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12.5 万单位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口服,成人一日 1.6 g(11 袋),分 2~4 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 0.4~1.0 g(3~7 袋),一日 4 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 4.0 g(27 袋)。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 400 mg(3 袋),一日 2 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 800 mg(5 袋半),每 8 小时 1 次,共 7 日;或一次 400 mg(3 袋),每 6 小时 1 次,共 14 日。小儿,按体重一次 7.5~12.5 mg/kg, 一日 4 次;或一次 15~25 mg/kg,一日 2 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 4 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 10~12.5 mg/kg,一日 4 次,疗程 14 日。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 1~2 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大剂量( ≥ 4 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 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 0.5%~1%。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 10 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据文献报道,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 50 S 亚基形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据文献报道,本品在肠道中以基质和酯化物的形式被吸收,在体内酯化物部分水解为碱。空腹口服 500 mg 后,0.5~2.5 小时达血药峰浓度,酯化物及碱二者的总浓度为 15 mg /L,游离碱为 0.6 mg/L。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高,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 10~40 倍以上。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也较高,痰中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在胸、腹水、脓液等中的浓度可达有效水平。本品有一定量(约为血药浓度的 33%)进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 10% 左右。可进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 5%~20%,母乳中药物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 50% 以上。表观分布容积为 0.9L/kg。蛋白结合率为 70%~90%。游离红霉素在肝内代谢,T1/2为 1.4~2 小时,无尿患者的 T1/2可延长至 4.8~6 小时。红霉素主要在肝中浓缩和从胆汁排出,并进行肠肝循环,约 2%~5% 的口服量自肾小球滤过排出,尿中浓度可达 10~100 mg/L。粪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清除,故透析后无需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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