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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柔比星化学名称:(8 S,10 S)-[[3-氨基-2,3,6-三去氧-4-O-(2-四氢吡喃基)-α-L-阿拉伯吡喃糖基]氧]7,8,9,10-四氢-6,8,11-三羟基-8-羟乙酰基-1-甲氧基-5,12-萘二酮盐酸盐。
10 mg、20 mg(吡柔比星)
治疗乳腺癌、恶性淋巴瘤、急性白血病、膀胱癌、肾盂输尿管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头颈部癌、胃癌。
将本品加入 5% 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 10 ml 溶解。可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膀胱灌注。静脉给药:一般按体表面积一次 25-40 mg/m2。乳腺癌,联合用药推荐每次 40-50 mg/m2。每疗程的第 1 天给药,根据患者血象可间隔 21 天重复使用。急性白血病,成人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 25 mg/m2。动脉给药:如头颈部癌按体表面积一次 7~20 mg/m2,一日 1 次,共用 5~7 日,亦可每次 14~25 mg/m2,每周一次。膀胱内给药:用于预防浅表性膀胱癌术后复发。按体表面积一次 15-30 mg/m2,稀释为 500~1000 μg/ml 浓度,注入膀胱腔内保留 0.5 h,每周 1 次,连续 4~8 次;然后每月 1 次,共 1 年。医生可根据患者病情调整给药时间、用量和次数。
儿童使用本品时,应着重注意不良反应的产生,慎重给予本品。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主要为粒细胞减少,平均最低值在 14 天,第 21 天恢复,贫血及血小板减少少见。2.心脏毒性低于多柔比星,急性心脏毒性主要为可逆性心电图变化,如心律失常或非特异性 ST-T 异常,慢性心脏毒性呈剂量累积性。本品急、慢性心脏毒性的发生率约为多柔比星的 1/7 和 1/4。3.脱发:本品脱发总体发生率约为 40%,显著低于多柔比星(80%);重度脱发的发生率约为 20%,显著低于多柔比星(60%)。4.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腔粘膜炎,有时出现腹泻。5.其它:肝肾功能异常、皮肤色素沉着等,偶有皮疹。膀胱内注入可出现尿频、排尿痛等膀胱刺激症状,偶有血尿,极少有膀胱萎缩。
1.因化疗或放疗而造成明显骨髓抑制的患者禁用;2.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或心功能异常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已用过大剂量蒽环类药物(如多柔比星或柔红霉素)的患者禁用;4.妊娠期、哺乳及育龄期妇女禁用。
1.由于本品可产生骨髓抑制和心脏毒性,所以应密切监测血象、心脏功能、肝肾功能及继发感染等情况。原则上每周期均要进行心电图检查,对合并感染、水痘等症状的患者应慎用本药,如发现异常,则本品可减量使用或停药。2.对于以往未使用过蒽环类药物的患者,如果本品的使用总量超过 950 mg/m2,有可能产生充血性心力衰竭,使用上应格外注意。3.以往使用过蒽环类药物或其他可能产生心脏毒性的药物的患者、心脏或纵隔部位接受过放射治疗且本品使用剂量超过 700 mg/m2的患者,应密切监测心脏功能,慎重使用本品。4.常用 5% 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溶解本品,以免 pH 的原因影响效价或混浊。溶解后药液,即时用完,室温下放置不得超过 6 小时。5.本品静脉注射前应确保输液管通畅,严格避免药液外渗。一旦发生渗漏,可能产生血管痛、静脉炎、注射部位硬结坏死,建议迅速回吸药液,局部利多卡因封闭,必要时硫酸镁湿敷合用激素治疗。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本品为半合成的蒽环类抗癌药,进入细胞核内迅速嵌入 DNA 核酸碱基对间,干扰转录过程,阻止 mRNA 合成,抑制 DNA 聚合酶及 DNA 拓扑异构酶Ⅱ(TopoisomeraseⅡ,TopoⅡ)活性,干扰 DNA 合成。因本品同时干扰 DNA、mRNA 合成,在细胞分裂的 G2期阻断细胞周期、抑制肿瘤生长,已证实本品具有广谱的抗肿瘤作用和较强的抗癌活性。
本品体内代谢和排泄较多柔比星快,平均血浆半衰期约为 15 小时。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经胆汁排泄,48 小时内,7.5~10% 的给药量由尿排出,20% 的给药量由胆汁排出。本品静注后迅速吸收,组织分布广,脾、肺及肾组织浓度较高,心脏内较低。对有肝转移和肝功能受损的患者,给与本品时应考虑减小剂量。
化学名称为:(8 S,10 S)-[[3-氨基-2,3,6-三去氧-4-O-(2-四氢吡喃基)-α-L-阿拉伯吡喃糖基]氧]-7,8,9,10-四氢-6,8,11-三羟基-8-羟乙酰基-1-甲氧基-5,12-萘二酮分子式:C32H37NO12分子量:6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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