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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干扰素α2a
100 万 IU/支;300 万 IU/支; 500 万 IU/支
伴有 HBV-DNA 、DNA 多聚酶阳性或 HBeAg 阳性等病毒复制标志的成年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人、伴有 HCV 抗体阳性和谷丙转氨酶(ALT)增高,但不伴有肝功能代偿失调(Child 分类 A)的成年急慢性丙型肝炎病人、尖锐湿疣、带状疱疹、小儿病毒性肺炎及上呼吸道感染、慢性宫颈炎、丁型肝炎等。
毛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慢性白血病以及卡波济氏肉瘤、肾癌、喉乳头状瘤、黑色素瘤、蕈样肉芽肿、膀胱癌、基底细胞癌等。
每日 300 万国际单位,皮下或肌内注射,16 至 24 周。如耐受性差,则应将每日剂量减少到 150 万国际单位,或将用药次数改为每周 3 次,也可以同时减少剂量和用药次数。
每次 30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皮下或肌内注射。如耐受性差,则将每日剂量减少到 15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
应用该药大约 6 个月以后,再由医生决定是否对疗效良好的病人继续用药或是对疗效不佳的病人终止用药。
对血小板减少症病人(血小板计数少于 50 × 10 /L)或有出血危险的病人,建议皮下注射重组人干扰素α2a。多发性骨髓瘤应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30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根据不同病人的耐受性,可将剂量逐周增加至最大耐受量(90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除病情迅速发展或耐受性极差外,这一剂量可持续使用。低度恶性非何杰金氏淋巴瘤重组人干扰素α2a 作为化疗的辅助治疗(伴随或不伴随放疗),可以延长低度恶性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病人的无病生存期和无恶化生存期。
在常规化疗结束后(伴随或不伴随放疗),每周 3 次,每次 300 万国际单位,皮下注射重组人干扰素α2a,至少维持治疗 12 周。重组人干扰素α2a 的治疗应该在病人从化-放疗反应中一恢复立即开始,一般时间为化-放疗后 4~6 周。重组人干扰素α2a 治疗也可伴随常规的化疗方案(如结合环磷酰胺、强的松、长春新碱和阿霉素)一起进行。以 28 天为一周期。在第 22~26 天,皮下或肌内注射重组人干扰素α2a600 万国际单位/m2 体表面积。重组人干扰素α2a 结合化疗进行治疗时,重组人干扰素α2a 的使用应该和化疗同时进行。慢性髓性白血病重组人干扰素α2a 适用于慢性髓性白血病病人。60% 处于慢性期的慢性髓性白血病病人,不管是否接受其他治疗,接受重组人干扰素α2a 治疗后可达到血液学缓解。三分之二这类病人在开始接受治疗最近 18 个月后取得完全的血液学缓解。与细胞毒性化疗不同,重组人干扰素α2a 能持续维持细胞遗传学缓解达 40 个月以上。
建议对年满 18 岁或以上的病人作重组人干扰素α2a 皮下或肌内注射 8~12 周,推荐逐渐增加剂量的方案如下:第 1~3 天 每日 300 万国际单位第 4~6 天 每日 600 万国际单位第 7~84 天 每日 900 万国际单位疗程:病人必须接受治疗至少 8 周,要取得更好的疗效至少需要治疗 12 周,然后,再由医生决定是否对疗效良好的病人继续用药或对血液学参数未见任何改善者终止用药。疗效良好的病人应继续用药,直至取得完全的血液学缓解,或者一直用药最多到 18 个月。所有达到完全血液学缓解的病人,均应继续以每日 900 万国际单位(最佳剂量)或以 90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最低剂量)进行治疗,以使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细胞遗传学缓解。尽管有见到开始治疗 2 年后达到细胞遗传学缓解者,但尚未定出重组人干扰素α2a 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最佳疗程。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重组人干扰素α2a 适合治疗伴有 HBV-DNA、HBeAg 及 DNA 多聚酶阳性等病毒复制标志的成年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
尚未定出治疗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的最佳治疗方案。通常以 50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皮下注射,共用 6 个月。如用药一个月后病毒复制标志或 HBeAg 无下降,则可逐渐加大剂量并可进一步将剂量调整至病人能够耐受的水平,如治疗 3~4 个月后没有改善,则应考虑停止治疗。
据报道对患有慢性乙型肝炎的儿童以每平方米体表面积 1000 万国际单位进行治疗是安全的,但其治疗效果尚未定论。
重组人干扰素α2a 对慢性乙型肝炎合并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病人疗效尚无定论。急慢性丙型肝炎重组人干扰素α2a 适合治疗 HCV 抗体阳性,谷丙转氨酶(ALT)增高和不伴肝脏失代偿成年慢性丙型肝炎病人。但没有临床和组织学方面长期好转的依据。起始剂量: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 300~50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皮下或肌内注射 3 个月作为诱导治疗。
血清谷丙转氨酶正常的病人需要再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 30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注射 3 个月作为完全缓解的巩固治疗。病人血清谷丙转氨酶不正常者必须停止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 治疗。
大多数接受了足够治疗后复发的病人会在治疗结束后 4 个月内复发。尖锐湿疣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 100~300 万国际单位,每周 3 次,皮下或肌内注射,共 1 至 2 个月。或于患处基底部隔日注射 100 万国际单位,连续 3 周。
使用本品后少数病人可有发烧、寒战、乏力、肌痛、厌食等反应。不良反应多在注射 48 小时后消失。其他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关节痛、食欲不振、恶心等,个别病人可能出现粒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可恢复。如出现不能忍受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减少剂量或停药,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
对重组人干扰素α2a 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患有严重心脏疾病或有心脏病史者。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伴有晚期失代偿性肝病或肝硬化的肝炎患者。正在接受或近期内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慢性肝炎患者,短期"去激素"治疗者除外。即将接受同种异体骨髓移植的 HLA 抗体识别相关的慢性髓性白血病病人。
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 治疗已有严重骨髓抑制病人时,应极为谨慎,因为重组人干扰素α2a 有骨髓抑制作用,使白细胞,特别是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其次是血红蛋白的降低,从而增加感染及出血的危险。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重组人干扰素α2a 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及免疫调节功能。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繁殖,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
文献报道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重组人干扰素α2a 后的吸收剂量显示百分数大于 80%,肌内注射 3600 万国际单位重组人干扰素α2a 后,平均达峰时间 3.8 小时,血药峰浓度为 1500 到 2580pg/ml(平均:2020pg/ml)。皮下注射 3600 万国际单位重组人干扰素α2a 后,平均达峰时间 7.3 小时,血药峰浓度范围为 1250 到 2320pg/ml(平均:1730pg/ml)。
文献报道重组人干扰素α2a 人体药代动力学在 300 万到 1 亿 9800 万国际单位的剂量范围内,呈线形表现,在健康人中静脉滴注重组人干扰素α2a3600 万国际单位后,稳态分布量为 0.22~0.75L/kg(平均:0.4L/kg)。健康志愿者和患有转移性癌症病人的血清重组人干扰素α2a 反映出个体的差异。
文献报道肾脏分解代谢为重组人干扰素α2a 的主要清除途径,而胆汁分泌与肝脏代谢的清除是次要途径。在健康人静脉滴注重组人干扰素α2a 后,重组人干扰素α2a 呈现 3.7~8.5 小时(平均 5.1 小时)的消除半衰期。总体清除率为 2.14~3.62 ml/分钟/kg(平均为 2.79 ml/分钟/kg)。
急性毒性试验:最大剂量静脉或肌内注射小鼠,全部健存,无死亡,未测出 LD50。长期毒性试验:大白鼠连续给药一个月,全部动物健存,未见异常反应。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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