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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大观霉素。化学名称:[2R-(2α,4a β,5a β,6β,7β,8β,9α,9α a,10aβ)]十氢-4a,7,9-三羟基-2-甲基-6,8-双甲氨基-4 H-吡喃并[2,3-b][14]苯并二氧六环-4 一酮二盐酸盐五水合物。
分子式:C14H24N2O7·2HCI·5 H2O分子量:495.35
2 g(200 万单位)(按C14H24N2O7计)
本品主要用于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前列腺炎、宫颈炎和直肠感染,以及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 7 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用法:仅供肌内注射;临用前,每 2 g(1 支)本品加入 0.9% 苯甲醇注射液 3.2 mL(1 支),振摇,使呈混悬液。用量:成人:用于宫颈、直肠或尿道淋病奈瑟菌感染,单剂一次肌内注射 2 g(1 支);用于播散性淋病,一次肌内注射 2 g(1 支),每 12 小时 1 次,共 3 日。一次最大剂量 4 g(2 支),于左右两侧臀部肌内注射;小儿:新生儿禁用。小儿体重 45 kg 以下者,按体重单剂一次肌内注射 40 mg/kg;45 kg 以上者,单剂一次肌内注射 2 g(1 支)。
由于本品的稀释液中含 0.9% 的苯甲醇,可能引起新生儿产生致命性喘息综合征,故新生儿禁用。小儿淋病患者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可应用本品。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个别患者偶可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短暂眩晕、恶心、呕吐及失眠等;偶见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和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减少、肌酐清除率降低,以及碱性磷酸酶、尿素氮和血清氨基转移酶等升高。也有尿量减少的病例发生。
对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史者及肾病患者禁用。
本品不得静脉给药。应在臀部肌肉外上方作深部肌内注射,注射部位一次注射量不超过 2 g(5 mL)。本品与青霉素类无交叉过敏性。发生不良反应时,对严重过敏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及(或)抗组胺药物,保持气道通畅,给氧等。
本品为链霉菌 Streptomyces spectabilis 产生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主要对淋病奈瑟菌有高度抗菌活性,对产生β-内酰胺酶的淋病奈瑟菌也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许多肠杆菌科细菌具中度抗菌活性。普罗菲登菌和铜绿假单胞菌通常对本品耐药;对本品耐药的菌株往往对链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等仍敏感。本品对溶脲支原体有良好作用,对沙眼衣原体和梅毒螺旋体无活性。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 30 S 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本品肌内注射吸收良好。一次肌内注射本品 2 g 后,1 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 100 mg/L,8 小时血药浓度为 15 mg/L,剂量加倍则血药浓度亦约增加 1 倍。与血清蛋白不结合。血消除半衰期(T1/2)为 1-3 小时,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 < 20 mL/分钟)可延长至 10-30 小时。本品主要以原型经肾排出,一次给药后 48 小时内尿中以原型排出约 100%。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 50%。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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