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为:反式-4-[(2-氨基-3,5 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分子式:C13H18Br2N2O·HCl分子量:414.57辅 料:甘露醇
15 mg;30mg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的治疗。
本品每 15 mg 用 5 ml 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静脉注射;亦可与葡萄糖、果糖、0.9% 氯化钠注射液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本品不宜与碱性溶液混合,在 PH 大于 6.3 的溶液中,可能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每天 2-3 次,每次 15 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 30 mg;
每天 2-3 次,每次 15 mg;
每天 3 次,每次 7.5 mg;
每天 2 次,每次 7.5 mg;均为缓慢静脉注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的治疗
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 30 mg/kg,分 4 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 5 分钟
见用法用量。
非常常见 ≥ 1/10常见 ≥ 1/100,但 < 1/10不常见 ≥ 1/1000,但 < 1/100罕见 ≥ 1/10000,但 < 1/1000非常罕见 <1/10000未知 现有数据无法评估其发生频率免疫系统疾病/皮肤和粘膜组织疾病不常见:红斑。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有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出现过敏。胃肠疾病不常见:口干、便秘、流涎、咽干。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呼吸系统、胸廓和纵膈疾病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不常见:排尿困难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份过敏者禁用。
警告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胃溃疡患者;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青光眼患者。一般注意事项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禁止本品(pH5.0)与 pH 大于 6.3 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 pH 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 Lyell's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本品具有促进粘液排除及溶解分泌物的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粘稠分泌物排除及减少粘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本品时,病人粘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态,咳嗽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上粘膜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
血清半衰期 7-12 小时,主要由肝代谢,90% 由肾脏清除,未发现蓄积。
急性毒性试验中 LD50;小鼠口服为 300 mg/kg;静脉注射为 140 mg/kg;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氨溴索无致突变性(Ames 和微核试验)。对于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氨溴索无致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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