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人干扰素α2b
300 万 IU/支,复溶后体积为 1 ml;
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膀胱癌等。
本品可以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 × 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 3 次/周,连用 16 周以上。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 × 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 3 次/周,连用 16 周以上。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 × 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 3 次/周,连用 16 周以上。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 × 106IU/日,连用 6 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 × 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 × 106IU/次。毛细胞白血病:2~8 × 106IU/m2/天,连用至少 3 个月。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5 × 106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 等合用。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 × 106IU/m2,肌内注射,3 次/周,并与 VMCP 等化疗方案合用。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 × 106IU/m2,肌内注射,3 次/周,并与 CHVP 等化疗方案合用。恶性黑色素瘤:6 × 106IU,肌内注射,3 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肾细胞癌:6 × 106IU,肌内注射,3 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喉乳头状瘤:3 × 106IU/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 3 次(隔日 1 次)。卡波氏肉瘤:50 × 106IU/m2/天,连续 5 天,每次静脉滴注 30 分钟。至少间隔 9 天再进行下一个 5 天的治疗期。基底细胞癌:5 × 106IU,瘤灶内注射,3 次/周,3 周。卵巢癌:5~8 × 106IU,肌内注射,3 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经验仍有限,对此类病例应小心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
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 48 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少数病人还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高(或低)血压、神经系统紊乱等不良反应。
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 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患有严重心脏疾病。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重组人干扰素 a2b 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抑制细胞增殖以及提高免疫功能等作用。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繁殖,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
本品通过肌肉或皮下注射,血液浓度达峰时间为 3.5~8 小时,消除半衰期为 4~12 小时。肾脏分解代谢为干扰素的主要消除途径,而胆汁分泌与肝脏代谢的消除是重要途径。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的吸收超过 80%。
急性毒性试验:小鼠腹膜内及静脉注射本品,给药剂量分别为 1.5 × 109IU/Kg 和 1.5 × 108IU/Kg,使人用治疗量的 105和 104倍,未出现急性中毒症状,也无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大鼠肌内注射本品,剂量为 1.5 × 107IU/Kg、1.5 × 106IU/Kg 和 1.5 × 108IU/Kg,每周 5 次,共 6 个月,大鼠一般情况、体重及行为均未见异常。家兔重复上述试验,三个月中未见毒性反应,家兔的内脏器官的病理组织检查未发现本品毒性造成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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