 1 mg 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
一次 0.25~0.5 g,一日 2 次。
按体重一次 5~7.5 mg/kg,一日 2 次。
儿童可应用本品,见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 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 3 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长期或大剂量应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利巴韦林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细胞培养试验表明,本品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选择性的抑制作用。本品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但是其体外抗病毒活性可被鸟嘌呤核苷和黄嘌呤核苷逆转的结果提示,本品可能作为这些细胞的代谢类似物而起作用。
静脉滴注本品 0.8 g,5 分钟血浆浓度为(17.8±5.5)umol,30 分钟后血浆浓度为(42.3±10.4)umol。进入体内迅速分布到身体各部分,并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药物在呼吸道分泌物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药浓度。药物能进入红细胞内,且蓄积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同时期血药浓度的 67%。本品可透过胎盘,也能进入乳汁。与血浆蛋白几乎不结合。在肝内代谢。血浆药物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 0.5~2 小时。主要经肾排泄,48 小时内从尿液中可检出(16.7±10.3%)的药物以原形排出,(6.2±1.7%)的药物以代谢物排泄。药物在红细胞内可蓄积数周。
小鼠、大鼠和猴在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 30、36 和 120 mg/kg,给药时间为 4 周或更长时,可引起心脏损伤。
本品浓度分别为 0.015 和 0.03~5.0 mg/ml,在无代谢活化物的条件下,可增加小鼠 Balb/c3T3(成纤维细胞)和 L5178Y(淋巴瘤)的细胞转化和突变。浓度范围为 3.75~10.0 mg/ml,在加入代谢活化物的条件下,对 L5178Y 细胞的突变率有一定的增加(3~4 倍)。小鼠微核试验结果提示,静脉注射本品剂量范围为 20~200 mg/kg 时,具有诱裂作用。在显性致死试验中,大鼠腹腔注射本品剂量范围为 50~200 mg/kg,连续 5 天,未见有致突变作用。
雄性小鼠给予剂量范围在 35~150 mg/kg 时,可导致明显的生精管萎缩,精子浓度降低和形态异常的精子数量增加。停药后 3~6 个月,生精能力部分恢复。其它几项毒性试验也提示,成年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低至 16 mg/kg 时,可引起睾丸损伤(生精管萎缩),未进行更低剂量的研究。尚未对雄性动物的生殖能力进行研究。不同种属的动物研究已证实本品有明显的致畸和/或杀胚胎的潜在毒性。仓鼠单次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 2.5 mg/kg 或更大,家兔和大鼠的剂量分别为 0.3 和 1.0 mg/kg,结果均已证实有致畸作用。畸形主要发生在关颅骨、腭、眼、四肢、颌骨、骨骼和胃肠道,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随剂量的递增而增加。胎儿和子代的存活率降低。本品引起家兔和大鼠胚胎致死的剂量为 1 mg/kg,其无致畸作用剂量分别为 0.1 和 0.3 mg/kg(根据体表面积推算,分别相当于人等效剂量 0.015 和 0.04 mg/kg)。
大鼠经掺食给予本品剂量为 16~200 mg/kg 的长期研究结果提示,本品可能诱发良性乳房、胰管、垂体和肾上腺瘤。小鼠和大鼠的 18~24 个月的初步致癌试验并非最终结果,但这些试验证实,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 20~75 和 10~40 mg/kg,小鼠和大鼠分别出现的血管损伤和视黄醛还原酶变性与本品长期给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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