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依特卡肽。
N-乙酰-D-半胱氨酰-S-(L-半胱氨酸二硫化物)-D-丙氨酰-D-精氨酰-D-精氨酰-D-精氨酰-D-丙氨酰-D-精氨酰胺,盐酸盐
分子式:C38H73N21O10S2• xHCl, 其中 4 ≤ × ≤ 5分子量:1048.25(游离碱)辅料:氯化钠、琥珀酸、盐酸、氢氧化钠与注射用水。
按 C38H73N21O10S2计(1)0.5 mL:2.5 mg;(2)1 mL:5 mg;(3)2 mL:10 mg
本品适用于慢性肾脏病(CKD)接受血液透析的成人患者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SHPT)。使用限制:本品尚未在甲状旁腺癌、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或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慢性肾脏病成人患者中进行研究,因此不建议用于这些人群。
推荐给药方案● 在本品初次给药、增加剂量或暂停给药后重新治疗之前,确保校正血清钙浓度不低于正常下限(参见
和
)。●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静脉推注 5 mg,每周 3 次,在血液透析治疗结束时给药(参见
)。● 本品的维持剂量应个体化,根据相应的甲状旁腺激素(PTH)和校正血清钙水平进行剂量调整(参见
)。维持剂量是指将甲状旁腺激素水平维持在推荐目标范围内并将校正血清钙水平维持在正常范围内的剂量。本品的最低维持剂量为 2.5 mg 每周 3 次,最高维持剂量为 15 mg 每周 3 次。● 本品仅可在血液透析治疗结束时给药。● 如果错过某次常规血液透析治疗,请勿补充错过的依特卡肽给药。应在下次血液透析治疗结束时重新以原处方剂量依特卡肽治疗。如果错过依特卡肽给药超过 2 周,则以推荐起始剂量 5 mg(如果 2.5 mg 为患者的最后剂量,则以 2.5 mg)重新开始治疗。监测和剂量调整● 根据表 1 中的时间表,在初始治疗、调整剂量和维持治疗期间监测校正血清钙和甲状旁腺激素(PTH)水平。表 1. 依特卡肽治疗期间监测校正血清钙和甲状旁腺激素(PTH)水平的推荐时间表● 根据 PTH 和校正血清钙水平调整依特卡肽剂量。在维持剂量下,PTH 水平应在推荐目标范围内,校正血清钙水平应在正常范围内。● 对于校正血清钙水平处于正常范围内且 PTH 水平高于推荐目标范围的患者,根据 PTH 水平以 2.5 mg 或 5 mg 的增量增加依特卡肽剂量,剂量调整间隔不短于每 4 周一次,最高剂量不得超过 15 mg 每周 3 次。● PTH 水平低于目标范围的患者应降低依特卡肽剂量或暂停治疗。对于校正血清钙水平低于正常下限但不低于 7.5 mg/dL,且无低钙血症症状的患者,考虑降低依特卡肽剂量或暂停治疗,或者合并其他治疗来升高校正血清钙水平(参见
)。如果停止给药,当 PTH 水平处于目标范围内且低钙血症得到纠正后,应以较低的剂量重启依特卡肽治疗。● 如果校正血清钙水平降低至 7.5 mg/dL 以下或患者报告低钙血症症状,应停止依特卡肽给药并针对低钙血症进行治疗(参见
)。当校正血清钙水平处于正常范围内,低钙血症的症状消退,且低钙血症的诱发因素已解决时,以低于最后一次给药剂量 5 mg 的剂量水平重启本品治疗。如果最后一次给药剂量为 2.5 mg 或 5 mg,则以 2.5 mg 的剂量重启治疗。给药方法● 给药前请勿混合或稀释依特卡肽。溶液为澄清无色。给药前检查本品是否有颗粒物和颜色变化。如果观察到颗粒物或溶液变色,请勿使用本品。● 本品可从透析膜清除,因此必须在血液结束通过透析机体外循环后再给药。● 在血液透析治疗结束后回血期间通过透析管路的静脉管道推注给药,或回血后通过静脉给药。o 在将依特卡肽注射入透析管路后,用足量(例如 150 mL)生理盐水冲洗。o 如果依特卡肽在回血后静脉给药,应在静脉注射依特卡肽后用至少 10 mL 生理盐水冲洗。从西那卡塞改用依特卡肽● 在开始依特卡肽治疗前应停用西那卡塞至少 7 天,并以 5 mg 的起始剂量开始依特卡肽治疗。在开始依特卡肽治疗前,确保校正血清钙水平不低于正常下限(参见
)。
尚未确定依特卡肽在 18 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中进行了更详细的讨论:● 低钙血症(参见
)● 心力衰竭恶化(参见
)● 上消化道出血(参见
)● 无力性骨病(参见
)临床试验数据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因此药物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直接比较,并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表 2 中的数据来自两项在患有慢性肾脏病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且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中开展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数据反映了 503 名患者的依特卡肽暴露情况,依特卡肽的平均暴露持续时间为 23.6 周。患者的平均年龄约为 58 岁,60% 的患者为男性。在所有患者中,白人占 67%,黑人或非裔美国人占 28%,亚洲人占 2.6%,夏威夷原住民或其他太平洋岛民占 1.2%,其他种族占 1.6%。表 2 汇总展示了安慰剂对照研究中与依特卡肽使用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在依特卡肽组发生更频繁,报告于至少 5% 的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患者。表 2. ≥ 5% 的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 包括依特卡肽组中发生率比安慰剂组高至少 1% 的不良反应。a无症状的血钙降低至 7.5 mg/dL 以下,或需要医学干预的无症状的 7.5 ≤ 校正血清钙<8.3 mg/dL。b有症状的校正血清钙降低至 < 8.3 mg/dL。c异常感觉包括首选术语异常感觉和感觉减退。在两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与本品使用有关,但报告于依特卡肽组 < 5% 的患者的其他不良反应包括:● 高钾血症:安慰剂组 3%,依特卡肽组 4%。● 因心力衰竭住院:安慰剂组 1%,依特卡肽组 2%。● 肌痛:安慰剂组 0.2%,依特卡肽组 2%。● 低磷酸血症:安慰剂组 0.2%,依特卡肽组 1%。特定不良反应描述低钙血症在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中,更高比例的依特卡肽治疗患者发生了至少 1 次校正血清钙值低于 7.0 mg/dL(依特卡肽组 7.6%,安慰剂组 3.1%)、低于 7.5 mg/dL(依特卡肽组 27%,安慰剂组 5.5%)和低于 8.3 mg/dL(依特卡肽组 79%,安慰剂组 19%)。在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中,依特卡肽组 1% 的患者和安慰剂组0% 的患者由于低校正血清钙引起的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低磷酸血症在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中,18% 的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患者和 8.2% 的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至少一次测得的磷水平低于正常下限(即 2.2 mg/dL)。继发于低钙血症的 QTc 间期延长在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中,更多的接受依特卡肽治疗患者的 QTcF 间期相比基线的最大延长大于 60msec(安慰剂组 0% 对比依特卡肽组 1.2%)。安慰剂组和依特卡肽组最大基线后透析前 QTcF>500msec 的发生率分别为 1.9% 和 4.8%。超敏反应在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中,依特卡肽组可能与超敏反应有关的不良反应的受试者发生率为 4.4%,安慰剂组为 3.7%。依特卡肽组的超敏反应包括瘙痒性皮疹、荨麻疹和面部水肿。免疫原性与所有肽类治疗药物类似,依特卡肽存在潜在的免疫原性。抗药抗体形成的检测高度依赖于测定方法的灵敏度和特异度。另外,一种测定方法中观察到的抗体阳性的发生率可能受到若干因素的影响,包括测定方法、样本处理、样本采集时间、合并药物和潜在疾病。由于这些原因,将抗依特卡肽抗体发生率与其他产品的抗体发生率进行比较可能会产生误导。在临床研究中,接受依特卡肽治疗长达 6 个月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患者中有 7.1%(995 名中 71 名)抗依特卡肽抗体检测结果阳性。71 名患者中有 57 名患者先前存在有抗依特卡肽抗体。没有证据表明药代动力学特征、临床效应或安全性特征改变与先前存在的或形成的抗依特卡肽抗体有关。上市后经验在依特卡肽的上市后使用期间已确定以下不良反应。由于上市后不良反应报告是自发的,并且来自暴露数量不确定的人群,因此并不能可靠地估计其频率或确定其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联。● 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联合使用依特卡肽和其他已知会降低血清钙水平的药物(例如西那卡塞、地舒单抗)的患者中的低钙血症● 继发于低钙血症的惊厥发作
依特卡肽禁用于已知对依特卡肽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已有依特卡肽治疗后发生超敏反应,包括面部水肿和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情况报告(参见
)。
1. 低钙血症依特卡肽可降低血清钙(参见
),并可能导致低钙血症(有时甚至重度)。血清钙的显著降低可导致感觉异常、肌痛、肌痉挛、惊厥发作、QT 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律失常。QT 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律失常在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中,更多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患者 QTcF 间期相比基线的最大延长大于 60msec(安慰剂组 0% 对比依特卡肽组 1.2%)。在这些研究中,安慰剂组和依特卡肽组最大基线后透析前 QTcF>500msec 的发生率分别为 1.9% 和 4.8%(参见
)。对于患有先天性长 QT 间期综合征,有 QT 间期延长史,有长 QT 间期综合征或心源性猝死家族史,以及患有其他可能诱发 QT 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律失常疾病的患者,如果在依特卡肽治疗期间发生低钙血症,QT 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风险可能会升高。需密切监测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存在风险患者的校正血清钙水平和 QT 间期。惊厥发作校正血清钙水平的显著降低可能会降低惊厥发作的阈值。有惊厥病史的患者如果在依特卡肽治疗期间发生低钙血症,惊厥发作风险可能会升高。需监测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惊厥发作患者的校正血清钙水平。与其他降低血清钙药品联合使用时的低钙血症风险将依特卡肽与另一种口服钙敏感受体激动剂联合使用可能会导致重度、危及生命的低钙血症。从西那卡塞改用依特卡肽的患者应在开始依特卡肽治疗前停用西那卡塞至少 7 天(参见
)。密切监测接受依特卡肽和已知会降低血清钙水平的合并治疗的患者的校正血清钙水平。监测血清钙水平和患者教育在开始依特卡肽治疗前监测校正血清钙水平。如果校正血清钙水平低于正常下限,请勿开始本品治疗。在开始治疗和调整剂量后 1 周内以及治疗期间每 4 周 1 次监测校正血清钙水平(参见
)。应告知患者低钙血症的相关症状,并建议患者在发生这些症状时联系医生。低钙血症的管理如果校正血清钙水平降低至正常下限以下或出现低钙血症的症状,请开始使用钙补充剂或增加钙补充剂剂量(包括钙剂、含钙的磷酸盐结合剂和/或维生素 D 类固醇或升高透析液钙浓度)。可能需要降低依特卡肽剂量或停用(参见
)。2. 心力衰竭恶化在依特卡肽临床研究中,已有低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心肌功能下降的病例报告。在临床研究中,需要住院的心力衰竭发生于 2% 的依特卡肽治疗患者和 1% 的安慰剂治疗患者。校正血清钙水平的降低可能与充血性心力衰竭有关,但是,不能完全排除与本品的因果关系。密切监测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患者是否出现心力衰竭恶化的体征和症状。3. 上消化道出血在临床研究中,2 名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患者(1253 暴露患者-年)在死亡时观察到上消化道(GI)出血,而对照组中无患者(384 暴露患者-年)在死亡时观察到上消化道出血。这 2 名患者中消化道出血的确切原因尚不清楚,并且病例数目太少,无法确定这些病例是否与本品治疗有关。存在上消化道出血的危险因素(例如已知胃炎、食管炎、溃疡或重度呕吐)的患者在接受依特卡肽治疗期间消化道出血的风险可能会升高。在本品治疗期间监测患者是否出现与本品有关的常见消化道不良反应恶心和呕吐的加重(参见
)以及消化道出血和溃疡的体征和症状。立即评价和治疗任何疑似消化道出血。4. 无力性骨病如果 PTH 水平长期受到抑制,可能会发生无力性骨病。如果 PTH 水平降低至推荐目标范围以下,则应降低维生素 D 类固醇和/或依特卡肽的剂量或终止治疗。终止治疗后,以较低的剂量重启治疗以维持 PTH 水平在目标范围内(参见
)。
依特卡肽是一种拟钙剂,可以变构调节钙敏感受体(CaSR)。依特卡肽与 CaSR 结合并通过细胞外钙增强该受体的激活。甲状旁腺主细胞上的 CaSR 激活可减少甲状旁腺激素(PTH)分泌。
在患有慢性肾脏病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且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中,单次(5 至 60 mg)和重复静脉给药(2.5 至 20 mg)后,依特卡肽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且不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在静脉给药后,依特卡肽表现出三指数衰减。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慢性肾脏病患者在每次 3 至 6 小时血液透析治疗结束时接受每周 3 次静脉给药后,依特卡肽血浆水平在给药 7 至 8 周后达到稳定状态,预计蓄积比为 3 至 4 倍,有效半衰期为 3 至 4 天。分布在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中,稳态分布容积(Vss)大约为 796L。依特卡肽主要通过可逆的共价结合与血浆白蛋白结合。依特卡肽与血浆蛋白的非共价结合率低,未结合分数为 0.53。血液与血浆[14C]-依特卡肽浓度的比值约为 0.6。代谢依特卡肽不通过 CYP450 酶代谢。依特卡肽通过与内源性硫醇进行可逆的二硫键交换,在血液中发生生物转化,从而主要与血清白蛋白形成结合物。患有慢性肾脏病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且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接受单次放射标记的依特卡肽给药后,生物转化产物的血浆暴露量大约为依特卡肽暴露量的 5 倍,且其浓度-时间过程与依特卡肽平行。排泄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可通过肾脏排泄来清除依特卡肽,而在需要血液透析的慢性肾脏病患者中,血液透析是主要的清除途径。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慢性肾脏病患者中,依特卡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清除率为 7.66L/hr。患有慢性肾脏病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且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接受单次放射标记的依特卡肽给药后,在 175 天的收集阶段内,大约 60% 的[14C]-依特卡肽在透析液中回收,大约 7% 在尿液和粪便中回收。特殊人群体重、性别、种族和年龄的影响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结果表明,体重(29 至 163 kg)、性别、种族和年龄(20 至 93 岁)对依特卡肽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年龄 ≥ 65 岁的患者和年龄 < 65 岁的患者中依特卡肽的药代动力学相似。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药物相互作用的体外评估依特卡肽不会抑制或诱导 CYP450 酶,并且不是 CYP450 酶的底物。依特卡肽不是外排和摄取转运蛋白(P-糖蛋白[Pgp]、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有机阴离子转运蛋白[OAT]1 和 3、有机阴离子多肽转运蛋白[OATP]1B1 和 1B3、有机阳离子转运蛋白[OCT]2 以及肽转运蛋白[PEPT]1 和 2)的底物。依特卡肽也不是常见转运蛋白(Pgp、BCRP、OAT1、OAT3、OATP1B1、OATP1B3、OCT2 或胆盐输出泵[BSEP])的抑制剂。
两项为期 26 周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研究 1 和研究 2)中,对依特卡肽用于患有慢性肾脏病且接受每周 3 次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中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了评价。依特卡肽的起始剂量为 5 mg 每周 3 次,在血液透析治疗结束时给药。每 4 周调整依特卡肽剂量,直至第 17 周,最高剂量为 15 mg 每周 3 次,目标是将 PTH 水平控制在 ≤ 300pg/mL。如果连续两次 PTH 水平 < 100pg/mL,则暂停依特卡肽给药。如果 PTH 水平 ≤ 300pg/mL,或校正血清钙水平 < 8.3 mg/dL,或发生有症状的低钙血症,或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升高剂量,则不升高依特卡肽的剂量。有效性评估阶段(EAP,第 20 至 27 周[含])的平均依特卡肽剂量为 7.2 mg 每周 3 次。筛选 PTH 水平较低的患者在有效性评估阶段接受剂量通常也较低,筛选 PTH 水平 < 600pg/mL、600 至 ≤ 1000pg/mL 和>1000pg/mL 的患者的平均剂量分别为 5.7 mg、7.4 mg 和 8.7 mg 每周 3 次。在整个研究期间,患者的透析液钙浓度保持在 ≥ 2.25meq/L。在每项研究中,主要终点是有效性评估阶段的平均 PTH 水平较基线降低 > 30% 的患者比例。其它检测终点包括平均 PTH ≤ 300pg/mL 的患者比例以及 PTH、校正血清钙和磷水平相比基线的变化百分比。研究 1 入组了 508 名患者(依特卡肽组 254 名,安慰剂组 254 名)。两个治疗组之间基线人口统计学和疾病特征都平衡。患者的平均年龄为 58 岁,57% 为男性。在入组的患者中,695 为白人,28% 为黑人,2% 为亚洲人。从种族来分,13% 为西班牙裔/拉丁裔。平均基线 PTH 水平为 834.2pg/mL,平均基线校正血清钙水平为 9.6 mg/dL,纳入研究前血液透析的平均持续时间(最小值至最大值)为 5.5(0.1 至 32.2)年。66% 的患者的平均筛选 PTH 水平 ≥ 600pg/mL,74% 的患者正在接受维生素 D 类固醇,84% 的患者正在接受磷酸盐结合剂治疗。研究 2 入组了 515 名患者(依特卡肽组 255 名,安慰剂组 260 名)。两个治疗组之间基线人口统计学和疾病特征都平衡。患者的平均年龄为 59 岁,64% 为男性。在入组的患者中,65% 为白人,28% 为黑人,4% 为亚洲人。从种族来分,13% 为西班牙裔/拉丁裔。平均基线 PTH 水平为 848.4pg/mL,平均基线校正血清钙水平为 9.7 mg/dL,纳入研究前血液透析的平均持续时间(最小值至最大值)为 5.4(0.3 至 32.1)年。67% 患者的平均筛选 PTH 水平 ≥ 600pg/mL,62% 的患者正在接受维生素 D 类固醇,81% 的患者正在接受磷酸盐结合剂治疗。在两项研究中,接受依特卡肽治疗的患者中有效性评估阶段的平均 PTH 水平较基线降低 > 30% 的患者比例显著高于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在两项研究中,在依特卡肽组中观察到平均 PTH、校正血清钙和血清磷水平自基线至研究结束时均下降,且依特卡肽组与安慰剂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各项研究的结果见表 3。表 3. 2 项在患有慢性肾脏病和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且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中开展的为期 6 个月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依特卡肽对第 20 周至第 27 周测得的甲状旁腺激素、校正血清钙和血清磷的影响a研究 1 和研究 2 的主要结局指标。b研究 1 和研究 2 的其他结局指标。cp<0.001 对比安慰剂。dp<0.01 对比安慰剂。ep=0.08 对比安慰剂。f使用终止治疗但在 EAP 期间接受最终评估的患者的信息,对缺失数据进行插补的多重插补法的结果。对于研究 1,依特卡肽组和安慰剂组中 EAP 期间无 PTH 评估的患者的百分比分别为 10% 和 14%;对于研究 2,分别为 11% 和 9%。校正血清钙的相应百分比相同,血清磷的相应百分比高 1 至 2 个百分点。EAP=有效性评估阶段;第 20 至 27 周[含]。无论基线 PTH、血液透析持续时间、患者既往是否曾接受西那卡塞治疗以及患者是否正在接受维生素 D 类固醇治疗,依特卡肽均可降低 PTH 水平。对于入选两项研究的延伸阶段的患者,PTH 水平、校正血清钙和血清磷的降低在长达 78 周的治疗期间得以维持。亚洲区域多中心研究(20150238 研究)该研究是一项为期 6 个月的双盲、西那卡塞对照研究,在 637 名患有 SHPT 且接受血液透析的亚洲 CKD 患者中比较依特卡肽与西那卡塞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受试者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韩国、马来西亚和印度。依特卡肽的给药方案是起始剂量 5 mg,每 4 周以 2.5 mg 至 5 mg 的增量升高剂量,直至最高剂量 15 mg 每周 3 次。根据西那卡塞处方信息,西那卡塞的起始剂量为 25 mg 每日,每 4 周以 25 mg 的增量调整至最高剂量 100 mg 每日。有效性评估阶段依特卡肽的中位平均每周剂量为 15 mg(每次给药 5 mg),西那卡塞为 350 mg(每次给药 50 mg)。主要终点为有效性评估阶段达到平均 PTH 相比基线降低 > 30% 的患者比例的非劣效性。关键次要终点为有效性评估阶段达到平均 PTH 相比基线降低 > 50% 和 > 30% 的患者比例,序贯进行优效性检验。两个治疗组之间人口统计学和其他基线特征相似。患者的平均年龄为 51.8(范围18-89)岁。依特卡肽和西那卡塞组的平均(SD)基线 PTH 浓度为 1299.9(853.8)pg/mL 和 1299.0(831.0)pg/mL,59.3% 的受试者的基线 PTH ≥ 900pg/mL。纳入研究前受试者平均持续血液透析龄为 7.2 年,43% 的患者在纳入研究时接受维生素 D 类固醇治疗,55% 的患者接受磷酸盐结合剂治疗。依特卡肽在主要终点方面非劣于西那卡塞,在次要终点有效性评估阶段达到平均 PTH 相比基线降低 > 30% 的患者比例(依特卡肽组 66.3% 对比西那卡塞组 58.0%;p=0.033)以及有效性评估阶段达到平均 PTH 相比基线降低 > 50% 的患者比例(依特卡肽组 59.1% 对比西那卡塞组 41.6%;p<0.001)方面优于西那卡塞。总体研究人群中 60% 的受试者在中国大陆研究中心入组。该中国大陆队列的结果与总体研究保持一致。
依特卡肽 Ames 试验结果阳性,两项体外和两项体内哺乳动物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大鼠经静脉给予依特卡肽 0.75、1.5 和 3 mg/kg/天,按 AUC 计算,暴露量高于患者每周 3 次给予依特卡肽 15 mg 后暴露量的 1.8 倍,未见对雄性或雌性生育力的影响。大鼠于器官发生期(妊娠第 6 天至第 17 天)经静脉给予依特卡肽 0.75、1.5 和 3 mg/kg/天,按 AUC 计算,暴露量达每周 3 次给予临床剂量 15 mg 的人体暴露量的 1.8 倍,未见对胚胎-胎仔发育的影响。兔于妊娠第 7 天至第 19 天经静脉给予依特卡肽 0.375、0.75 和 1.5 mg/kg/天,按 AUC 计算,暴露量达人体暴露量的 4.3 倍,未见对胚胎-胎仔发育的影响。在另外两项研究中,大鼠接受较高剂量 4.5 mg/kg/天给药(妊娠第 6 天至第 17 天),兔接受较高剂量 2.25 mg/kg/天给药(妊娠第 7 天至第 20 天),分别相当于临床暴露量的 2.7 倍和 7 倍,可见胎仔生长减缓,伴随母体低钙血症、震颤以及体重和摄食量降低。在围产期发育毒性试验中,大鼠于妊娠第 7 天至哺乳第 20 天经静脉给予依特卡肽 0.75、1.5 和 3 mg/kg/天,3 mg/kg/天剂量下可见围产期幼仔死亡率轻微升高,分娩延迟,且产后生长短暂减缓(按 AUC 计算,相当于每周 3 次给予临床剂量 15 mg 的人体暴露量的 1.8 倍),伴随母体低钙血症、震颤以及体重和摄食量减少。在 3 mg/kg/天剂量下,按 AUC 计算,相当于人体暴露量的 1.8 倍,未见对性成熟、神经行为或生殖功能的影响。哺乳期大鼠单次经静脉给予[14C]-依特卡肽,母体暴露量与每周 3 次给予临床剂量 15 mg 的暴露量的相似,可在乳汁中检测到[14C]-依特卡肽。乳汁中来自[14C]-依特卡肽的放射性水平与血浆相似。
Tg rasH2 转基因小鼠连续 26 周每天 1 次皮下注射依特卡肽 0.3、1 和 3 mg/kg(雌性)以及 0.375、0.75 和 1.5 mg/kg(雄性),按 AUC 计算,暴露量达每周 3 次给予最大临床剂量 15 mg 的人体暴露量的 0.4 倍,未见药物相关肿瘤发生。大鼠皮下注射依特卡肽 0.2、0.4、0.8 和 1.6 mg/kg/天 89 周(雌性)和 92 周(雄性)后(按 AUC 计算,暴露量达患者每周 3 次给予依特卡肽 15 mg 后暴露量的 0.4 倍),未见药物相关肿瘤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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