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三唑类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甘露醇、聚乙二醇 400。
0.1g
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感染(如肺、皮肤)。亦可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非浅表性念珠菌感染。这些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肺部及尿路的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菌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来治疗。粘膜念珠菌,包括口咽、食道、非侵入性肺支气管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和慢性口腔萎缩性念珠菌病(口腔托牙溃疡)。正常宿主及免疫功能受损的病人,皆可用氟康唑治疗。急性及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对于那些因接受细胞毒化疗或放疗,而容易受感染的恶性肿瘤病人,氟康唑可用来作预防真菌感染。
本品用生理盐水或 5% 葡萄糖注射液 100 ml 稀释后静脉滴注,滴速不超过 10 ml/min。须限钠或液体的病人应考虑用 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或考虑输液速率。
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常用剂量为首天 0.4 g(4 支),随后每天 0.2 g~0.4 g(2 支~4 支)。治疗隐球菌病的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而言,一般的治疗期最少为 6-8 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复发,在病者接受整个疗程的基本治疗后,可无限期地给予氟康唑,日剂量至少 0.1 g(1 支)。治疗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非浅表性念珠菌感染时,常用剂量为第一日 0.4 g(4 支),然后每天 0.2 g(2 支)。根据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至 0.4 g(4 支)每日一次。治疗期的长短取决于临床反应。治疗口咽部念珠菌病的常用剂量为每日 50 mg(0.5 支)一次,给药期为 7-14 天。对免疫功能严重损害的病人,可延长疗程。与托牙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 50 mg(0.5 支)一次,连用 14 日,同时托牙部位给予局部抗菌药。治疗其他粘膜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见下项〕,如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常用有效剂量为每日 50 mg(0.5 支)一次,给药 14-30 天。对于异常难治的粘膜念珠菌感染,剂量可增加至每日 0.1 g(1 支)一次。对于接受化疗或放疗而容易感染的恶性肿瘤患者,预防剂量为每日 50 mg(0.5 支)一次。
如在注意事项内所述,对于 16 岁以下儿童,不建议使用氟康唑。但如认为必须用氟康唑治疗时,则以下为建议给予年龄 > 1 岁而肾功能正常儿童的日常剂量:浅表念珠菌感染为 1~2 mg/kg,全身念珠菌/隐球菌感染为 3~6 mg/kg。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氟康唑的日常剂量要和成人一样,予以减少,减少的程度按肾功能而定。没有肾功能不全者,可使用上述所建议给予成人的正常剂量。至于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 < 40 ml/min),则应按下述来调节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大部分氟康唑随尿液原形排泄,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如下列所述:
只有少量数据关于氟康唑使用于年龄小于 16 岁的儿童,故暂不推荐在这些患者中使用本品,除非抗真菌感染的治疗十分迫切而又没有其他合适的治疗方法。尚没有关于婴儿使用氟康唑的数据,年龄小于 1 岁的婴儿不推荐使用本品。
氟康唑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 10~16%。主要表现有以下方面:
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肝毒性 氟康唑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在氟康唑治疗开始前,治疗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加剧,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中止治疗。周围血象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偶可发生,多呈一过性。某些病人,特别是那些具有严重潜伏疾病的病人,如艾滋病及肿瘤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类似药物治疗时,可能出现肝、肾及造血功能异常,但其临床意义与氟康唑治疗的关系尚未明确。很多药物都会使艾滋病患者引起严重皮肤反应。少数艾滋病患者,同时使用氟康唑和已知可引起严重剥脱性皮炎的其他药物,可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如认为患者在治疗口腔念珠菌病时所出现的皮疹与氟康唑有关,应停止使用本品。应小心监察非浅表性/全身性真菌感染患者所出现的皮疹,如发现大疱损害或多形红斑,应停止使用氟康唑。
对本品或其他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忌使用。
使用本品若出现皮疹,应严密控制,若出现大疱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必须停药。需用本品两周以上的患者或接受了多倍于常量的氟康唑及其他具有潜在肝毒性或能引起肝坏死的药物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能检查,治疗期间每二周进行肝功能复查。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超过 10 ml/min。从服用氟康唑所得的经验显示,此药不影响患者对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虽然尚未发现配伍禁忌,但仍不建议在滴注前与其他药物混合。本品与吡咯类药物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应用本品。
氟康唑属三唑类广谱抗真菌药,通过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色素 P-450 甾醇 C-14-α-脱甲基作用,使真菌内的 14-α-甲基甾醇堆积,从而抑制真菌的繁殖和生长。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新型隐球菌和念珠菌属有抑菌活性。动物经口和静脉注射氟康唑,对以下动物真菌感染模型有效:念珠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等。氟康唑还对皮炎芽生菌感染和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有效;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引起的正常动物和免疫抑制动物的感染也有效。
氟康唑口服和静注的药动学性质相似。口服氟康唑后吸收良好,血浆浓度(及全身的生物利用度)可达静注后浓度的 90% 以上。口服吸收不受同时摄入的食物影响。空腹服用氟康唑后 0.5-1.5 小时,血药浓度达到峰值,血浆消除半衰期接近 30 小时。血浆浓度与剂量成正比。每日给药一次连续给药至第 4-5 日,血药浓度已达稳态浓度的 90%。第 1 日给予负荷剂量即给予常规日剂量的 2 倍,第 2 日血药浓度即可接近稳态水平的 90%。表观分布容积接近于体内水的总量。血浆蛋白结合率很低(11-12%)。氟康唑能良好地透入全身体液。氟康唑在唾液和痰中的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在真菌性脑膜炎患者的脑脊髓液中,氟康唑的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 80%。氟康唑大部分经肾排出,所给剂量的 80% 以原形随尿排泄。氟康唑的清除率与肌酐清除率成正比。循环中未发现代谢物。因氟康唑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使其仅需给药一次,便可治疗阴道念珠菌病。而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
Ames 试验、小鼠淋巴瘤 L5178Y 细胞系试验、动物骨髓微核试验、人体淋巴细胞染色体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大鼠经口给予氟康唑 20 mg/kg,可轻度延迟分娩过程,但不影响其生育力。大鼠围产期结果可见,雌鼠接受 20 mg/kg 和 40 mg/kg 时,某些动物出现难产和延迟分娩。主要表现为死胎数量轻度增加和存活新生鼠数量减少。大剂量氟康唑对大鼠分娩的影响可能与其可特异性地降低该种属动物的雌激素水平有关。在接受氟康唑治疗的妇女中尚未观察到这种激素水平的变化。
试验进行了小鼠和大鼠的研究,小鼠和大鼠分别按 2.5、5 或 10 毫克/公斤体重/日剂量(约为人体推荐剂量的 2-7 倍)口服氟康唑 24 个月,提示氟康唑无致癌作用。但雄性大鼠接受本品剂量为 5 mg/kg 和 10 mg/kg,连续给药 24 个月,可见动物肝细胞腺瘤发生率增高。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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