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甘露醇。化学名称: 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分子式 :C13H18Br2N2O·HCl分子量:414.57
(1)15 mg;(2)30 mg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的治疗。
用前用 5 mL 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静脉注射。成人及 12 岁以上儿童:每天 2 次,每次 30 mg。本品亦可用适量无菌注射用水稀释后与葡萄糖、果糖、0.9% 氯化钠注射液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预防治疗
成人及 12 岁以上儿童:每天 2-3 次,每次 15 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 30 mg;6-12 岁儿童:每天 2-3 次,每次 15 mg;2-6 岁儿童:每天 3 次,每次 7.5 mg;2 岁以下儿童:每天 2 次,每次 7.5 mg;均为缓慢静脉注射。
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 30 mg/kg,分 4 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 5 分钟。
见
非常常见 ≥ 1/10常见 ≥ 1/100,但 < 1/10 不常见 ≥ 1/1000,但 < 1/100 罕见 ≥ 1/10000,但 < 1/1000 非常罕见小于 1/10000未知 现有数据无法评估其发生频率免疫系统疾病/皮肤和粘膜组织疾病不常见:红斑。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有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出现过敏。胃肠疾病不常见:口干、便秘、流涎、咽干。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呼吸系统、胸廓和纵膈疾病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不常见:排尿困难。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份过敏者禁用。
慎用
1. 肝、肾功能不全者;2. 胃溃疡患者;3. 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4. 青光眼患者。一般注意事项1. 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2. 禁止本品(pH5.0)与 pH 大于 6.3 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 pH 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3. 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4. 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 Lyell's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还可以促进肺部表面活性物质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本品从血液至组织的分布快且显著,肺脏为主要靶器官。血浆半衰期为 7-12 小时,无累积效应。盐酸氨溴索主要在肝脏代谢,大约 90% 经肾脏排除。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