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核糖核酸(提取自牛胰脏)。辅料:甘露醇。
每支 50mg
免疫调节药。适用于胰腺癌、肝癌、胃癌、肺癌、乳腺癌、软组织肉瘤及其他癌症的辅助治疗,对乙型肝炎的辅助治疗有较好的效果。本品亦可用于其他免疫机能低下引起的各种疾病。
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以 5% 葡萄糖注射液或 0.9% 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100~300 mg (2~6 支),一日 1 次;以 2 ml 无菌生理盐水或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肌内注射,50~100 mg (1~2 支),一日 1 次。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过敏反应:皮疹、瘙痒、潮红、紫绀、血压下降、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全身性反应:头晕、畏寒、寒战、发热、乏力、面色苍白、多汗、抽搐、意识模糊等。呼吸系统:咳嗽、呼吸急促、咽喉痛等。心脑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皮肤及其附件:局部红肿、红斑疹、斑丘疹、荨麻疹等。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胃部不适等。用药部位:注射部位疼痛、红肿、麻木、静脉炎等。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给药后十分钟内如出现荨麻疹、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注射部位红肿直径在 10 cm 以上者应停止使用。过敏性体质患者慎用。据文献报道,本品与甲磺酸培氯沙星葡萄糖注射液、疏酸依替米星注射液、葡萄糖酸依诺沙星注射液序贯使用时,可出现浑浊现象,在临床用药中应避免与上述药物直接接触,两种药物使用应间隔一段时间。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应避免光照和高温(应在 20 ℃ 以下保存)。用药前和配制后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裂纹松盖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药品与稀释液配药后,应即配即用,不可长时间放置。静脉滴注时,建议滴速小于 40 滴/分。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本品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应在患者用药全过程监护(特别是前 30 分钟),防止突发事件,对有严重过敏史-首次用药的患者用药应慎重,若出现皮肤瘙痒心慌口称发干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以避免过敏性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除立即停药外,可给予激素等抗过敏治疗。
本品具有提高机体细胞免疫功能和抑瘤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核糖核酸可明显抑制带瘤小鼠肿瘤的生长,使实体瘤体积缩小或消失,其抑瘤率为 68.3%。病理组织学证实,本品能引起瘤细胞空泡样变性和液化性坏死,在其周围有大量增生纤维芽细胞、巨噬细胞和淋巴细胞,甚至以结缔组织代替瘤组织。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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