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甲巯咪唑本品主要成份为甲巯咪唑。
10mg
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放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肠溶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通常服用本品可在餐后用适量液体(如半杯水)整片送服。
治疗初期,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甲巯咪唑的服用剂量为每天 20 mg~40 mg(以甲巯咪唑计)(初始治疗),每天 1 次或每天 2 次(每天总剂量相同)。如果在治疗后的第 2 周到第 6 周病情得到改善,医生可以按照需要逐步调整剂量。之后 1 到 2 年内的服药剂量为每天 2.5 mg~10 mg(以甲巯咪唑计);该剂量推荐每天 1 次在早餐后服用,如需要可与甲状腺激素同服。病情严重的患者,尤其是摄入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剂量可以适当增加。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保守治疗中,甲巯咪唑肠溶片通常疗程为 6 个月至 2 年(平均 1 年)。从统计学看,延长疗程可使缓解率增加。
如上文所述,采用相同的治疗原则。在手术前的最后 10 天,外科医生可能加用碘剂以使甲状腺组织固定。当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进行外科手术的准备,使用本品治疗可在择期手术前 3~4 个星期开始(个别病例可能需更早),在手术前一天停药。
如上文所述,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在放射性碘治疗后,用于间歇期治疗: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长期的抗甲状腺治疗,用于疾病不能缓解,而常规的治疗措施不能被采用或被患者拒绝时:给予尽可能低剂量的甲巯咪唑,通常每天使用本品 2.5~10 mg(以甲巯咪唑计),同时合用或不合用少量的甲状腺激素。对于必须使用含碘制剂进行诊断(如造影剂)的患者,为预防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时的用药:使用含碘制剂前,按医嘱使用本品每天 10~20 mg(以甲巯咪唑计),和每天 1 g 高氯酸盐,周期 8~10 天(如经肾排的造影剂)。有功能自主性腺瘤或有潜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如必须使用碘制剂时,需按照碘制剂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决定本品的使用疗程。另外,对于甲状腺显著肿大并且气管狭窄的患者,只能使用本品进行短期治疗,由于其长期治疗甲状腺会进一步肿大,从而导致呼吸道更加狭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并且最好同时合用甲状腺素。或遵医嘱。
按体重每日 0.3~0.5 mg/千克。
按体重每日 0.2~0.3 mg/千克,可能需要加用甲状腺激素治疗。
常出现的是各种程度的皮肤过敏反应(瘙痒、发红、皮疹)。它们常为轻度反应,并且往往在继续治疗的过程中消退。个别病例会出现扩散性皮炎的严重反应。血细胞计数的改变(粒细胞缺乏)见于 0.3~0.6% 的病例。它们常表现为口腔粘膜和咽部炎症、发热、形成疖。一旦出现任何有关的症状,特别是在治疗的开始几星期,患者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并与医生联系进行血细胞计数检查。这些症状也可能在治疗开始后数周或数月出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能自然恢复。罕见药物热。罕见味觉异常;常在停止服用甲巯咪唑肠溶片后消失,但有时需数星期才能恢复正常。个别病例有关节疼痛的报道,常在治疗后数月逐渐地发生。没有关节炎的迹象。个别病例出现黄疸,多由胆汁流出道受损或肝脏的毒性炎性反应造成。这些症状一般在停药后消退。有以下情况的个案报道:淋巴结炎、急性涎腺肿胀、血小板或其他血液成分数目减少、脉管炎或神经炎、一般感觉受损、脱发、甲巯咪唑肠溶片介导性红斑狼疮(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症状在停用甲巯咪唑肠溶片剂后消失)及胰岛素自身免疫综合征(伴有血糖显著降低)。甲巯咪唑可降低因甲状腺功能亢进引起的病理性增加的能量需要。因此在不改变饮食的情况下可引起体重增加。从医学观点看,这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在甲巯咪唑的治疗下,尽管抑制了 TSH(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已增大的甲状腺仍继续增长,这是由于基础病造成的,加用甲状腺激素不能阻止其发生。眼部疾病发生或恶化见于典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内分泌眼病),很大程度上与甲状腺疾病无关。对于此种并发症本身,不需改变治疗方案,也不应看作是正确使用甲巯咪唑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在未采取任何手术治疗的情况下,使用甲巯咪唑肠溶片治疗后有极低百分率的患者出现远期甲状腺功能减退。这很可能不是甲巯咪唑肠溶片的治疗不良反应,而被认为是与基础病伴发的甲状腺组织自身炎症反应造成。如果您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与您的医生联系。他/她将采取适当的对抗措施。如果您出现粒细胞缺乏、药物热或味觉障碍,他/她会让您停用甲巯咪唑治疗,而开给您其他药物的处方。血液和淋巴系统:较多见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表现为口腔炎、咽炎、发热等)、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或凝血因子Ⅶ减少。肝胆系统:可致肝损害,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间接胆红素(I-BIL)等实验室指标升高;罕见肝衰竭。有胆汁淤积性黄疸或中毒性肝炎的个案报道。皮肤及其附件:较多见皮疹、瘙痒;脱发;罕见剥脱性皮炎;十分罕见严重的过敏性皮肤反应,包括泛发性皮炎,药物诱导的红斑狼疮。胃肠系统:恶心、呕吐、厌食、上腹部不适;有急性唾液腺肿胀、急性胰腺炎的个案报道。内分泌系统:有胰岛素自身免疫综合征(伴有血糖水平显著下降)的不良反应报告。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肌痛。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味觉紊乱(味觉障碍、味觉减退、味觉丧失);有神经炎、多发性神经病的个案报道。其他: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相关性小血管炎(可表现为肾炎及累及肾脏的小血管炎、肺浸润或肺泡出血、皮肤溃疡和关节疼痛等)、红斑狼疮样综合征、间质性肺炎、药物热。
甲巯咪唑肠溶片禁用于已知对硫脲类衍生物过敏的患者;血细胞计数有改变(粒细胞减少)的患者;治疗开始前已有胆汁郁积的患者;在使用卡比马唑或甲巯咪唑治疗后发生骨髓损伤的患者。甲巯咪唑肠溶片只能在某些情况下用于早期的、不严重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皮疹、发痒),但需要给予特别的警告。对甲巯咪唑、其他硫脲类衍生物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中到重度血细胞计数紊乱(中性粒细胞减少)者禁用。非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导致的胆汁淤积者禁用。在接受甲巯咪唑或丙硫氧嘧啶治疗后,曾出现粒细胞缺乏或严重骨髓抑制者禁用。既往使用甲巯咪唑或卡比马唑出现急性胰腺炎者禁用。
如在治疗开始或在其后数周或数月突然出现咽喉痛、吞咽困难、发热、口腔粘膜炎症或疖,请立即与您的医生联系。对于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维持尽可能低的剂量。甲状腺明显增大或有气管狭窄的患者只能接受甲巯咪唑肠溶片的短期治疗,因为长期使用甲巯咪唑肠溶片可导致甲状腺进一步增大,并存在加重气管狭窄的危险。必要时,应在特别监护下进行治疗,并同时加服甲状腺激素为宜。孕妇、肝功能异常、粒细胞减少者应慎用。治疗期间,育龄期女性需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据报告,大约 0.3%—0.6% 的病例发生了粒细胞缺乏症,在治疗开始后数周或数月以及再次治疗时均可出现。建议患者在治疗初期前 3 个月,每周做一次血常规检查。维持治疗期间每月做一次血常规检查。提醒患者出现口腔炎、咽炎、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就诊。建议患者在治疗初期前 3 个月,每月做一次肝功能检查。肝损害多发生在治疗开始后的 12 周内,应提醒患者如出现厌食、恶心、上腹部疼痛、尿黄、皮肤或巩膜黄染等症状时,应立即就诊。在说明书推荐剂量下,罕见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常与使用高剂量(大约每日 120 mg)甲巯咪唑相关。在一些特殊适应症中(重度疾病,如甲状腺危象)需要使用高剂量甲巯咪唑。如发生骨髓抑制,需立即停药。如果有必要,可调整使用其他类型的抗甲状腺药物。在肝功能受损患者中,甲巯咪唑的血浆清除率下降。因此,给药剂量应尽可能低,并应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在肾功能受损患者中,由于缺乏甲巯咪唑药代动力学方面的数据,所以在该患者人群中,推荐在严密监测下小心地对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给药剂量应该尽可能低。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甲巯咪唑或卡比马唑上市后监测报告中发现了急性胰腺炎的报告。治疗期间如果发生急性胰腺炎,应立即停用甲巯咪唑。给予甲巯咪唑或卡比马唑后有急性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应避免再次接受甲巯咪唑治疗。再次暴露可能导致急性胰腺炎复发,并且发病时间缩短。
本品为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碍吸聚到甲状腺内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阻碍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合成。动物实验观察到可抑制β淋巴细胞合成抗体,降低血循环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的水平,使抑制性 T 细胞功能恢复正常。
本品口服后由胃肠道迅速吸,吸收率约 70~80%,广泛分布于全身,集于甲状腺,在血液中不和蛋白质结合,T1/2约 3 小时,其生物学效应能持续相当长时间。甲巯咪唑及代谢物 75~80% 经尿排泄,易通过胎盘并能经乳汁分泌。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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