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oxaban Tosilate Tablets
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第 1 页/共 32 页
甲苯磺酸艾多沙班片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警示语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将使缺血性事件风险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停用本品时,需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在接受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艾多沙班治疗的患者中可能发生脊柱/硬膜外血肿。这些血肿可能导致长期或永久性瘫痪。在安排患者接受脊柱手术时需考虑这些风险。可能使这些患者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风险升高的因素包括:使用留置导管;同时使用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例如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凝剂;创伤性或反复的硬膜外或脊椎穿刺史;脊柱畸形或脊柱手术史。艾多沙班给药与椎管内手术的最佳间隔时间尚不清楚(参见[注意事项])。需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以发现神经功能损伤的体征及症状。如果发现神经功能损伤,必须进行紧急治疗。对于已经或即将接受抗凝治疗以预防血栓的患者,在进行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前应进行获益与风险评估(参见[注意事项])。
通用名称:甲苯磺酸艾多沙班片商品名称:里先安® (LIXIANA®)英文名称:Edoxaban Tosilate Tablets汉语拼音:Jiabenhuangsuan Aiduoshaban Pian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苯磺酸艾多沙班。化学名称:N-(5-氯吡啶-2-基)-N’-[(1S, 2R, 4S)-4-(N, N-二甲氨甲酰基)-2-(5-甲基-4,5, 6, 7-四氢[1, 3]噻唑并[5, 4-c]吡啶-2-甲酰胺基)环己基]草酰胺,单(4-甲基苯磺酸盐)一水合物
第 2 页/共 32 页
分子式:C24H30ClN7O4S•C7H8O3S•H2O分子量:738.27
本品为橙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凹刻有“DSC L15”字样(规格 15mg);或为粉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凹刻有“DSC L30”字样(规格 30mg);或为黄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凹刻有“DSC L60”字样(规格 60mg)。
1. 用于伴有一个或多个风险因素(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 岁、糖尿病、既往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NVAF)成人患者,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2. 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DVT)和肺栓塞(PE),以及预防成人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复发。(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 PE 患者用药参见
)。
按 C24H30ClN7O4S 计 :(1)15mg ;(2)30mg; (3)60mg。
用法口服,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参见
)。剂量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艾多沙班推荐剂量为 60 mg,每日一次。非瓣膜性房颤(NVAF)患者采用艾多沙班治疗时应长期使用。治疗深静脉血栓(DVT)和肺栓塞(PE),预防复发性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静脉血栓栓塞,VTE)
H NO CH3CH3HNHONSNH3CHHNNHOONCl ・ ・H2OSO3HH3C第 3 页/共 32 页艾多沙班推荐剂量为 60 mg,每日一次,经初始非口服抗凝剂治疗至少 5 天后开始给药(参见
)。不得同时给予艾多沙班和非口服抗凝剂。在谨慎评估治疗获益和出血风险之后,应根据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深静脉血栓、肺栓塞(静脉血栓栓塞,VTE)以及预防复发性 VTE 的持续时间(参见
)。应基于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接受手术、创伤、制动)进行短期治疗(至少 3 个月),并应基于永久性危险因素或者特发性 DVT 或 PE 进行较长时间的治疗。对于非瓣膜性房颤(NVAF)和静脉血栓栓塞(VTE),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下列临床因素的患者中,艾多沙班的推荐剂量为 30 mg,每日一次: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CrCL)15~50mL/min)低体重(≤ 60 kg)与以下 P-糖蛋白(P-gp)抑制剂联合用药:环孢素、决奈达隆、红霉素或酮康唑。表 1 NVAF 和 VTE(DVT 和 PE)患者中剂量总结用药指南总结推荐剂量 60 mg,每日一次。
肾损害 中度或重度(CrCL 15~50 mL/min) 30 mg,每日一次。 低体重 ≤ 60 kgP-gp 抑制剂 环孢素,决奈达隆,红霉素,酮康唑漏服剂量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患者不得因漏服而在同一天服用两倍剂量。从其他药物转换为本品或从本品转换为其他药物NVAF 和 VTE 患者持续抗凝治疗非常重要。有些情况下需要调整抗凝治疗(表2)。表 2 药物转换从其他药物转换为本品原药物 转换为 推荐方法维生素 K 拮抗剂(VKA) 本品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2.5 时,中止 VKA并开始本品治疗。第 4 页/共 32 页从其他药物转换为本品原药物 转换为 推荐方法除 VKA 外的口服抗凝剂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本品中止达比加群、利伐沙班或阿哌沙班,下一次预定给予口服抗凝剂时,开始本品治疗(参见
)。非口服抗凝剂 本品这些药物不得同时使用。皮下注射抗凝剂(即:LMWH,磺达肝素):中止皮下注射抗凝剂,下一次预定皮下注射抗凝剂时,开始本品治疗。
中止输注,并于 4 小时后开始本品治疗。
从本品转换为其他药物原药物 转换为 推荐方法第 5 页/共 32 页本品 维生素 K 拮抗剂(VKA)从本品转换为 VKA 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充分。应确保转换为其他抗凝剂过程中持续充分的抗凝。选择口服制剂:对于给药剂量为 60 mg 的患者,服用本品 30 mg,每日一次,同时使用适量的 VKA。对于给药剂量为 30 mg 的患者(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下列临床因素:中度至重度肾损害(CrCL 15~50 mL/min)、低体重或与某种P-gp 抑制剂联合用药),服用本品 15 mg,每日一次,同时使用适量的 VKA。患者不应为了迅速达到稳定的 INR(2~3),而使用负荷剂量的 VKA。根据当地治疗实践,既往使用过 VKA 的患者推荐考虑维持剂量的 VKA,或推荐使用基于有效 INR 的VKA 治疗方案。一旦达到 INR ≥ 2.0,应中止本品给药。在开始本品与 VKA 联合治疗后 14 天内大部分患者(85%)能够达到 INR ≥ 2.0。14 天后,建议中止本品治疗,并继续调整 VKA 剂量,至INR 达 2~3。推荐在联合治疗的前 14 天内至少测定INR3 次,为尽可能降低本品对 INR 测定产生的影响, 应在每日服用本品前测定。本品与VKA 联合治疗使本品给药后 INR 升高达46%。选择非口服制剂:下一次预定给药时,中止服用本品,开始非口服抗凝剂和 VKA 治疗。达到稳定的 INR ≥ 2.0 时,须中止非口服抗凝剂,但继续 VKA 治疗。本品 除 VKA 外的口服抗凝剂下一次预定给药时,中止服用本品,开始非 VKA 抗凝剂治疗。本品 非口服抗凝剂 这些药物不得同时使用。下一次预定给药时,中止服用本品,开始非口服抗凝剂治疗。特殊人群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计算肌酐清除率(CrCL)来评估所有患者的肾功能,以排除终末期肾病患者(即,CrCL < 15 mL/min), 并为在 CrCL 15~50 mL/min 患者(30mg,每日一次)和 CrCL > 50 mL/min 患者中(60 mg,每日一次)正确使用本品剂量提供指导以及决定是否在肌酐清除率升高患者中使用本品(参见
)。第 6 页/共 32 页在治疗期间怀疑肾功能有变化(如,低血容量、脱水和与某些药物联合使用时)时,应评估肾功能。本品临床开发过程中,用 Cockcroft-Gault 法评估肾功能(CrCL 单位 mL/min)。
1.23 ×(140-年龄[岁])×体重[kg](× 0.85,女性)血清肌酐[µ mol/L]
(140-年龄[岁])×体重[kg]( × 0.85,女性)72 × 血清肌酐[mg/dL]本品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推荐采用本方法评估患者 CrCL。肾损害轻度肾损害(CrCL > 50~80 mL/min)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 60 mg,每日一次。中度至重度肾损害(CrCL 为 15~50 mL/min)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 30 mg,每日一次(参见
)。患有终末期肾病(ESRD)(CrCL < 15 mL/min)或透析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参见
和
)。肝损害伴凝血障碍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禁用本品(参见
)。重度肝损害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参见
和
)。轻度至中度肝损害患者,推荐剂量为 60 mg,每日一次(参见
)。轻度至中度肝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参见
)。临床试验未纳入肝酶升高(ALT/AST >2 x ULN)或总胆红素≥1.5 x ULN 的患者。因此,该人群应慎用本品(参见
和
)。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体重体重≤ 60 kg 的患者,推荐剂量为 30 mg,每日一次(参见
)。老年患者第 7 页/共 32 页无需减量(参见
)。性别无需减量(参见
)。本品与 P-糖蛋白(P-gp)抑制剂合用本品和 P-gp 抑制剂(环孢素、决奈达隆、红霉素或酮康唑)合用的患者,推荐本品剂量为 30 mg,每日一次(参见
)。与胺碘酮、奎尼丁或维拉帕米合用的患者无需减少本品剂量(参见
)。本品与其他 P-gp 抑制剂(包括 HIV 蛋白酶抑制剂)合并用药的情况未进行研究。儿童人群儿童和 18 岁以下青少年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尚无可用数据。接受心脏复律的患者需要心脏复律的患者可以开始或继续服用本品。对于既往未接受过抗凝剂治疗、经食道超声心动图(TEE)引导进行心脏复律的患者,应至少在心脏复律前 2 小时开始服用本品,以确保充分抗凝(参见
)。心脏复律应在手术当天服用本品后 12 小时内进行。对于所有接受心脏复律的患者:在进行心脏复律前应确认患者已按处方服用本品。接受心脏复律患者应依照已有的抗凝治疗指南确定治疗开始时间和治疗时长。
安全性特征总结在两项 3 期研究中,包括 21,105 例 NVAF 患者(ENGAGE AF-TIMI 48 研究)和8,292 例 VTE(DVT 和 PE)患者(Hokusai-VTE 研究),评价了艾多沙班的安全性。艾多沙班 60 mg 组(包括剂量减至 30 mg),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 7,012例患者平均药物暴露时间为 2.5 年,Hokusai-VTE 研究中 4,118 例患者平均药物暴露时间为 251 天。艾多沙班 60 mg 组(包括剂量减至 30 mg),ENGAGE AF-TIMI 48 研究有 2,256(32.2%)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 Hokusai-VTE 研究有 1,249 例(30.3%)。在两项研究中,艾多沙班 60 mg 组最常见的出血相关不良反应(基于选定的术语)包括皮肤软组织出血(达 5.9%)和鼻衄(达 4.7%),而 Hokusai-VTE 研究最常见的出血相关不良反应为阴道出血(9.0%)。出血可能发生在任意部位,可能为重度甚至致死(参见
)。第 8 页/共 32 页艾多沙班其他常见不良反应为贫血、皮疹和肝功能检查异常。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艾多沙班 60mg 剂量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为肝功能异常,艾多沙班与华法林比较,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 4.8%和4.6%。艾多沙班 60 mg 组,ENGAGE AF TIMI 48 研究有 15 例(0.2%)患者出现严重性不良事件-间质性肺病(ILD),华法林组为 7 例(0.1%)。两组中的许多患者存在使用胺碘酮或合并感染性肺炎的混杂因素,而既往报道认为胺碘酮与ILD 相关。整个试验期间,本品 60mg 剂量组和华法林组分别有 5 例和 0 例ILD 死亡病例。尚未确立艾多沙班和 ILD 之间的相关性。不良反应列表表 3 列出了两个关键 3 期研究 VTE(DVT 和 PE)(Hokusai-VTE 研究)和 AF(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两个适应症的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按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分类如下:十分常见(≥ 1/10);常见(≥ 1/100~< 1/10);偶见(≥ 1/1,000~< 1/100);罕见(≥ 1/10,000~< 1/1,000);十分罕见(< 1/10,000),未知(根据现有数据无法估算)。表 3 NVAF 和 VTE 患者不良反应列表第 9 页/共 32 页系统器官分类 发生频率血液与淋巴系统疾病贫血 常见血小板减少 偶见免疫系统疾病超敏反应 偶见速发过敏反应 罕见过敏性水肿 罕见神经系统疾病头晕 常见头痛 常见颅内出血(ICH) 偶见蛛网膜下腔出血 罕见眼部疾病结膜/巩膜出血 偶见眼内出血 偶见心脏疾病心包出血 罕见血管疾病其它出血 偶见呼吸、胸及纵隔疾病鼻衄 常见咯血 偶见胃肠道疾病下消化道出血 常见上消化道出血 常见口腔/咽部出血 常见恶心 常见腹痛 常见腹膜后出血 罕见肝胆疾病血胆红素升高 常见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 常见血液碱性磷酸酶升高 偶见转氨酶升高 偶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偶见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皮肤软组织出血 常见皮疹 常见瘙痒 常见荨麻疹 偶见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肌内出血(不伴有筋膜室综合征) 罕见关节内出血 罕见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肉眼可见的血尿/尿道出血 常见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阴道出血 1 常见第 10 页/共 32 页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疾病穿刺部位出血 常见检查肝功能检查异常 常见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手术部位出血 偶见硬膜下出血 罕见手术出血 罕见1 报告率基于临床试验中的女性人群。阴道出血在50 岁以下女性患者中常见,但在50 岁以上女性患者中偶见。特殊关注的不良反应根据药理作用机制,本品可能增加组织器官隐血或明显出血风险,进而导致出血后的贫血。体征、症状和严重度(包括致死性结果)因出血部位、级别或程度和/或贫血而不同(参见
,出血控制)。临床研究显示,与 VKA 治疗相比,接受艾多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出现粘膜出血(如鼻衄、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系统出血)和贫血较常见。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某些患者组的出血风险可能升高,如,无法控制的重度动脉高压患者和/或正在接受影响止血的合并治疗患者(参见
中的出血风险)。月经出血可能增多和/或时间延长。出血并发症可能表现为虚弱、苍白、头晕、头痛或不明原因的肿胀、呼吸困难和不明原因的休克。据报道,本品的已知并发症可继发于重度出血,如血流灌注不足导致的筋膜室综合征和肾衰竭。因此,评价任何抗凝治疗患者的病情时均应考虑出血的可能性。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者其它辅料过敏的患者。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伴有凝血障碍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或脑内血管畸形。无法控制的重度高血压。除了转换为口服抗凝剂治疗,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通畅所需剂量普通肝素(UFH)的特殊情况之外,禁用任何其它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 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等)。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参见
)。第 11 页/共 32 页
本品 15 mg 不适用于单独使用,可能导致疗效不足,仅适用于从本品 30 mg(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导致暴露量升高的临床因素的患者;参见表 1,
)转换为 VKA 过程中,与适量的 VKA 联合治疗(参见表 2,
)。NVAF 患者停用本品将使卒中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将使缺血性事件风险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停用本品时,需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出血风险艾多沙班增加出血风险,可导致严重、潜在致死性出血。与其他抗凝剂一样,建议出血风险增加的患者慎用本品。若出现重度出血,应中止本品给药(参见
和
)。临床研究显示,与 VKA 治疗相比,接受艾多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出现粘膜出血(如鼻衄,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系统出血)和贫血较常见。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几个亚组的患者(如下所述)出血风险增加。开始治疗后,密切监测这些患者的出血并发症和贫血的体征和症状(参见
)。未知原因血红蛋白或血压下降时,应查找出血点。在接受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艾多沙班治疗的患者中可能发生脊柱/硬膜外血肿。在安排患者接受脊柱手术时需考虑这些风险,并评价可能使这些患者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风险升高的因素。采用标准实验室检查不能可靠地监测本品的抗凝作用。尚无针对艾多沙班的特异性的拮抗剂(参见
)。血液透析不能显著改变艾多沙班的清除(参见
)。老年患者老年患者合用本品与乙酰水杨酸(ASA)具有潜在的较高出血风险(参见
),应慎用。肾损害与肾功能正常受试者相比,轻度肾损害(CrCL > 50~80 mL/min)、中度肾损害(CrCL 30~50 mL/min)和重度肾损害(CrCL < 30 mL/min 但无需透析)受试者的血浆 AUC 分别增加 32%、74%和 72%(参见
剂量调整)。第 12 页/共 32 页终末期肾病或透析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参见
和
)。NVAF 患者的肾功能与用药管理良好的华法林治疗相比,在肌酐清除率升高的情况下,艾多沙班的疗效有降低的趋势(参见
)。因此,需谨慎评估患者的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后,艾多沙班才可用于高肌酐清除率的 NVAF 患者。肾功能评估:适用本品治疗的所有患者均应在治疗开始时和治疗中监测肌酐清除率(CrCL)(参见
)。肝损害重度肝损害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参见
和
)。轻度或中度肝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参见
)。临床试验未纳入肝酶升高(ALT/AST >2 x ULN)或总胆红素≥1.5 x ULN 的患者。因此,该人群应慎用本品(参见
和
)。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推荐接受本品治疗 1 年以上的患者定期监测肝功能。因手术及其他干预治疗而停药如果为了降低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的出血风险而必须停止抗凝治疗,则必须在干预前的至少 24 小时停止使用本品,以降低出血风险。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干预过程延迟至艾多沙班最后一次给药 24 小时后时,必须权衡出血风险的升高与干预治疗的紧迫性。考虑到本品的抗凝治疗在 1~2 小时起效,在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之后,一旦确定已充分止血,应该立即重新使用本品。如果在手术干预期间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之后转换为口服本品,每日一次(参见
)。与其它影响止血的药物的相互作用合并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包括乙酰水杨酸(ASA)、P2Y12 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血栓药、溶栓治疗、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或 5 -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和慢性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类药物)(参见
)。使用人工心脏瓣膜和中重度二尖瓣狭窄患者尚未在伴有或不伴有房颤的人工心脏瓣膜患者和植入生物心脏瓣膜后的前 3 个月患者,或中、重度二尖瓣狭窄患者中进行过艾多沙班研究。因此,不推荐上述患者使用本品。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 PE 患者或需溶栓或肺动脉取栓术的患者第 13 页/共 32 页尚未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可能需要溶栓或肺动脉取栓术的 PE 患者中研究艾多沙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不推荐将艾多沙班作为普通肝素的替代治疗用于此类 PE 患者。活动性癌症患者尚未确定艾多沙班在活动性癌症患者中用于治疗和/或预防 VTE 的疗效和安全性。凝血参数实验室检查尽管艾多沙班治疗不需要常规监测,但可通过校准的抗凝血因子 Xa 定量测定来评估抗凝作用,在特殊情况下有助于临床决策,如药物过量和紧急外科手术(参见
)。通过抑制 Xa 因子,艾多沙班延长标准凝血试验时间,如凝血酶原时间(PT)、INR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在预定治疗剂量下观测到的凝血试验时间变化很小,变异性程度高,并对监测艾多沙班的抗凝作用无意义。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无影响或几乎无影响。
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在接受艾多沙班治疗期间应采取避孕措施。妊娠尚未确定艾多沙班在孕妇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显示有生殖毒性(参见
)。由于潜在的生殖毒性和内源的出血风险,且有证据表明艾多沙班可通过胎盘,故本品禁用于妊娠期妇女(参见
)。哺乳期尚未确定艾多沙班在哺乳期妇女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试验数据表明艾多沙班可分泌至乳汁。因此,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妇女(参见
)。必须决定究竟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艾多沙班治疗。生育力尚未在人体中进行过评价艾多沙班对生育力产生影响的专门研究。在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力所做的一项研究中,未观察到任何影响。(参见
)。
尚未确定儿童和 18 岁以下青少年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可用数据。第 14 页/共 32 页
无需减量(参见
)。
艾多沙班主要在上消化道(GI)吸收。因此,增加胃排空和肠蠕动的药物或疾病可能减少艾多沙班的溶解和吸收。P-gp 抑制剂艾多沙班是外排转运蛋白 P-gp 的底物。药代动力学(PK)研究显示,艾多沙班与P-gp 抑制剂(环孢素、决奈达隆、红霉素、酮康唑、奎尼丁或维拉帕米)合并使用后,艾多沙班血浆浓度增加。艾多沙班与环孢素、决奈达隆、红霉素或酮康唑合并用药时剂量需减少至 30 mg,每日一次。临床数据表明,艾多沙班与奎尼丁、维拉帕米、或胺碘酮合并用药时,无需减少剂量(参见
)。尚未研究艾多沙班与其他 P-gp 抑制剂(包括 HIV 蛋白酶抑制剂)合并用药。与以下 P-gp 抑制剂合并用药时,本品须使用 30 mg 每日一次的剂量:环孢素:环孢素单剂量 500 mg 与艾多沙班单剂量 60 mg 合并用药后,艾多沙班的AUC 和 Cmax 分别增加 73%和 74%。决奈达隆:决奈达隆 400 mg 每日两次治疗 7 天,第 5 天合用单剂量艾多沙班 60mg 显示,艾多沙班的 AUC 和 Cmax 分别增加 85%和 46%。红霉素:红霉素 500 mg 每日 4 次治疗 8 天,第 7 天合用单剂量艾多沙班 60 mg 显示,艾多沙班的 AUC 和 Cmax 分别增加 85%和 68%。酮康唑:酮康唑 400 mg 每日一次治疗 7 天,第 4 天合用单剂量艾多沙班 60 mg 显示,艾多沙班的 AUC 和 Cmax 分别增加 87%和 89%。与以下 P-gp 抑制剂合并用药时,推荐使用本品 60 mg 每日一次的剂量:奎尼丁:奎尼丁 300 mg,第 1 天和第 4 天每日一次,第 2 天和第 3 天每日 3 次,第 3 天合用单剂量艾多沙班 60 mg,艾多沙班用药后 24 小时 AUC 和 Cmax 分别增加77%和 85%。维拉帕米:维拉帕米 240 mg 每日一次治疗 11 天,第 10 天合用单剂量艾多沙班60 mg 显示,艾多沙班的 AUC 和 Cmax 约增加 53%。胺碘酮:胺碘酮 400 mg 合用艾多沙班 60 mg 每日一次,AUC 升高 40%,Cmax 升高 66%。该变化无临床意义。治疗 NVAF 的 ENGAGE AF-TIMI 48 研究显示,合用和未合用胺碘酮的受试者中疗效和安全性结果相似。P-gp 诱导剂第 15 页/共 32 页艾多沙班与 P-gp 诱导剂利福平合用导致艾多沙班平均 AUC 降低和半衰期缩短,其药效学作用也可能降低。艾多沙班与其他 P-gp 诱导剂(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贯叶连翘)合用可导致艾多沙班血浆浓度下降。艾多沙班与 P-gp 诱导剂合用时应谨慎。P-gp 底物地高辛:艾多沙班 60 mg 每日一次(第 1 至 14 天)与地高辛 0.25 mg 每日两次(第 8 天和第 9 天)和 0.25 mg 每日一次(第 10 至 14 天)多次合用后,艾多沙班 Cmax升高 17%,达稳态时对 AUC 和肾清除率无显著影响。另外,艾多沙班对地高辛药代动力学(PK)影响的研究中,结果显示地高辛 Cmax升高约 28%,AUC 升高 7%。上述结果不具有临床意义。本品与地高辛合用时无需调整剂量。抗凝剂、抗血小板药、NSAIDs 和 SSRIs/SNRIs抗凝剂:因出血风险增加,艾多沙班禁止与其他抗凝剂合用(参见
)。乙酰水杨酸(ASA):与单独用药相比,ASA(100 mg 或 325 mg)与艾多沙班合用的出血时间延长。与高剂量 ASA(325 mg)合用,艾多沙班的稳态 Cmax和 AUC 分别增加 35%和 32%。不推荐艾多沙班与高剂量 ASA(325 mg)长期合用。与高于100 mg 剂量的 ASA 合用须在医疗监护下进行。在临床研究中允许与 ASA(低剂量≤ 100 mg/天)、其它抗血小板药物和噻吩并吡啶类药物合用,与非合并用药相比,大出血事件增加约 2 倍,但艾多沙班和华法林组程度相似(参见
)。单次给药后或稳态时,合用低剂量 ASA(≤100 mg)不影响艾多沙班的峰值或总暴露量。艾多沙班可与低剂量 ASA(≤100 mg/天)合用。血小板抑制剂: ENGAGE AF-TIMI 48 研究允许合并使用噻吩并吡啶类药物(如,氯吡格雷),合并用药后临床相关出血风险增加,但艾多沙班组出血风险低于华法林组(参见
)。艾多沙班与双联抗血小板治疗或溶栓药联合治疗的经验有限。NSAIDs:与单独用药相比,萘普生与艾多沙班合用的出血时间延长。萘普生对艾多沙班的 Cmax 和 AUC 无影响。临床研究显示,与 NSAIDs 药物合用导致临床相关出血增加。不推荐艾多沙班与 NSAIDs 药物长期合并使用。SSRIs/SNRIs:同其它抗凝剂一样,因已报告的对血小板的影响,与 SSRIs 或SNRIs 合用,存在患者出血风险升高的可能性。艾多沙班对其它药物的影响与艾多沙班合用后地高辛的 Cmax增加 28%;但对 AUC 无影响。艾多沙班对奎尼丁的 Cmax 和 AUC 无影响。艾多沙班与维拉帕米合用后,维拉帕米 Cmax和 AUC 分别下降 14%和 16%。第 16 页/共 32 页
艾多沙班用药过量可能导致出血。用药过量的经验非常有限。尚无对抗艾多沙班药效作用的特异性拮抗剂。在艾多沙班药物过量时,应尽早使用活性炭以降低其吸收。该建议基于药物过量标准治疗和类似化合物的已有的数据,尚无艾多沙班临床研究项目针对使用活性炭降低艾多沙班吸收的专门研究。出血的处理如果接受艾多沙班的患者发生出血并发症,应适当延迟艾多沙班的下一次给药时间,或者应停药。艾多沙班半衰期约为 10-14 小时(参见
)。应根据出血严重程度和部位给予个体化的处理方式。应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对症治疗,例如机械压迫(如针对重度鼻衄)、采用出血控制流程进行手术止血、补液和血流动力学支持、血液制品(浓缩红细胞或新鲜冷冻血浆,取决于相关的贫血或凝血异常)或血小板。对于不能通过输血或止血措施控制的危及生命的出血,给予 50 IU/kg IV 因子凝血酶原复合物(PCC),在输注完 30 分钟后可逆转本品的作用。还可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 VIIa(r-FVIIa)。但是,接受艾多沙班治疗的患者中使用该制剂的临床经验有限。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一旦出现大出血应请凝血专家会诊。硫酸鱼精蛋白和维生素 K 不会影响艾多沙班的抗凝活性。在接受艾多沙班治疗的患者中,尚无使用抗纤溶药(氨甲环酸,氨基己酸)经验,也无使用系统止血剂(去氨加压素、抑肽酶)有益的科学依据或用药经验。艾多沙班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不易被透析。
药效学作用艾多沙班在 1~2 小时内迅速起效,与达峰浓度(Cmax)一致。其药效作用可通过抗凝血因子 Xa 检测进行预测,并与艾多沙班的剂量和浓度相关。因 FXa 抑制作用,艾多沙班可延长凝血时间(如凝血酶原时间 (PT)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在治疗剂量下,这些凝血试验时间的变化符合预期,然而,此类改变均很小,变异性程度高,并对艾多沙班抗凝作用的监测无明显意义。从利伐沙班、达比加群或阿哌沙班转换为艾多沙班对凝血标志物的影响临床药理学研究中,健康受试者接受利伐沙班 20 mg 每日一次,达比加群 150 mg每日两次,或阿哌沙班 5 mg 每日两次,第 4 天换用单剂量艾多沙班 60 mg,测定对凝血酶原时间(PT)和其他凝血生物标志物(如:抗-FXa、aPTT)的影响。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组中,第 4 天换用艾多沙班后的 PT 与第 3 天相同。对于达比加群组,先接受第 17 页/共 32 页达比加群治疗,再换用艾多沙班治疗后的 aPTT 作用强于艾多沙班单药治疗。其原因可能是达比加群治疗的后续作用,但未导致出血时间延长。基于以上数据,从上述抗凝剂换用艾多沙班时,可在前一种抗凝剂预定的下一次给药时间点,开始给予艾多沙班(参见
)。临床疗效和安全性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艾多沙班对房颤的临床研究,证明了在具有中至高风险的卒中和体循环栓塞事件(SEE)的非瓣膜性房颤受试者中,艾多沙班两个剂量组与华法林相比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疗效和安全性。关键性研究 ENGAGE AF-TIMI 48(一项事件驱动、随机、多中心、双盲双模拟、平行分组、非劣效设计的 3 期研究)纳入 21,105 例受试者,平均 CHADS2 评分为 2.8,随机入组艾多沙班 30 mg 每日一次治疗组、或艾多沙班 60 mg 每日一次治疗组、或华法林治疗组。在两个艾多沙班治疗组中,如果受试者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下列临床因素,则将剂量减半:中度肾损害(CrCL 30~50 mL/min)、低体重( 60 kg)或联合使用特定 P-gp 抑制剂(维拉帕米、奎尼丁和决奈达隆)。主要疗效终点为卒中(缺血性或者出血性)和 SEE 的复合终点。次要疗效终点包括:卒中、SEE 和心血管疾病(CV)死亡率复合终点;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MACE),即非致死性 MI、非致死性卒中、非致死性 SEE 和因 CV 原因或出血导致死亡的复合终点;卒中、SEE 和全因死亡率复合终点。艾多沙班 60 mg 和 30 mg 组的中位研究药物暴露为 2.5 年。艾多沙班 60 mg 和 30mg 组的中位研究随访期为 2.8 年。60 mg 和 30 mg 治疗组的中位受试者-年暴露分别为15,471 例和 15,840 例;60 mg 和 30 mg 治疗组的中位受试者-年随访分别为 19,191 例和19,216 例。华法林组的中位 TTR(目标 INR 范围 2.0~3.0 内的时间)比例为 68.4%。主要疗效分析的目的,是显示在治疗期间或末次给药后 3 天内,改良的意向治疗(mITT)人群中首次出现卒中或 SEE 的时间,艾多沙班组非劣效于华法林组。研究结果显示,艾多沙班 60 mg 组的卒中或 SEE(主要疗效终点)非劣效于华法林组(HR 的97.5% CI 上限低于预先规定的非劣效性界值 1.38)(表 4)。第 18 页/共 32 页表 4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的卒中和体循环栓塞事件(mITT,治疗期间)主要终点艾多沙班 60 mg(剂量减至 30 mg)(N = 7,012)华法林(N = 7,012)首次卒中/SEEan 182 232事件发生率(%/yr)b 1.18 1.50HR (97.5% CI) 0.79 (0.63, 0.99)非劣效性 P 值 c <0.0001首次缺血性卒中n 135 144事件发生率(%/yr)b 0.87 0.93HR (95% CI) 0.94 (0.75, 1.19)首次出血性卒中n 40 76事件发生率(%/yr)b 0.26 0.49HR (95% CI) 0.53 (0.36, 0.78)首次 SEEn (%/yr)a 8 (0.05) 13 (0.08)HR (95% CI) 0.62 (0.26, 1.50)缩略语:HR = 与华法林相比的风险比,CI = 置信区间,n = 事件数量,mITT = 改良的意向治疗,N =mITT 人群中受试者例数,SEE = 体循环栓塞事件,yr = 年。a 1 例受试者可计入多个行。b 事件发生率(%/yr)计算公式为事件数量/受试者-年暴露例数。c 双侧 P 值基于非劣效性界值 1.38。ITT 人群(优效性分析集)中整个研究期间发生裁定的卒中或 SEE 的受试者例数为:60 mg 组 296 例(每年 1.57%),华法林组 337 例(每年 1.80%)。与华法林治疗组受试者相比,艾多沙班 60 mg 组的 HR 为 0.87(99% CI:0.71,1.07,优效性 p 值为0.08)。亚组分析显示,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 60 mg 治疗组剂量降至 30 mg 的受试者(体重 ≤60 kg、中度肾损害或合并使用 P-gp 抑制剂)的主要终点事件发生率为每年 2.29%,而华法林组为每年 2.66% [HR(95% CI):0.86(0.66,1.13)]。预先规定的主要亚组(包括年龄、体重、性别、肾功能状态、既往发生过卒中或TIA、糖尿病和 P-gp 抑制剂)的疗效结果(必要时包括剂量调整受试者)与试验中整体人群的主要疗效结果基本一致。华法林组,INR 控制在目标范围(TTR)内的平均时间较短(最低的 3 个四分位数,INR TTR ≤57.7%~≤73.9%)的临床研究中心,主要终点风险比为(艾多沙班 60mg vs. 华法林)0.73~0.80。华法林治疗控制最好的临床研究中心(有效治疗范围内INR 值的第 4 四分位数 > 73.9%),该值为 1.07。第 19 页/共 32 页在对主要研究终点(卒中/SEE)和肾功能的相互影响方面,艾多沙班与华法林比较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 值:0.0042;mITT,整个研究期间)。ENGAGE AF-TIMI 48 研究的 NVAF 患者中,按肌酐清除率类别划分的缺血性卒中/SEE 见表 5。两个治疗组中,CrCL 升高时事件发生率降低。表 5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按肌酐清除率类别划分的缺血性卒中/SEE事件数,整个研究期间 mITT 分析集CrCL 亚组(mL/min)艾多沙班 60 mg(N = 7,012)华法林(N = 7,012)
n 事件数 事件发生率(%/年)n 事件数 事件发生率(%/年)HR (95% CI)≥ 30 ~ ≤ 50 1,302 63 1.89 1,305 67 2.05 0.93 (0.66, 1.31)> 50 ~ ≤ 70 2,093 85 1.51 2,106 95 1.70 0.88 (0.66, 1.18)> 70 ~ ≤ 90 1,661 45 0.99 1,703 50 1.08 0.92 (0.61, 1.37)> 90 ~ ≤ 110 927 27 1.08 960 26 0.98 1.10 (0.64, 1.89)> 110 ~ ≤130497 14 1.01 469 10 0.78 1.27 (0.57, 2.85)> 130 462 10 0.78 418 3 0.25 --*缩略语:N = 受试者例数;mITT 人群整个研究期;n = 亚组中患者数。* 如果一个治疗组中事件数< 5,则不计算 HR。肾功能亚组内,次要疗效终点结果与主要终点结果一致。对 ITT 整个研究期进行了优效性检验。艾多沙班 60 mg 治疗组中发生卒中和 SEE 的受试者例数低于华法林组(分别为每年 1.57%和 1.80%),HR 为 0.87(99% CI:0.71,1.07,优效性 p 值为 0.0807)。艾多沙班 60 mg 治疗组与华法林组的复合终点比较,卒中、SEE 和 CV 死亡率的HR(99% CI)为 0.87(0.76,0.99),MACE 为 0.89(0.78,1.00),卒中、SEE 和全因死亡率为 0.90(0.80,1.01)。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艾多沙班 60 mg 组(剂量减至 30 mg)全因死亡(裁定的死亡)结果为 769 例(每年 3.99%),而华法林组为 836 例(每年 4.35%)[HR(95% CI):0.91(0.83,1.01)]。肾功能亚组的全因死亡(判定的死亡)(艾多沙班 vs.华法林):CrCL 30 ~ ≤ 50mL/min [HR(95% CI):0.81(0.68,0.97)];CrCL > 50 ~ < 80 mL/min [HR(95%CI):0.87(0.75,1.02)];CrCL ≥ 80 mL/min [HR(95% CI):1.15(0.95,1.40)]。第 20 页/共 32 页艾多沙班 60 mg 组(剂量减至 30 mg)的心血管事件死亡率低于华法林组[HR(95% CI):0.86(0.77,0.97)]。肾功能亚组中心血管死亡的疗效判定(艾多沙班 vs.华法林):CrCL 30 ~ ≤ 50mL/min [HR(95% CI):0.80(0.65,0.99)];CrCL > 50 ~ < 80 mL/min [HR(95%CI):0.75(0.62,0.90)];CrCL ≥ 80 mL/min [HR(95% CI):1.16(0.92,1.46)]。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 NVAF 患者的安全性主要安全性终点为大出血。艾多沙班 60 mg 治疗组的大出血(分别为每年 2.75%和 3.43%)[HR(95% CI):0.80(0.71,0.91);p = 0.0009]、ICH(分别为每年 0.39%和 0.85%)[HR(95%CI):0.47(0.34,0.63);p < 0.0001]、其他类型出血风险显著低于华法林组(参见表 6)。艾多沙班 60 mg 治疗组中致死性出血事件数量显著低于华法林组(0.21%和0.38%)[HR(95% CI):0.55(0.36,0.84);优效性 p 值为 0.0059],主要原因是致死性 ICH 出血减少[HR(95% CI):0.58(0.35,0.95);p = 0.0312]。表 6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出血事件(治疗期间安全性分析)艾多沙班 60 mg(剂量减至 30 mg)(n = 7,012)华法林(n = 7,012)大出血n 418 524事件发生率(%/yr)a 2.75 3.43HR (95% CI) 0.80 (0.71, 0.91)P 值 0.0009ICHbn 61 132事件发生率(%/yr)a 0.39 0.85HR (95% CI) 0.47 (0.34, 0.63)致死性出血n 32 59事件发生率(%/yr)a 0.21 0.38HR (95% CI) 0.55 (0.36, 0.84)临床相关非大出血n 1,214 1,396事件发生率(%/yr)a 8.67 10.15HR (95% CI) 0.86 (0.80, 0.93)任何确认的出血 cn 1,865 2,114事件发生率(%/yr)a 14.15 16.40HR (95% CI) 0.87 (0.82, 0.92)第 21 页/共 32 页缩略语:ICH = 颅内出血,HR = 与华法林相比的风险比,CI = 置信区间,CRNM = 临床相关非大出血,n = 发生事件的受试者例数;N = 安全性人群中的受试者例数,yr = 年。a 事件发生率(%/yr)计算公式为事件数量/受试者-年暴露例数。b ICH 包括主要出血性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外/硬膜下出血、伴随大出血转化的缺血性卒中。裁定脑血管和非颅内出血eCRF 表中报告的所有 ICH,经裁定者证实均算入 ICH 总和中。c “任何确认的出血”包括这些裁定者定义的临床明显出血事件。注:如果 1 例受试者出现上述类型事件,则该例受试者可计入多个亚组种类中。本分析包括各分类中的首例事件。ENGAGE AF-TIMI 48 研究的 NVAF 患者中按肌酐清除率类别划分的重大、致死性和颅内出血事件分别见表 7、8 和 9。两个治疗组中,在 CrCL 升高时事件率降低。
第 28 页/共 32 页药理作用艾多沙班是凝血因子 Xa(FXa)的选择性抑制剂,其抗凝血作用不需要抗凝血酶III 的参与。艾多沙班可抑制游离的 FXa 和凝血酶原酶活性,并抑制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对凝血级联反应中凝血因子 Xa 的抑制可减少凝血酶生成、抑制血栓形成。毒理研究遗传毒性艾多沙班及其人体特异性代谢产物 M-4 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 Ames试验、大鼠程序外 DNA 合成试验、人淋巴细胞微核试验、大鼠肝脏微核试验、大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艾多沙班剂量达 1000mg/kg/天(根据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给药剂量 60mg/天的 162 倍),未见生育力和早期胚胎发育毒性。妊娠大鼠和妊娠兔经口给予艾多沙班,根据体表面积和 AUC 换算,分别达人体给药暴露量的 16 倍和 8 倍,未见胚胎胎仔生长发育毒性。艾多沙班在大鼠乳汁中分泌。致癌性小鼠连续 104 周经口给予艾多沙班剂量达 500mg/kg/天,暴露量(AUC)分别相当于临床剂量 60mg/天时人体暴露量(AUC)的 3 倍(雄性)和 6 倍(雌性),未见致癌性。大鼠连续 104 周经口给予艾多沙班剂量达 600/400mg/kg/天(雄性)和 200mg/kg/天(雌性),暴露量分别相当于临床剂量 60mg/天时人体暴露量的 8 倍(雄性)和 14 倍(雌性),未见致癌性。
吸收艾多沙班被吸收后 1~2 小时内达到血浆峰浓度。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 62%。食物导致峰暴露出现不同程度增加,但对总暴露量的影响极小。ENGAGE AF-TIMI 48 和Hokusai-VTE 研究中艾多沙班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pH 值为 6.0 或更高时,艾多沙班极难溶解。与质子泵抑制剂联合用药对艾多沙班暴露未产生有意义的影响。分布呈双相分布。平均(SD)分布容积为 107(19.9) L。体外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 55%。艾多沙班每日一次给药后未出现临床相关蓄积(蓄积比 1.14)。3 天内达到稳态浓度。生物转化第 29 页/共 32 页血浆中主要形式为艾多沙班原型药物。艾多沙班经水解作用(由羧酸酯酶 1 介导)、偶联或 CYP3A4/5 介导的氧化作用进行代谢(< 10%)。健康受试者中,艾多沙班有三种活性代谢产物,水解作用产生的主要代谢产物(M4)具有活性,暴露量低于母体化合物的 10%。其他代谢产物的暴露量低于 5%。艾多沙班是外排性 P 糖蛋白(P-gp)转运蛋白的底物,但不是摄取转运蛋白的底物(如,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1B1、有机阴离子转运体 OAT1 或 OAT3 或有机阳离子转运体 OCT2)。其活性代谢产物是 OATP1B1 的底物。清除健康受试者中,预估总清除率为 22(±3)L/小时;50%经肾脏清除(11 L/小时)。肾清除率约占给药剂量的 35%。其余清除途径为代谢和胆汁/小肠排泄。口服给药的 t½为 10~14 小时。线性/非线性健康受试者中,剂量在 15 mg~60 mg 范围内时,艾多沙班的药代动力学近似呈剂量相关性。特殊人群老年患者结合肾功能和体重,NVAF 患者关键性 3 期研究(ENGAGE AF-TIMI 48)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显示,年龄对艾多沙班的药代动力学无额外的临床显著性影响。性别考虑体重因素,NVAF 患者 3 期研究(ENGAGE AF-TIMI 48)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显示,性别对艾多沙班的药代动力学无额外的临床显著性影响。种族ENGAGE AF-TIMI 48 研究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显示,亚洲患者的峰暴露和总暴露量与非亚洲患者具有可比性。肾损害与肾功能正常受试者相比,轻度(CrCL > 50~80 mL/min)、中度(CrCL 30~50 mL/min)和重度肾损害(CrCL < 30 mL/min 但无需透析)的受试者中血浆 AUC 分别增加 32%、74%和 72%。肾损害患者中,代谢特征发生变化,并形成较高数量的活性代谢产物。无论肾功能如何,艾多沙班血浆浓度与抗 FXa 活性呈线性相关。腹膜透析的 ESRD 受试者总暴露量比健康受试者高 93%。群体 PK 模型显示,重度肾损害(CrCL 为 15~29 mL/min)患者中暴露量约为肾功能正常患者的 2 倍。第 30 页/共 32 页按 CrCL 分类的抗 FXa 活性按 CrCL 分类的艾多沙班用于各适应症时的抗凝血因子 Xa 活性见表 14。表 14 按肌酐清除率分类的艾多沙班抗 FXa 活性艾多沙班剂量CrCL(mL/min)艾多沙班抗 FXa 活性给药后(IU/mL)1艾多沙班抗 FXa 活性给药前(IU/mL)2中位值[范围:2.5%~97.5%]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NVAF30 mg QD ≥ 30 ~ ≤ 50 2.92[0.33~5.88]0.53[0.11~2.06]60 mg QD* > 50 ~ ≤ 70 4.52[0.38~7.64]0.83[0.16~2.61]> 70 ~ ≤ 90 4.12[0.19~7.55]0.68[0.05~2.33]> 90 ~ ≤ 110 3.82[0.36~7.39]0.60[0.14~3.57]> 110 ~ ≤1303.16[0.28~6.71]0.41[0.15~1.51]> 130 2.76[0.12~6.10]0.45[0.00~3.10]治疗 DVT 和 PE,预防 DVT 和 PE(VTE)复发30 mg QD ≥ 30 ~ ≤ 50 2.21[0.14~4.47]0.22[0.00~1.09]60 mg QD* > 50 ~ ≤ 70 3.42[0.19~6.13]0.34[0.00~3.10]> 70 ~ ≤ 90 2.97[0.24~5.82]0.24[0.00~1.77]> 90 ~ ≤ 110 2.82[0.14~5.31]0.20[0.00~2.52]> 110 ~ ≤1302.64[0.13~5.57]0.17[0.00~1.86]> 130 2.39 0.13第 31 页/共 32 页[0.10~4.92] [0.00~2.43]* 因低体重≤ 60 kg 或采用特定 P 糖蛋白(P-gp)抑制剂合并用药降低剂量至30 mg。1 给药后值,相当于 Cmax(艾多沙班给药后 1~3 小时采集给药后样本)2 给药前值,相当于 Cmin
尽管艾多沙班治疗不需要常规监测,但可通过校准的抗 Xa 因子定量测定来评估抗凝作用,在特殊情况下艾多沙班暴露情况有助于临床决策,如药物过量和紧急外科手术(参见
)。血液透析4 小时血液透析疗程,艾多沙班总暴露量降低小于 9%。肝损害轻中度肝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与相应的健康对照组具有可比性。尚未在重度肝损害患者中进行艾多沙班研究(参见
)。体重在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NVAF 患者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显示,与高体重(84 kg)的患者相比,低体重(55 kg)患者中 Cmax 和 AUC 分别增加 40%和 13%。3 期临床研究中(NVAF 和 VTE 适应症),对于体重≤ 60 kg 的患者,艾多沙班剂量减少 50%,与华法林组相比,疗效相似,出血事件减少。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关系PT、INR、aPTT 和抗凝血因子 Xa 与艾多沙班浓度呈线性相关。
30℃以下密封保存。
聚氯乙烯/铝箔泡罩包装。15mg:7 片/盒,14 片/盒。30mg:7 片/盒,14 片/盒,28 片/盒,98 片/盒。60mg:7 片/盒,14 片/盒,28 片/盒,98 片/盒。
36 个月。第 32 页/共 32 页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JX20180241。
企业名称:Daiichi Sankyo Europe GmbH生产地址:Luitpoldstrasse 1, 85276, Pfaffenhofen, Bayern, 德国热线电话:400-656-3228传真: 021-60397399网址: http://www.daiichisankyo.com.cn
表 7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按肌酐清除率分类划分的大出血事件数(治疗期间 a安全性分析)CrCL 亚组(mL/min)艾多沙班 60 mg(n = 7,012)华法林(n = 7,012)
n 事件数 事件发生率(%/年)n 事件数 事件发生率(%/年)HR (95% CI)≥ 30 ~ ≤ 50 1,302 96 3.91 1,305 128 5.23 0.75 (0.58, 0.98)> 50 ~ ≤ 70 2,093 148 3.31 2,106 171 3.77 0.88 (0.71, 1.10)> 70 ~ ≤ 90 1,661 108 2.88 1,703 119 3.08 0.93 (0.72, 1.21)> 90 ~ ≤ 110 927 29 1.33 960 56 2.48 0.54 (0.34, 0.84)> 110 ~ ≤130497 20 1.70 469 24 2.14 0.79 (0.44, 1.42)> 130 462 13 1.18 418 21 2.08 0.58 (0.29, 1.15)
表 8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按肌酐清除率划分的致死性出血事件数(治疗期间 a安全性分析)第 22 页/共 32 页CrCL 亚组(mL/min)艾多沙班 60 mg(n = 7,012)华法林(n = 7,012)
n 事件数 事件发生率(%/年)n 事件数 事件发生率(%/年)HR (95% CI)≥ 30 ~ ≤ 50 1,302 9 0.36 1,305 18 0.72 0.51 (0.23, 1.14)> 50 ~ ≤ 70 2,093 8 0.18 2,106 23 0.50 0.35 (0.16, 0.79)> 70 ~ ≤ 90 1,661 10 0.26 1,703 9 0.23 1.14 (0.46, 2.82)> 90 ~ ≤ 110 927 2 0.09 960 3 0.13 --*> 110 ~ ≤130497 1 0.08 469 5 0.44 --*> 130 462 2 0.18 418 0 0.00 --*
第 23 页/共 32 页表 9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按肌酐清除率分类划分的颅内出血事件数(治疗期间 a安全性分析)CrCL 亚组(mL/min)艾多沙班 60 mg(n = 7,012)华法林(n = 7,012)
n 事件数 事件发生率(%/年)n 事件数 事件发生率(%/年)HR (95% CI)≥ 30 ~ ≤ 50 1,302 16 0.64 1,305 35 1.40 0.45 (0.25, 0.81)> 50 ~ ≤ 70 2,093 19 0.42 2,106 51 1.10 0.38 (0.22, 0.64)> 70 ~ ≤ 90 1,661 17 0.44 1,703 35 0.89 0.50 (0.28, 0.89)> 90 ~ ≤ 110 927 5 0.23 960 6 0.26 0.87 (0.27, 2.86)> 110 ~ ≤130497 2 0.17 469 3 0.26 --*> 130 462 1 0.09 418 1 0.10 --*缩略语:N = 受试者例数;mITT 人群整个研究期;n = 亚组中的患者数* 如果一个治疗组中事件数< 5,则不计算 HR。a 治疗期间: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3 天的时间。ENGAGE AF TIMI 48 研究中,亚组分析显示,艾多沙班 60 mg 治疗组剂量减低至30 mg(体重 ≤60 kg、中度肾损害或合并使用 P gp 抑制剂)的 104 例受试者(每年3.05%),和华法林组减低剂量的 166 例受试者(每年 4.85%)发生大出血事件[HR(95% CI):0.63(0.50,0.81)]。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与华法林组相比,艾多沙班 60 mg 治疗组临床净获益(首次卒中、SEE、大出血或全因死亡;mITT 人群,整个研究期)出现显著改善,HR(95% CI):0.89(0.83,0.96); p = 0.0024。在 ENGAGE AF-TIMI 48 研究中,469 例中国受试者随机纳入艾多沙班 30mg 每日一次、艾多沙班 60mg 每日一次或华法林治疗组。中国人群的亚组分析结果与全球结果一致,艾多沙班 60mg 剂量组与华法林组比较,卒中或体循环栓塞事件的年发生率较低,分别为 1.82% 和 6.02 %(HR:0.32;97.5% CI:0.11~0.90),大出血事件较少,分别为 2.77%和 5.79%/年(HR:0.49;95% CI:0.22~1.09)(表 10)。表 10 ENGAGE AF-TIMI 48 研究的主要疗效和安全性结果 (中国人群)终点 艾多沙班 60 mg(剂量减至 30mg) 华法林首次卒中/SEE a)n/N 6/150 19/163事件发生率(%/yr) 1.82 6.02HR (97.5% CI) 0.32 (0.11, 0.90)大出血 b)第 24 页/共 32 页n/N 9/150 18/163事件发生率(%/yr) 2.77 5.79HR (95% CI) 0.49 (0.22, 1.09)缩略语:HR = 与华法林相比的风险比, CI = 置信区间,n = 事件数,N = mITT 或安全性分析集受试者例数,SEE = 体循环栓塞事件,yr = 年。a) 治疗期间 mITT 分析集(mITT = 改良的意向分析集)b) 治疗期间安全性分析集DVT 治疗、PE 治疗和复发性 DVT 和 PE(VTE)预防VTE 受试者的艾多沙班临床研究证实了 DVT 和 PE 治疗和预防复发方面的疗效和安全性。Hokusai-VTE 关键性研究中,8,292 例受试者入组,接受初始肝素治疗(依诺肝素或普通肝素),继而随机接受艾多沙班 60 mg 每日一次或对照药。对照组中,受试者接受初始肝素和华法林联合治疗,调整至目标 INR(2.0~3.0)后,继而以华法林单药治疗。研究者根据患者临床特征确定疗程为 3 至 12 个月不等。艾多沙班治疗组中,大多数患者为高加索人(69.6%)和亚洲人(21.0%),3.8%为黑人,5.3%为其他人种。疗程至少达 3 个月的受试者,艾多沙班组 3,718 例(91.6%),华法林组 3,727 例(91.4%);疗程至少达 6 个月的受试者,艾多沙班组 3,495 例(86.1%),华法林组3,491 例(85.6%);疗程达 12 个月的受试者,艾多沙班组 1,643 例(40.5%),华法林组 1,659 例(40.4%)。主要疗效终点为症状性 VTE 复发,定义为 12 个月研究期间受试者中复发性症状性 DVT、非致死性症状性 PE 和致死性 PE 的复合终点。次要疗效终点包括复发性 VTE和全因死亡的复合临床结果。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临床因素(中度肾损害(CrCL 30~50 mL/min);体重≤ 60kg;与特定 P-gp 抑制剂合用)的受试者给予艾多沙班 30 mg 每日一次。
Hokusai-VTE 研究证实(表 11),艾多沙班组的主要疗效结果(复发性 VTE)非劣效于华法林组:艾多沙班组中 130/4,118 例受试者(3.2%)发生复发性 VTE,华法林组中 146/4,122 例受试者(3.5%)发生复发性 VTE [HR(95% CI):0.89(0.70,1.13);非劣效 p < 0.0001]。华法林组的中位 TTR(目标 INR 范围 2.0~3.0 内的时间)为 65.6%。报告 PE 的受试者中(伴有或不伴有 DVT),艾多沙班组 47 例(2.8%)、华法林组 65 例(3.9%)受试者发生 VTE 复发 [HR(95% CI):0.73(0.50,1.06)]。
表 11 Hokusai-VTE 研究的疗效结果 - 整个研究期间 mITT 人群第 25 页/共 32 页主要终点 a 艾多沙班 60 mg(剂量减至 30 mg)(n = 4,118)华法林(n =4,122)HR (95% CI)bP 值 c报告症状性复发性VTE 的所有受试者 c,n(%)130 (3.2) 146 (3.5) 0.89 (0.70, 1.13)P 值 < 0.0001(非劣效性)伴有或不伴有 DVT的 PE73 (1.8) 83 (2.0)致死性 PE 或不能排除 PE 的死亡24 (0.6) 24 (0.6)非致死性 PE 49 (1.2) 59 (1.4)仅 DVT 57 (1.4) 63 (1.5)缩略语:CI = 置信区间;DVT = 深静脉血栓;mITT = 改良的意向治疗;HR = 与华法林相比的风险比;n =发生事件的受试者例数;N =mITT 人群中受试者例数;PE = 肺栓塞;VTE = 静脉血栓栓塞。a. 主要疗效终点是裁定的症状性复发VTE(即 DVT、非致死性 PE 和致死性 PE 复合终点)。b. HR,基于 Cox 比例风险回归模型的双侧 CI ,包括治疗和以下随机化分层因子作为协变量:给出诊断(伴有或不伴有 DVT 的 PE,仅 DVT)、基线风险因素(暂时性因素,其他所有因素)、随机化时是否需要艾多沙班/艾多沙班安慰剂 30 mg。c. P 值基于预先规定的非劣效性界值1.5。剂量调整至 30 mg 的受试者(主要为低体重或肾功能差受试者)中,艾多沙班组15 例(2.1%)和华法林组 22 例(3.1%)发生 VTE 复发 [HR(95% CI):0.69(0.36,1.34)]。艾多沙班组 138 例(3.4%)、华法林组 158 例(3.9%)受试者出现 VTE 复发和全因死亡的次要复合终点[HR(95% CI):0.87(0.70,1.10)]。Hokusai-VTE 研究中,艾多沙班 60 mg 组(剂量减至 30 mg)136 例(3.3%)、华法林组 130 例(3.2%)受试者报告全因死亡(裁定的死亡)。预先设定的 PE 受试者亚组分析显示,艾多沙班组 447 例(30.6%)、华法林组483 例(32.2%)受试者确定出现 PE 和 NT-proBNP ≥ 500 pg/mL。艾多沙班 14 例(3.1%)、华法林组 30 例(6.2%)受试者达到主要疗效结果[HR(95% CI):0.50(0.26,0.94)]。预先设定的主要亚组(包括年龄、体重、性别和肾功能状态)的疗效结果(必要时包括剂量降低受试者)与试验中整体人群的主要疗效结果一致。Hokusai-VTE 研究中 VTE(DVT 和 PE)患者的安全性主要安全性终点为临床相关出血(大出血或临床相关的非大出血)。治疗期间安全性分析集中裁定的出血事件见表 12。第 26 页/共 32 页与华法林组相比,艾多沙班组发生主要安全性终点(临床相关出血,即大出血与临床相关非大出血(CRNM)的复合终点)的风险显著降低。临床相关出血分别为艾多沙班组 349/4,118 例(8.5%),华法林组 423/4,122 例(10.3%) [HR(95% CI):0.81(0.71,0.94);优效性 p 值为 0.004]。表 12 Hokusai-VTE 研究中的出血事件(治疗期间 a安全性分析)艾多沙班 60 mg(剂量减至 30 mg)(n = 4,118)华法林(n = 4,122)临床相关出血(大出血和CRNM)b,n(%)
n 349 (8.5) 423 (10.3)HR (95% CI) 0.81 (0.71, 0.94)P 值 0.004(优效性)大出血,n (%)n 56 (1.4) 66 (1.6)HR (95% CI) 0.84 (0.59, 1.21)致死性 ICH 0 6 (0.1)非致死性 ICH 5 (0.1) 12 (0.3)临床相关非大出血n 298 (7.2) 368 (8.9)HR (95% CI) 0.80 (0.68, 0.93)所有出血n 895 (21.7) 1,056 (25.6)HR (95% CI) 0.82 (0.75, 0.90)缩略语:ICH = 颅内出血,HR = 与华法林相比的风险比;CI = 置信区间;N = 安全性人群中的受试者例数;n = 事件数;CRNM = 临床相关非大出血a 治疗期间:研究药物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3 天的时间。b 主要安全性终点:临床相关出血(大出血和临床相关非大出血的复合终点)。亚组分析显示,在 Hokusai-VTE 研究中,因体重≤ 60 kg、中度肾损害或联用 P-gp抑制剂而降低剂量至 30 mg 的受试者,艾多沙班组有 58 例(7.9%)、华法林组有 92例(12.8%)发生大出血或 CRNM 事件[HR(95%):0.62(0.44,0.86)]。Hokusai-VTE 研究显示,与华法林相比,艾多沙班临床净获益(VTE 复发、大出血或全因死亡;整个研究期间 mITT 人群)的 HR(95% CI)为 1.00(0.85,1.18)。在 Hokusai-VTE 研究中,486 例中国受试者接受初始肝素治疗(依诺肝素或普通肝素),继而随机接受艾多沙班 60mg 每日一次治疗,或初始肝素联合华法林治疗至INR 为 2.0-3.0 后单用华法林。中国人群的亚组分析结果与全球结果一致,艾多沙班60mg 剂量组与华法林组比较,症状性 VTE 复发率较低,分别为 3.3% 和 4.6 %(HR:0.72; 95% CI: 0.29, 1.82),临床相关出血事件(大出血和临床相关非大出血)较少(HR:0.63; 95% CI: 0.36, 1.11)(表 13)。表 13 Hokusai-VTE 研究的主要疗效和安全性结果(中国人群)第 27 页/共 32 页终点 艾多沙班 60 mg(剂量减至 30mg) 华法林症状性 VTE 复发的所有受试者 a)n/N 8/243 11/241事件发生率 (%) 3.3 4.6HR (95% CI) 0.72 (0.29, 1.82)临床相关出血 (大出血和 CRNM) b)n/N 20/243 31/241事件发生率 (%) 8.2 12.9HR (95% CI) 0.63 (0.36, 1.11)缩略语:HR = 与华法林相比的风险比; CI = 置信区间 l;N = mITT 或安全性分析集受试者例数; n= 事件数;CRNM = 临床相关非大出血a)整个研究期间 mITT(mITT = 改良的意向分析集)b)治疗期间安全性分析集接受心脏复律的患者在一项多中心、前瞻性、随机、开放性、采用盲法终点评价的研究(ENSURE-AF)中,随机纳入了 2199 例计划进行心脏复律的非瓣膜性房颤受试者(未服用和服用过口服抗凝剂),1:1 随机,比较艾多沙班 60 mg 每日一次治疗与依诺肝素/华法林治疗(,治疗目标 INR 为 2.0~3.0),华法林组平均 TTR 为 70.8%。结果,共 2149 例受试者接受艾多沙班(N = 1067)或依诺肝素/华法林(N = 1082)治疗。如果艾多沙班组受试者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下列临床因素:中度肾损害(CrCL 30~50 mL/min)、低体重( 60 kg)或合并使用特定的 P-gp 抑制剂,则接受艾多沙班 30 mg 每日一次的治疗。艾多沙班组和华法林组中,大多数患者进行了心脏复律(分别为 83.7%和78.9%)或自行复律(分别为 6.6%和 8.6%)。研究采用了 TEE 引导下的心脏复律(复律开始 3 天内)或常规心脏复律(治疗前至少 21 天)。受试者在心脏复律后继续治疗28 天。研究的主要疗效终点为所有的卒中、体循环栓塞事件、心肌梗死和心血管死亡率的复合终点。艾多沙班组受试者(N = 1095)共发生 5 例事件(0.5%,95% CI 0.15%~1.06%),华法林组受试者(N = 1104)共发生 11 例事件(1.0%,95% CI 0.50%~1.78%);比值(OR)为 0.46(95% CI 0.12~1.43); 整个研究期间的 ITT 分析集,平均治疗时间为 66 天。研究的主要安全性终点为大出血和临床相关非大出血(CRNM)的复合终点。艾多沙班组受试者(N = 1067)共发生 16 例事件(1.5%,95% CI 0.86%~2.42%),华法林组受试者(N = 1082)共发生 11 例事件(1.0%,95% CI 0.51%~1.81%);比值(OR)为 1.48(95% CI 0.64~3.55);治疗期间安全性分析集。本探索性研究表明,心脏复律治疗中,两个治疗组大出血和临床相关非大出血及血栓栓塞发生率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