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甲氧沙林
5mg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 2-3 次(至少相隔 48 小时)。
白癜风,按体重 0.5 mg/kg 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 25 mg-30 mg,每周 2-3 次;银屑病,按体重 0.6 mg/kg 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 30 mg-35 mg,每周 2-3 次。
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 15-25 分钟,浅肤色一般为 15 分钟,中等肤色为 20 分钟,深肤色为 25 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 5 分钟的照射时间;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12 岁以下儿童禁用。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严重肝病患者禁用。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罗卜、芹菜等。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
本品口服约 95% 从胃肠道吸收,与血浆蛋白结合,与表皮细胞有较强的结合力。药物在肝脏代谢,24 小时内 95% 的代谢物从肾脏排除。
本品小白鼠口服 LD50 为 394.9 mg/kg±38.5 mg/kg。在临床应用中剂量一般按 0.5 mg/kg 或 0.6 mg/kg 计算,是小白鼠口服 LD50 的 1/790 或 1/660。临床用药后反复进行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无异常发现。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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