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1-环丙基-7?[(S)-1-羟基-1,2,2-三甲基丙基]-6,14-桥亚乙基-6,7,8,14-四氢东罂粟碱盐酸盐。
0.4mg
适用于各种术后疼痛、癌性疼痛、烧伤、肢体痛、心绞痛等。作用持续时间 6~8 小时。也可作为戒瘾的维持治疗。
舌下含服。每次 0.2~0.8 mg,每隔 6~8 小时一次。
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类似吗啡。常见不良反应有头晕、嗜睡、恶心、呕吐等。在使用其他阿片类药物的基础上使用可能有戒断症状。
轻微疼痛或疼痛原因不明者不宜应用。
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一定依赖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颅脑损伤及呼吸抑制病人慎用。
本品为部分?受体激动药,属激动-拮抗药。镇痛作用强于哌替啶、吗啡。与?受体亲合力强,故可置换出结合于?受体的其他麻醉性镇痛药,从而产生拮抗作用。其起效慢,持续时间长。对呼吸有抑制作用,但临床未见严重呼吸抑制发生。也能减慢心率、使血压轻度下降,对心排血量无明显影响,药物依赖性近似吗啡。可通过胎盘和血-脑脊液屏障。对大鼠的慢性毒性研究表明,本品对重要器官未发现明显的毒性作用,无致突变作用和生殖毒性。
本品(舌下含片)主要经颊部黏膜吸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96%,消除 T1/2 为 1.2~7.2 小时不等。血药浓度与镇痛效果无明显相关性。本品在肝脏部分代谢为 N-脱烷基丁丙诺啡(N-dealkylbuprenorphine)及共轭化合物。大部分(2/3)经粪便以原形排泄,有迹象表明其中部分进入肠肝循环。经尿液排出的原形物较少,主要为代谢产物。口服有显著的首过效应。
分子式:C29H41NO4·HCl分子量:504.11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