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活性成份:下列流感病毒株经健康已受精的鸡胚培养繁殖,再经甲醛灭活后制备的流感病毒表面抗原(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甲/加利福尼亚/7/2009:(H1N1)——类似株甲/加利福尼亚/7/2009:NYMC X-187:15 μg 血凝素甲/珀斯/16/2009 (H3N2)——类似株甲/维多利亚/210/2009:NYMC X-787:15 μg 血凝素乙/布里斯班/60/2008——类似株乙/布里斯班/60/2008:NYMC BX-35:15 μg 血凝素赋形剂:氯化钠、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钠、氯化镁、氯化钙、注射用水。本疫苗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和欧盟决议的 2011/2012 年度(北半球)流感病毒株。
0.5 ml。
推荐用于成人和 6 个月以上儿童预防流行性感冒。特别适用于感染流行性感冒后易于发生合并症者。用于预防 2011/2012 年度的流行性感冒。
成人及 36 个月以上儿童:0.5 ml(l 支)。6-35 月龄儿童:临床资料有限,0.25 ml 或 0.5 ml 剂量均曾使用过。未注射过流感疫苗的儿童,应注射第二针,同第一针疫苗的间隔至少四周。当注射半量(0.25 ml)时,在注射前按针管上的标记先弃去一半疫苗。肌肉注射或深皮下注射。本疫苗在使用前可放置至室温,用前摇匀。缺乏药物相容性研究,本品不得与其它产品混用。
与所有药物一样,本品可能有不良反应。
常见的(>1/100、<1/10)局部反应:红肿、疼痛、红斑(瘀伤)、硬结。全身反应:发热、不适、寒战、疲劳、头痛、出汗、肌痛、关节痛。上述不良反应通常在 1—2 天内消失,无需治疗。不常见的(>1/1000、<1/100)普通的皮肤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非特异性皮疹。罕见的(>1/10000、<1/1000)神经痛(敏感神经的神经区域疼痛)、感觉异常(异常的感觉如烧灼、麻木、剌痛等)、惊厥、一过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一过性的淋巴结肿大(短暂的脖颈、腋窝腹股沟腺体肿大)。过敏反应,在极个别情况下造成休克。严重过敏反应包括:严重和突发性低血压,心跳加速或减慢,异常疲乏或应弱,焦虑,神经紧张,意识丧失,呼吸和吞咽困难,瘙痒(特别在足部或手掌),伴随或不伴随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皮疹(肿胀和瘙痒的皮肤区域多见于末端、外生殖器和面部,特别是眼睛和嘴唇周围),皮疹(特别是耳部周围),恶心,呕吐,胃绞痛,腹泻,都曾有报道。极罕见(<1/10000)脉管炎,伴有短暂的肾损害。神经系统紊乱,如脑髓炎、神经炎和格林巴利综合症[周围神经系统急性炎症(多发神经炎),主要造成运动障碍(麻痹)]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一过性的,在反应出现时最好咨询医生。当发生说明书上未提到的任何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医生。
对活性成份、任何赋形剂、鸡蛋、鸡蛋蛋白、卡那霉素、硫酸新霉素、甲醛、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山梨醇 80 过敏者。有急性发热戚急性感染患者应延缓注射本疫苗。
如同所有的注射疫苗一样,注射本疫苗时偶尔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应做好治疗处理和监测的准备。本疫苗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注入血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从接种过疫苗的孕妇的有限资料中表明,没有任何与接种本疫苗相关的不利于胎儿和母体的结果产生。怀孕三个月之后可以考虑使用本疫苗。在进行药物治疗的孕妇会有增加流行性感冒并发症的可能时,可以推荐接种疫苗,此时无需考虑她们所处的怀孕时期。哺乳期妇女可以使用本品。对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本疫苗对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未见产生任何影响。
本品可同其他疫苗同时使用,但应在左右肢分别注射。应注意同时使用可能增加不良反应。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对疫苗的免疫应答可能减弱。注射流感疫苗后,用酶联免疫法(ELISA)(血液检查)检查 HIV1 抗体、丙型肝炎抗体,特别是 HTLVI 院体时,曾见到假阳性反应。用免疫印迹法检查可以反证 EUSA 法假阳性结果。短暂的假阳性反应可能与注射疫苗后的 lgM 应答有关。特别警告
内源性免疫缺陷(生病所致)或医源性免疫缺陷(药物所致)的患者获得的抗体应答可能不明显。药物过量
未见因过量注射而引起不良反应增加的报告。
诺华疫苗和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