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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酸肌醇酯
0.2g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 的辅助治疗。
口服。每日 3 次,一次 0.2~0.6 g(1 片~3 片),连续服用 1-3 个月。
尚不明确。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本品为一温和的周围血管扩张剂,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烟酸和肌醇,故具有烟酸和肌醇二者的药理作用,包括降脂作用。其血管扩张作用较烟酸缓和而持久,无服用烟酸后的潮红和胃部不适等不良反应。本品可选择性的使病变部位和受寒冷刺激的敏感部位的血管扩张,而对正常血管的扩张作用则较弱。此外尚有较弱的溶解血栓、抗凝、抗脂肪肝、降低毛细血管脆性等作用。
本品所含烟酸成份经吸收后广泛分布到各组织,T1/2约 45 分钟,主要在肝内代谢。绝大部分经肾排出。
本品在体内水解为烟酸和肌醇,其中烟酸 LD50为(口服)大鼠 7 g/kg;(皮下注射)大鼠 5 g/kg。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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