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有效成分:卡介菌活菌体。辅料:蔗糖、谷氨酸钠、氯化钾、明胶。疫苗稀释剂:灭菌注射用水。
按标示量复溶后每支 0.5 mL(5 次人用剂量),含卡介菌 0.25 mg。每 1 mg 卡介菌含菌数应不低于 1.0 × 106-8.0 × 106CFU。
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细胞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结核病。
5 次人用剂量卡介苗加入 0.5 mL 所附稀释剂,放置约 1 分钟,摇动使之溶解并充分混匀。疫苗溶解后必须在半小时内用完。用灭菌的 1 mL 蓝芯注射器(25-26 号针头)吸取摇匀的疫苗,在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 0.1 mL。
1. 接种后 2 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一般 8-12 周后结痂。一般不需处理,但要注意局部清洁,防止继发感染。脓疱或浅表溃疡可涂 1% 甲紫(龙胆紫),使其干燥结痂,有继发感染者,可在创面撒布消炎药粉,不要自行排脓或揭痂。2. 局部脓肿和溃疡直径超过 10 mm 及长期不愈(大于 12 周),应及时诊治。3. 淋巴结反应:接种侧腋下淋巴结(少数在锁骨上或对侧腋下淋巴结)可出现轻微肿大,一般不超过 10 mm,1-2 个月后消退。如遇局部淋巴结肿大软化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4. 接种疫苗后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持续 1-2 天后可自行缓解,一般不需处理,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 48 小时者,可给予对症处理。
1. 严重淋巴结反应:在临床上分为干酪性、脓肿型、窦道型等。接种处附近如腋下、锁骨上下或颈部淋巴结强反应,局部淋巴结肿大软化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2. 复种时偶见瘢痕疙瘩。
1. 骨髓炎。2. 过敏性皮疹和过敏性紫癜。
1. 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2.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 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 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5. 妊娠期妇女。6. 患湿疹或其他皮肤病患者。
1. 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2. 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应专用,不得用作其他注射,以防止产生化脓反应。3.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4. 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5. 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6. 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 2-8 ℃ ,并于半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7.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 30 分钟。8. 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 1 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响免疫效果。9. 使用时应注意避光。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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