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甲磺酸加贝酯
0.1g
用于急性轻型(水肿型)胰腺炎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仅供静脉点滴用,每次 100 mg,治疗开始 3 天每日用量 300 mg,症状减轻后改为 100 mg/日,疗程 6-10 天。先以 5 ml 注射用水注入盛用本品的冻干粉针瓶内,待溶解后即移注于 5% 葡萄糖液或林格氏液 500 ml 中,供静脉点滴用。点滴速度不宜过快,应控制 1 mg/kg/h 以内,不宜超过 2.5 mg/kg/h。
儿童禁用。
少数病人滴注本品后可能出现注射血管局部疼痛,皮肤发红等刺激症状及轻度浅表静脉炎,偶有皮疹、颜面潮红及过敏症状,极个别病人可能发生胸闷、呼吸困难和血压下降等过敏性休克现象。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妊娠妇女及儿童禁用。
本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谨防过敏,一旦发现应及时停药或抢救。勿将药液注入血管外。多次使用应更换注射部位。药液应新鲜配制,随配随用。
加贝酯是一种非肽类蛋白酶的抑制剂。可抑制胰蛋白酶、激肽释放酶、纤维蛋白溶解酶、凝血酶等蛋白酶的活性,从而制止这些酶所造成的病理生理变化。
大鼠静脉注射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本品,30 分钟后,肝脏、肾脏放射性为给药总放射性的 27.3% 及 17.3%。家兔静脉注射 30 秒钟时达到最大血药浓度,2 分钟后消失,兔血中生物半衰期约 0.4 分钟。静脉注射给药 24 小时,体内放射度几乎完全消失。尿中代谢产物主要为胍基己酸。用 RP-HPLC 法测定人体血液中本品的半衰期为 66.8±3 秒,分解产物为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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