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为绝经妇女尿中提取的促性腺激素,加适宜的赋形剂溶解,经冷冻干燥制得的无菌制品。主要含卵泡刺激素和黄体生成素,两者效价的比值约为 1。本品辅料为右旋糖酐 40、甘露醇;pH 调节剂盐酸或(和)氢氧化钠。
以卵泡刺激素效价计75 单位150 单位
与绒促性素合用,用于促性腺激素分泌不足所致的原发性或继发性闭经、无排卵所致的不孕症等。
肌肉注射加入 1~2 ml 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起始(或月经周期第五天起)1 次 75~150 单位,一日 1 次。七日后根据患者雌激素水平和卵泡发育情况调整剂量,增加至每日 150~225 单位。卵泡成熟后肌肉注射绒促性素(HCG)10000 单位,诱导排卵。对注射三周后卵巢无反应者,则停止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主要为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表现为下腹不适或胀感、腹痛、恶心、呕吐、卵巢增大。严重可致胸闷、气急、尿量减少、胸水、腹水、甚至卵泡囊肿破裂出血等。此外尚有多胎妊娠和早产等。
过敏、卵巢早衰、绝经、原因不明的阴道出血、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增大患者禁用。
应在有经验的妇科内分泌医生指导下用药。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B 型超声波(监测卵泡发育)、宫颈粘液检查、雌激素水平测定和每日基础体温测量。如出现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哮喘、心脏病、癫痫、肾功能不全、垂体肿瘤或肥大、甲状腺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本品是促性腺激素类药。主要具有促卵泡生成素(FSH)的作用,促进卵巢中卵泡发育成熟和睾丸生成并分泌甾体性激素。使女性子宫内膜增生,男性促进曲细精管发育、生精细胞分裂和精子成熟。
本品肌注后,尿促性素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 4~6 小时,血清雌二醇达峰时间为 18 小时;静注本品 150IU 后,本品的 Cmax 为 24IU/L,达峰时间为 15 分钟,消除为双相,主要经肾脏排泄,未见母乳中有分泌的报道。
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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