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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化学名称: 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杂双环(3,3,1)壬烷-3-基]-1 H-吲唑-3-甲酰胺盐酸盐。
分子式:C18H24N4O·HCl分子量:348.88辅料:甘露醇,氢氧化钠。
3 mg(以 C18H24N4O计)
用于放射治疗和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成人用量通常为 3 mg(1 支),用 20~50 ml 5% 葡萄糖注射液或 0.9% 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 30 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 5 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 24 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 1~2 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 9 mg(3 支)。老年人和肝、肾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2到 16 岁儿童推荐剂量 10 μg/kg;2 岁以下儿童用药情况尚不明确。
可有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胃肠道梗阻者禁用。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本品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 5-HT3 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 5-HT,5-HT 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 5-HT3 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理,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 5-HT3 受体,从而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较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生殖毒性:本品每天皮下给药剂量达 6 mg/kg(以体表面积算,为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97 倍)时,未表现出对雌、雄大鼠生育力和生殖行为的影响。妊娠大鼠和家兔静脉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每天 9 mg/kg(每天 54 mg/m2,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146 倍)及每天 3 mg/kg(每天 35.4 mg/m2,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96 倍)的生理毒理研究中,均未表现出对动物生育力和胎仔发育的影响。遗传毒性:本品 Ames 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正向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及体内、外大鼠肝细胞 UDS 试验结果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 HeLa 细胞体外试验中出现 UDS 明显增加,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中,多倍体细胞的数量明显增加。致癌性:在给药两年的致癌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本品的剂量分别为 1、5、50 mg/kg(每天 6、30、300 mg/m2),其中高剂量组在第 59 周时因毒性反应而将剂量降至 25 mg/kg。结果显示,每天 5 mg/kg 以上组(包括该剂量组)雄性大鼠和每天 25 mg/kg 组雌性大鼠(以体表面积算,其剂量分别相当于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81 倍以上和 405 倍)的肝细胞癌和腺癌的发生率显著增加,而 1 mg/kg 组雄性大鼠和 5 mg/kg 组雌性大鼠(以体表面积算,分别为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16 倍和 81 倍)的肝肿瘤发生率未见增加。在 12 个月的试验中,经口给予本品每天 100 mg/kg(600 mg/m2,以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1622 倍)的雌、雄大鼠均发生肝细胞腺瘤,而空白对照组未出现。本品给药 24 个月的小鼠致癌性试验结果显示,肿瘤的发生率未见有统计学意义的明显增加,但该试验尚未得出最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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